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拼命三郎石秀

下一步就简单了,小梁站立在老百姓的热情浪潮上冲浪就可以。大家最终会养成理所当然的缴费习惯。

后世有总结,小事情二十一天就会养成一种习惯,习惯就成自然,那么往后只要做好服务,花费又不大,缴费的人就不会轻易更改这种习惯。这就是目下高方平仅仅东京一个地方,日入一千多贯的原因。

当然不好的在于二十多天后,当大家习惯了你是个好人,就不能在随便做坏事了,否则人品值会比从前还低。

当小梁习惯了被人尊敬,习惯了做好人的荣耀感后,他也轻易不愿意返回曾经过街老鼠的日子了。就是做门面功夫也会强撑着。

“赚钱简不简单?”高方平靠在躺椅上笑着问。

“大哥真乃神人,太简单了,钱虽然很少,但是这种感觉很奇妙,总之有了些往日没有的使命感,仔细一想,小美女的确很可怜。”小梁嘿嘿笑道,“说起来小弟往前的十五年算是白活了。总感觉陷入了一种身不由己的死循环当中,有点破罐子破摔的心态。”

“这种感觉老子理解,智商欠费,被人糊弄,三分之二的黑锅都是为了手下那群不知轻重的狗腿子背的,这叫捧杀,或者叫高处不胜寒。”高方平道。

小梁挠头道:“此点小弟想不太明白,不过大哥既然如此说,以后小弟会把手下管紧些。”

“你管不好。”高方平高深莫测的摇头道。

此时小梁对他很崇拜,感觉他就像三国演义中被神话的诸葛亮一样惊艳,乖乖的抱拳道:“请大哥帮我?”

“大名府牢城营中有个混混叫富安,你去牢城营以梁衙内的身份,把他提出来听后使用,他会帮你把下属管的服服帖帖。”高方平嘿嘿笑道。

“这还不简单,我让人去牢城营吩咐一声就可以了。”梁希明笑道,“大哥不知道吧,小弟的狗腿子有三分之一都是牢城营囚犯,若是不卖命,就滚回去吃苦。”

如此又解决了一事,否则高方平还真不好意思找梁中书开口呢。

梁希明又傻傻的道:“大哥你都不知道呢,今个在街市上打那些不知死活的混混,打得可惨了,小弟的手下帮闲威猛无匹,轻轻的一施威,把一个地痞的手臂给生生撕扯下来了。”

“哦……什么人如此勇猛,老子倒想见见?”

高方平不禁皱了一下眉头,做事情过犹不及。这样的手下杀伐决断,关键时刻或许可以派大用,却驾驭不好也能闯出天大的祸来。

梁希明道:“小弟手下帮闲太多,我都不知道名字,这便叫来介绍大哥认识,总之是个敢拼命的小好汉。”

听到“好汉”两字高方平就头疼,这时代哪来那么多的好汉?通常被大家叫好汉的,依照后世的观点反着理解就对了。真正的好汉在西北吃着粗粮和蛮子血战。

吩咐属下去叫人,片刻后一个皮肤白皙的英俊少年来了,看年纪最多比高方平大一岁。

经过介绍后,那个小年轻抱拳道:“小人石秀,拜见高大人。”

“拼命三郎?”

喝茶的高方平一口水喷出来,也不知道他为毛在这里出现。

然后忽然想起一个诡异的问题,石秀和燕青目下都那么年轻那么小,和电视上的出场年纪似乎有差别。也就是说时间线还早,不到反贼起事的时候。然而依照道理,时间上武松也还没有开始打虎,他为毛又犯事跑孟州去坐牢,从而被自己干掉呢?

水浒的许多细节想不起来了。目下这个局面,也不知道算不算是穿虫洞时候带来的后遗症?这笔账该找谁算也不得而知……管他了,以后再说吧。

“我在家中排行第三,自小在江湖混迹,学得几手硬功夫,还真有个上不了台面的绰号叫做拼命三郎。”石秀应答着。

果然是这个玩命徒。

对于亡命徒,高方平自来没多少兴趣。从书上来说这家伙智慧是有的,算个智勇双全的人物,但有了智慧又敢玩命的人驾驭不好会非常可怕。他和李逵截然不同,李逵敢玩命全是因为智商欠费。

高方平有个理论是,有智慧又敢玩命的人那就叫草菅人命。宁愿和蔡京瓜葛,也别和这些人纠缠,因为蔡京不会轻易玩命。

书中的石秀孤身大名府劫法场,看似是有智慧的好汉举动,实则是无法无天,带给民间的影响非常恶劣非常之坏!如果在后世,除了本拉登之外,很少人会干这种事。

又有另外一个事侧面证明了石秀有多狠,报复心有多强。

病关索杨雄的那个红杏出墙的婆娘,就栽在石秀的手里。看似是石秀替大哥杨雄不值,实际上高方平理解不了,杨雄的老婆怎么就该挖心剖腹?

如果说男人遇到这种事把老婆吊起来打,气头上不知轻重把人打死倒也正常。但这俩家伙是做好准备,把潘巧云和其丫鬟绑起来,活生生的剖腹挖心,这样的举动就算是事出有因,却也可以说石秀杨雄丧心病狂,心里变态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