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5/7页)

“你说有二十三种,是什么意思?”艾伯纳几乎说不出话了。

“这个,”克罗罗头头是道地回答,“已婚男子和已婚女子的通奸,这是第一种。还有已婚男子和他兄弟妻子的通奸,这是第二种。还有已婚男子和儿媳妇的通奸,这是第三种。还有已婚男子和自己女儿之间的通奸,这是第四种。”

“够了。”艾伯纳抗议道。

“同样道理,兄妹之间、母子之间,几乎涵盖你能想到的各种关系。”克罗罗实话实说,“只要一方已经结婚,我们就称之为通奸。这种行为我们怎么制止得了?”他摊开双手问道,“如果把全部二十三种都列出来,那我们的麻烦会比现在更多。”

午夜已经过去很久了,艾伯纳还坐在那里咬着笔头。正如历史上的每一位宗教领袖一样,他也明白,要建立良好的社会需得从建立一个个稳定的家庭开始,而要建立稳定的家庭——无论是人为组织的,还是自然形成的——就得有一男一女,他们依据世世代代积累起来的经验,经过深思熟虑,形成有约束力的性关系。一个男人跟自己的姐妹结婚不是什么好事。家庭成员之间这样一代代通婚下去也不是什么好事。姑娘们小小年纪就被娶走也不是好事。但是这种长期发展起来的传统观念,怎么才能跟夏威夷人解释清楚呢?

最后,他想出了一个办法,既简单又绝妙,使得此后世世代代的夏威夷人一听到艾伯纳・黑尔这条高深莫测的法令,脸上便露出会心的笑容。此间深意,夏威夷人个个心照不宣。这条法律切中夏威夷人在这座热带岛屿上的生活经验。艾伯纳在茂宜岛上定下过大大小小的规矩,而夏威夷人对这句妙语的记忆最为亲切。他的法律最后是这样写的:“男女不可与不该同床的人同床。”

礼拜一早晨,艾伯纳把这几条简明直白的法律交给玛拉玛。仔细看了一遍之后,玛拉玛删去了两条对当地人生活干扰太多的法律,对剩下的几条她倒是很喜欢。之后,她叫来两名一旁候着的女仆,于是,三个身穿精美中国丝绸、头戴宽檐帽的胖女人排好队开路。队首由两名鼓手打头阵,两个男人吹着海螺号角,四个男人手持饰有羽毛的棍棒,克罗罗带领八个警察、柯基、妮奥拉妮和一名嗓音浑厚的传令官。艾伯纳和杰露莎没有加入,夏威夷人的工作还得夏威夷人去做。

鼓声响起来了,海螺号角的高音响彻在海木槿之间,玛拉玛和两名侍从沿着尘土飞扬的道路走过阿里义屋旁的鱼塘,向着镇中心走去。岛民们纷纷从四面八方跑来,只要聚集的人超过一百,玛拉玛便下令停止击鼓,让那名传令官大声说:“这些是茂宜岛的法律。你们不可杀人!不可偷窃!男女同床之事,不可儿戏!”

鼓声又响起来了,围观的人群在晨光中大张着嘴愣住了。那些曾把自己的女儿送到捕鲸船上去,好换取一点芋头的父亲们全都惊呆了,有几个想与克罗罗辩论,然而克罗罗让他们住口,继续向前走去。

到了小码头那里,玛拉玛停了下来,让人把号角吹了四遍,好让有空的水手都出来。来了两位船长,他们的帽子还拿在手上就听到了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水手们晚上不许在街上乱走。女孩子们不许游泳到捕鲸船上去。”

“上帝见证!”一位船长嘟囔道,“这下麻烦大了。”

“你会发现这全是那个传教士捣的鬼。”另一位船长断言。

“愿上帝救救那个传教士。”头一个船长边说边抄小路跑到墨菲的小酒馆,可还没等他说出这条爆炸性的新闻,玛拉玛和她那两位圆滚滚的女侍者又器宇轩昂地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卷皱皱巴巴的纸,上面写着新的法律。这一次,在墨菲的铺子前面,鼓声停下来之后,又宣布了另外两条法律:“姑娘们不许在墨菲的酒馆里光着身子跳舞。从今天起,不许贩卖酒水给夏威夷人。”说完,鼓声便又响了起来。人们又吹响了号角,玛拉玛带着两位肥胖臃肿的女侍从离开了。法律已经颁布下去。现在,执行法律是克罗罗的任务了。

那天夜里发生了暴乱。好几艘船上都有水手冲到镇里,跟克罗罗手下那些缺乏训练的警察大打出手。姑娘们被从床上拖起来,强行拽到船上去。到了午夜时分,约有五十名水手和拉海纳的商人一起聚集在传教士家门口,用污言秽语咒骂艾伯纳・黑尔。

“是他定的法律!”一名水手放开嗓子喊道。

“是他哄得那胖婆娘定的法律!”另一个水手大叫。

“吊死那个小杂种!”一个声音喊着,跟着是一阵欢呼声,众人纷纷赞同。

人群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但有人开始朝着草屋扔石块,偶尔有石头跳进屋里,未伤及任何人就滚落到了地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