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五 焚书坑儒,半桩伪造的历史(第2/4页)

上面的纪事,就是所谓坑儒事件的第一文本,千百年来有关坑儒的种种故事议论,都是从这段纪事生发出来的。下面,我请大家仔细阅读这段文本,在阅读的时候,请注意下面的疑点。

在坑儒事件中具体提到名字的人都是方士。侯生和韩众,韩国出身的方士。徐市,就是徐福,齐国出身的方士。卢生,燕国出身的方士。这些有名有姓的方士多年出没在秦始皇身边,糊弄秦始皇,终于引发了秦始皇的怒气,当然地成了坑儒事件的打击对象。

但是,当秦始皇大怒时,被谴责的对象由方士变成了“文学方术士”。“方术士”,就是方士。“文学”,就是文学之士,可以泛称博学善文的人,也可以用来指称儒学之士。不过,我提请大家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文学,没有一个有真名实姓,都是含含混混,一笔带过的。

进而,到了这段文字的下半段,文学方术士被变更成了“诸生”。诸的意义是多,生的意义是学生,诸生的字面意义,是多位学生,后来往往用来指学习经书的儒生。以“诸生”取代“文学方术士”,淡化了方士,强化了儒生,当然,这种浓淡之间的人为涂抹,毕竟还是有些偷偷摸摸,是在隐晦处进行的。

“坑儒”疑点2:谁添加的说明?

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紧接着这段纪事的,是公子扶苏登场劝谏秦始皇不要重罚儒生的纪事。这段纪事的原文是这样的:

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军于上郡。

这段纪事说,于是益发征调罪人徙边。始皇帝的长子扶苏劝谏道:“如今天下刚刚安定,远方的百姓尚未归附,诸生都是诵读和师法孔子的人,如今父皇以重法惩处他们,儿臣担心天下不安,望父皇明察。”秦始皇怒气上来,派遣扶苏到上郡蒙恬军中去作监军。

非常明显,这段纪事是作为有关坑儒事件的一条重要补充而添加上去的。按照常理讲,坑儒事件起源于方士,扶苏劝谏秦始皇,话当从方士求药开始,奇怪的是他没有提及这些,而是突如其来地扯到诸生,而且,他话里的诸生,意义变得非常明确了,就是诵读和师法孔子的儒生。看得出来,扶苏这句话明显是一句掐头去尾,有意图地剪裁历史的话。这句话不像是为了劝谏秦始皇而说的,倒像是为说明诸生就是儒生而说的。如果没有这条添加的说明,秦始皇坑埋儒生这件事情就站不住脚。

为了便于大家识破真相,我将上述材料中坑儒事件受害者的称谓变化作了一个整理如下:1方士-2文学方术士-3诸生-4“皆颂法孔子”的儒生。体察这种变化,难免使人对这段纪事的真实性产生怀疑,隐约感觉到在这段文字的背后,有一只暗藏的黑手,巧妙地偷换了历史的内容?

“坑儒”疑点3:受害者处刑的奇怪

根据前一段纪事,秦始皇大怒以后,下令将这批文学方术士,交给了御史处置,“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御史,或者是指负责监察的御史,也可以是御史大夫的略称。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法务在其职责内,御史们都归他管辖,他们办公的地方,叫作御史台。

按照秦国的制度,文学方术士们交由御史处置,他们将接受严格的法律审判。根据秦始皇怒气中口述的罪名,他们将被定以“妖言”的罪名,处以腰斩之刑。从记载的结果来看,他们是被活埋处死的。然而,根据我们已经了解得比较多的秦汉法律,特别是近年来出土的大量法律文书来看,死刑没有活埋处死的律文和案例。在秦汉历史上,活埋处死,仅仅出现在残酷的战争中,而且,往往是作为受到谴责的暴行被记载下来的。有名的比如,秦国大将白起活埋赵国四十万战俘,项羽活埋秦国二十万降卒。由此看来,编造这段故事的人对于法律不太专业,留下了作伪的马脚?

“坑儒”疑点4:杀了小鬼,放了阎王

活跃于秦始皇身边的方士大约有三百人之多,其中有名有姓者有五人,韩众(终)、侯生、卢生、石生和徐福(市)。他们都曾经受到秦始皇的礼遇和厚遗,积极为秦始皇寻找仙人和仙药。侯生和韩众,韩国人。卢生,燕国人。徐福,齐国人。石生,出身不详。

徐福宫(李开元 摄)

在所谓的坑儒事件中,方士卢生、韩众和侯生等逃亡,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此下落不明。石生也是没有了消息。徐福是与韩众和侯生等一起直接受到秦始皇谴责的人,指名道姓,罪行最重。奇怪的是,徐福并没有受到事件的影响,他没有逃亡,也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他逍遥法外,一直在琅琊台愉快地生活,继续为秦始皇寻找永远找不到的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