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诺德议员(第2/2页)

诺德的道德虽然最近因为人口的事情有些降低,也出现一些类似碰瓷的事情,不过很快这些就全部消失,因为针对这样的案件,诺德警方一律按照€5,000——€10,000进行处罚,犯罪成本太高太高,高到这样的事情没人愿意再做。

十次成功不过才几百欧元的收益,但栽进去一次就是家破人亡的局面,除非妻子、儿女同罪犯断绝关系,并且终身不能有救济、援助之类的事情发生,否则他们需要为犯罪承担罚款的偿还问题。

事情有些无情,但对方做的就是无情的事情,因此理应有这样的处罚,论律法的严苛成都,诺德当属第一。

当然,错案、冤案也可能诞生,可因为议员制度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大大的减少,毕竟议员是公选出来的,他们代表的就是普通公民的利益,绝无舞弊的可能性出现。

君主制也许就是这一点好处,国家是大公(国王)个人的,没有谁比他更期望这个国家繁荣富强,政府有属于自己的利益,议员们背后站着的其实并不是公民而是诺德大公,选举代表的是民意,但如果没有大公的支持,很难保证其中的公正性。

古来帝王多是昏庸居多,就因为他们缺少真实情况的了解,议员从某方面就是这声音的传话筒,他们同政府官员天生对立,绝不可能替他们遮掩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