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部曲(第2/2页)

大唐的奴隶非常多,数量惊人,甚至能达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奴隶来源各式各样,其中主要一项来源就是战争俘虏。

秦琼对秦敢还不错,秦敢也就没逃跑。几年后,秦琼放还秦敢自由,但隋唐时的律法却又规定,就算主人放还了奴隶的自由,可奴隶并不能马上就成为良民,他们只是从奴隶变成了部曲,实质上依然属于贱民的一种。

只是相对于奴隶要待遇好上一些。

部曲初由投靠而来,且多从事战争。到了隋唐,变成了贱民,形同奴隶。但根据唐律解释,部曲,谓私家所有。

部曲有三个特点,一是不同畜产,二是转事无估,三是妻娶良女。因此从这三个特点来说,部曲其实是平民,但又不是良民而属贱民。但比起律比畜产的奴隶来说,他们又好的多,起码他们还能够娶良家之女,而奴隶是不能够娶良家之女,也不能跟良民结婚的。

唐律,良民不得娶奴婢为妻为妾,违反者还要判徒刑,也就是劳改。

部曲由奴隶放免而来,高于奴隶,但依然低于良民。他们能有自己的私财,却没有独立的户籍。如果伤害了主人,更要罪加一等。就算经过放免,对旧主人仍人主从名份。

部曲在唐朝连均田的资格都没有,朝廷的均田制,没有他们什么事情。但也正因此,这些部曲,也不承担课税任务。

在大唐,有课户和不课户之别。课户,一般都是良民,但不是所有良民都是课户,良民中的皇亲国戚,官员、府兵都属于不课户。另外那些守节寡妇,残疾人,也一般是不课户。至于奴隶、部曲等,都属于不课户。

大唐还有编户和不编户之分,编户也都是良民。不编户都是贱民,奴隶、僧道、部曲、客女、女伎等。

秦敢原是良民,但因造反被俘成了奴隶,又因表现良好被秦琼放免,成了部曲。从此就生是秦家人,死是秦家鬼。

而且部曲跟奴隶的身份一样是世袭的,他是部曲,他儿女也部曲贱民。

法律虽然规定,部曲和奴隶不一样,不能明码标价的买卖,但却又说可以转让,转让时是可以以衣食的名义收些补偿费的,其实也就是变相的买卖。另外部曲虽然能娶良民,可部曲的女儿却不能嫁良民。

还有一个更要命的,主人若奸别人家的部曲妻女,得杖一百,但奸自己家的部曲妻女,不坐,就是没有事。

甚至法津还规定,降非是主人犯了谋逆大罪,否则部曲不得告发自己的主人。

部曲比长工还不如。

秦琼府中有不少的部曲,也有不少的客女和奴隶,但秦琼对这些人都很不错。如秦敢,如今甚至成为了秦琼的家将,亲卫队长。

大唐的奴隶制度也算是一大特色了,有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意思,前后朝代都没他厉害。一个大唐的奴隶,就算遇到一个好的主人,给他放免,他也不可能马上变成良民,他依然还是贱民。

一个私属奴婢,经主人放免,成为部曲、客女,地位比奴婢好些,但依然是贱民。

而一个官属奴婢,就算放免,就成了官户或称番户。官户不是什么官员之户,而是官贱民,他们依然是贱民,只能本色为婚,比部曲还不如。

官奴婢再免,就成了杂户,比官户稍高些,依然是贱民。

官奴婢一免为番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从奴隶到良人,得经过三次放免。成为了番户、杂户后虽是不纳课,但却得上番服役。

番户一年三番,杂户二年五番,番皆一月,计杂户一年上番七十五日,番户一年上番九十天。年十六以上当番,若不上番,可纳资代役。

部曲、客女,杂户再免之后,才能成为平民,如果没有放免,他们的子女就会世袭他们的身份。

部曲娶了良人女之后,他的妻子身份也要从良人女变为部曲妻,身份与部曲相等。

部曲也不是主人想放就能放免的,得有很复杂的手续,甚至有不少限制。总之,一入贱籍,想再回良籍,可能需要好几代人的努力,此外,还得遇上好主人。

秦敢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实想不到他的人生却如此曲折。

“要在城外搭棚子也行,但必须得离城门远些,起码得在二百步外,这样才不会影响城防。”秦敢答道。

张超点头,他听出来了,一般人想要在城门外搭棚做生意肯定不行,但张超背后不是有几位国公嘛,城外搭个棚子的小事情,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