第36章 新店入手(第2/2页)

到了那店铺,张超对铺子越发满意了。这铺子很大,而且也很干净,原本开的就是饼店,旁边一条街上都是饼行,什么蒸饼汤饼煎饼胡饼,反正就是各种面食,人气也很不错。

店东很快就闻讯赶来,他急着回家要卖,而张超也确实有心买,因此最后都没怎么讨价还价。

三百贯,这家店铺转让到了张超手里,连同店铺里的那些桌椅锅碗也都归张超了,甚至在店里做事的掌柜、伙计等几人也都表示愿意留下来继续干。

张超只需要换个招牌,甚至明天就能开业。

契约签定,又到市署登记过户,这家铺子就到了张超名下。张超选择用黄金付款,店家非常高兴。黄金携带方便,正适合他返乡。

张超随身就带着黄金,那店铺卖家从金店请了一个人过来,又从市署请了一个吏员一起对黄金真伪成色做了鉴定,鉴定无伪后,张超付出三十七两半黄金,完成了这笔交易。

市署登记手续等也花了点钱,再加上给市署上下打点的钱,最终张超以不到四十两黄金的价格,把那家店铺收入囊中。同时也把原来店里的掌柜伙计的都续佣下来,掌柜的一年是十二石粟米,另外一个做饼的师傅则是一年十石粟米,四个伙计则便宜的多,几乎是没薪水的,只是包吃住,年节的时候会给他们点礼物赏钱,年底说好给一石粟米的赏。

用粮食做薪水,而不用钱,也是因为这年头物价高,二来粮食珍贵,因此定的以粮做薪水,采用年薪制。

其实算下来,掌柜一年十二石米,其实已经不少了。现在米价这么贵,一石米可是得要五千钱,一年十二石,都相当于六十贯了。若是太平年月里,可给不出这么高的价钱。但太平年月里,一石粮则又只值几百钱。

朝廷官员都是发禄米,百姓交的赋税也都是粮食布匹等实物,因此店里的掌柜伙计们对于新东家给他们发大米做薪水,还是非常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