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是一门艺术

无论是“用人如器”,还是“唯才是举”,都说明李世民拥有高度的“知人之明”。但是在管理学中,“知人”固然是一个重要的层面,可还有另一个重要层面,就是必须“善任”。

知人是善任的前提,善任是知人的目的。只有做到知人善任,让部属各司其职,管理者才能从具体而琐碎的事务中抽身而出,站在一个最宏观的层面上,制订整个团队的战略规划,实现整个组织的愿景目标。如北宋的范祖禹所言:“君人者,如天运于上,而四时寒暑各司其序,则不劳而万物生矣!”(《唐鉴》)

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善任,其实就是授权的艺术。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管理者都善于授权。中国古代的皇帝,尤其是那些对自己的治国能力颇为自负的开国之君,很多人根本不愿授权,也不敢授权。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明太祖朱元璋,不但促狭猜忌,事必躬亲,甚至到最后连宰相都废了;还有隋文帝杨坚,也是一个宁可把自己累死也不敢轻易放权的主子。

在这方面,李世民就从杨坚身上汲取了深刻的教训。

贞观四年,李世民曾经问隋朝旧臣萧瑀:“你认为隋文帝是一个什么样的君主?”

萧瑀说:“克己复礼,勤劳思政,每天朝会都要开到夕阳西下,凡是五品以上官员,都要召见赐坐,与他们谈论政务,以至于经常忘了吃饭时间,只好叫侍卫给他们送饭。虽然他的品性称不上仁智,但应该算是励精之主。”

李世民听完后,笑着说:“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隋文帝此人‘性至察而心不明’,心暗则不通事理,至察则多疑于物。况且他又是靠欺负孤儿寡妇才得天下的,所以总是担心群臣内怀不服,因而不肯信任文武百官,每件事都要亲自决断,虽然殚精竭虑,劳神苦形,却未必凡事都能尽合于理。朝臣既知其意,也就不敢直言进谏,宰相以下,惟有承顺其旨意而已。”

正是因为认识到隋文帝为政的缺失,所以李世民才会反其道而行之,采取一种“广任贤良,高居深视”(《贞观政要》卷一)的管理方式,对部属进行充分有效的授权。

早在武德九年,李世民就素闻景州录事参军张玄素的贤名,于是亲自召见,问以政道。张玄素就建议太宗:“谨择群臣而分任以事,高拱穆清而考其成败,以施刑赏,何忧不治!”(《资治通鉴》卷一九二)

李世民对张玄素的建言非常赞赏,随后将其擢升为侍御史,并且立即将其建言付诸实施。

张玄素提出的“分任以事,高拱穆清”,其实就是一种充分授权。如果每个部属都能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妥善地履行职责,那么高层管理者自然可以“垂拱而治”了。此外,贞观一朝之所以能够确立“三省驳议”的宰相制度,让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分工合作,相互制衡,并且相权还能够对君权形成有效制约,其根本原因之一,也是在于这种授权原则的充分运用。

而张玄素所谓的“考其成败,以施刑赏”,实际上就是一种绩效考核。对此,李世民专门制定了对各级官员的“考课之法”,具体的考核标准是“四善”和“二十七最”。所谓“四善”,是指四种优异的工作表现,即“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所谓“二十七最”,是一套考核百官职守的具体标准,如“决断不滞,与夺合理,为判事之最”;“部统有方,警守无失,为宿卫之最”等。根据这些标准每年对官员进行考核,把成绩分为九等,报至尚书省予以公布。凡列为一至四等的官吏,每进一等增发一季的俸禄;五等无所增减;六等以下则每退一等扣发一季俸禄。这套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于澄清吏治显然是十分有效的。

“充分授权”与“绩效考核”是权力控制的鸟之双翼、车之双轮,二者缺一不可。假如只有刑赏而无授权,那必然会使百官动辄得咎,无所措手足,最终造成帝王的独裁和专权;假如只有授权而无考核,那必然会导致君主大权旁落,甚至被权臣玩弄于股掌,到头来授权就变成了“弃权”。

很显然,这两种现象都是错误的权力控制方式,其结果只能是与“天下大治”的执政理想背道而驰。而李世民的管理哲学,无疑正是“充分授权”与“绩效考核”的完美结合。从这个意义上说,贞观之治的出现绝非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