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

“跳跳”和“小不点儿”两只狗热烈地亲昵着。它们是一窝生的,却毫不相像:“跳跳”是一条棕色的小公狗,“小不点儿”则是一条黑色的小母狗。“跳跳”是典型的乡村狗,精瘦而多疑,而在城里长大的“小不点儿”则胖乎乎的,总是一副满足的样子。

自从凯瑞丝母亲去世的那天,格温达在羊毛商家凯瑞丝的卧室地板上那一窝杂种狗中挑出“跳跳”,已经过去十年了。自那以后,格温达和凯瑞丝就成了亲密的朋友。尽管她俩一年只能见两三次面,却无话不说。格温达觉得自己可以把一切秘密都告诉凯瑞丝,丝毫不必担心有任何信息会传到她父母或韦格利村的任何人耳中。她认为凯瑞丝也会有同样的想法:因为格温达根本不和王桥的其他女孩儿说话,绝无不慎泄密的危险。

格温达是在羊毛集市举办的那个星期的星期五来到王桥的。她的父亲乔比去了教堂前的集市,叫卖他在韦格利村附近的森林中诱捕的一些松鼠的皮。格温达则径直来到凯瑞丝家,两条狗也再度相会了。

像以往一样,她们谈起了男孩子。“梅尔辛的情绪很奇怪,”凯瑞丝说,“星期天时他还一切正常,还在教堂里吻了我——接着,到了星期一,他就连我的眼睛都不看了。”

“他一定是有什么事感到愧疚。”格温达立刻说道。

“可能跟伊丽莎白·克拉克有关。她总拿眼睛瞄着梅尔辛,尽管她是个冷漠的人,而且还比他大好几岁。”

“你和梅尔辛做过那事吗?”

“做什么事?”

“你知道……我小时候把那叫吭哧,因为大人们做那事时会发出那种声音。”

“哦,那事?没有,还没做过。”

“为什么还没有?”

“我不知道……”

“你不想吗?”

“想,但是……难道你不担心一辈子都听命于某个男人吗?”

格温达耸了耸肩。“我不喜欢那样,但是,另一方面,我也不用担心。”

“你怎么样?你做过那事吗?”

“恐怕算不上做过。好几年前,我答应了邻村的一个男孩儿,就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像喝过葡萄酒一样,有那么一种浑身热辣辣的感觉。就做了那么一次。不过,如果伍尔夫里克什么时候想做,我都会让他做的。”

“伍尔夫里克?我还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呢!”

“我知道。我是说,我们从小就认识,那会儿他老爱揪我的头发,然后跑开。后来有一天,就在圣诞节后不久,我在他走进教堂时看到了他。我发现他已经长成了一个男人。嗯,不仅是个男人,而且是个真正的棒小伙儿。他头发上喷着香粉,脖子上围着一条深黄色的围巾,看上去真帅。”

“你爱上他了?”

格温达叹了口气。她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她的感觉。那不仅仅是爱。她对他朝思暮想,真不知道假如没有他,她该怎么活。她曾经幻想过绑架他,把他关在密林深处的小茅屋中,那样他就没法逃跑了。

“好了,不用说了,你脸上的表情已经回答了我的问题,”凯瑞丝说道,“他爱你吗?”

格温达摇了摇头。“他简直都不搭理我。我巴望着他能做些事表明他知道我是谁,哪怕是揪揪我的头发。可他跟珀金的女儿安妮特恋爱上了。安妮特是条自私的母狗,可伍尔夫里克偏偏仰慕她。他俩的父亲都是村上最富的人。安妮特的父亲养鸡、卖鸡,而伍尔夫里克的父亲有五十亩地。”

“你说得简直没希望了。”

“我不知道。什么叫没希望?安妮特也许会死。伍尔夫里克也许会突然明白过来他一直是爱我的。我父亲也许会成为伯爵,命令他娶我。”

凯瑞丝微笑起来。“你说得对。爱永远不会没希望的。我倒挺想看看这男孩子的。”

格温达站起身来。“我正等着你说这话呢。那就去找找他吧。”

她们走出了屋子,两条狗紧随在她们的脚跟后。这星期头几天狂袭了这座城市的暴雨已变成了零星小雨,但主街上仍然泥泞不堪。因为羊毛集市在举行,泥浆中又夹杂着各种牲畜的粪便、腐烂的蔬菜,以及数以千计的来客留下的各种各样的垃圾。

她们踩着泥水,躲着泥坑走着,凯瑞丝问起了格温达家里的情况。

“奶牛死了,”格温达说道,“爸爸需要再买一头,但我不知道他哪里有钱买。他只有几张松鼠皮可卖。”

“今年一头奶牛要卖十二先令呢,”凯瑞丝关切地说道,“也就是一百四十四银便士。”凯瑞丝总是靠心算,她从博纳文图拉·卡罗利那里学会了阿拉伯数字,她说这使得计算容易多了。

“过去的几个冬天,就是这头奶牛养活了我们,特别是那几个小孩子。”格温达太熟悉挨饿的滋味了。即使有那头奶牛产奶,妈妈还是有四个婴儿夭折了。难怪菲利蒙渴望做修士呢,她心想:每天都能吃饱,一顿不少,为此付出什么样的牺牲都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