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现代设计概述(第3/8页)

汽车设计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我们可以将“有计划废止制”(planned obsolescence),看作是美国汽车行业的“设计哲学”内容之一。这是通用汽车公司第二任总裁阿尔佛雷德·斯隆(Alfred Sloan, 1875—1966)在1927年提出来的,通过着重改变外形,刺激市场销售。汽车行业的这一“设计哲学”,就是形式主义至上,以新奇造型刺激市场。

相比之下,现代武器的设计,则基本是功能至上的。以 美国空军的A-10战机为例,该机型设计难看,在空军里被叫作“疣猪”(Warthog),或者干脆叫“猪”(Hog),这个名字本身,就说明在审美层面,A-10是比较差的。然而,它的性能非常好,战功赫赫,成了空军里长期服役的“常青树”。

自然,强调从技术要求、功能条件出发的设计,也能做到既有好的性能也有好看的外形。比如美国目前的两种新战机——F-22和F-35,外观整体性强,造型流畅。其设计主要是围绕性能要求、技术条件、造价限度等几个方面的考量来进行的。其造型受到空气动力学、人机工学、隐形技术、预算控制、武器配置、载重量和加油设置等多个要素的制约,体现的是成熟的技术性能之美。

又如法国的高速火车TGV、日本的新干线高速火车、欧洲的“空中巴士”(Airbus)A380双层客机,还有各种航天器、导弹、军舰、坦克车、兵器,都会发现这种满足技术、功能要求为前提而发展出来的技术美感,这类型的设计是技术美学的典范。

而在消费用品的设计中,则要兼顾功能和形式两方面的要求,形式美感是很重要的,有些时候形式美甚至会压倒功能本身。比如时装设计,有些时装在正常生活中几乎是不能穿用的;有一些概念性的平面设计,视觉上新鲜好看,但是往往令人费解,连基本的内容传达功能都没有达到。这类设计,更多趋向于“作品”,而不是用品。这种情况,在奢侈品的设计中,尤为普遍,越是奢侈的产品,形式压倒功能的情况越是常见。

因此,在“设计哲学”上,不同产品、不同对象有不同的要求,因为面对的是批量生产的产品,设计师的个人设计哲学如果不符合设计对象的要求,其设计就难以成功。个人的“设计哲学”是以个性为第一位的,但是企业的“设计哲学”则要受到来自技术、预算、功能、市场,以及企业文化定位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个人和企业的“设计哲学”相互吻合才能够形成比较具有影响力的设计。苹果电脑已故总裁史蒂夫·乔布斯(Steven Paul "Steve" Jobs, 1955—2011)和苹果电脑产品设计师约纳森·艾佛(Jonathan Ive, 1967— )在“设计哲学”上的高度协调就是一个典型的成功例子。关于苹果设计,以后我们还会比较详细地介绍。

现代武器的设计中,功能压倒一切——美国空军F-22战机。

重视功能,重视技术,也能够形成一种干练流畅的技术美感。法国高速火车TGV。

难以穿着的时装:越是奢侈的产品,形式压倒功能的情况越是常见。

空中巴士A380客机,功能和外形设计相得益彰。

(四)设计的原则与方法

在接触到设计对象之后,应该如何下手工作呢?就是我们一般讲的接触设计问题的方式,在英语中叫作“approach”,如果集中起来看,在西方的设计中,有下面三个类型方式是比较多用的:

第一个是“KISS原则”,这个“KISS”是英语中“保持简单,甚至有点笨的方式”这句话的缩写(Keep it Simple Stupid, etc.),也就是最简单的、通过直觉来接触问题的方法,不要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了,虽然这个方法看起来甚至有些笨拙,但是往往能够把设计面临的最基本、最简单的问题提炼出来。

第二个原则是要多方面考虑设计的多种可能性,作为设计师始终要记住:一个问题总不止一种方法可以解决。这种思维方式在英语中简称TIMTOWTDI,是英语中“解决方法不止一种”(there is more than one way to do it)的缩写。一个问题,总是可以找到多个不同的方法去解决。因此,自己的一个想法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可以集思广益,看看是不是有其他的方法可以用来解决问题。

第三个原则是“使用者中心原则”(user-centered design),这个原则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产品(artifact)本身,另一种是针对终端使用者需求、欲望的满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