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北洋时代(第2/7页)
不但新闻界这样,民间社会发展也很好。商会不但有自己的报纸,还有自己的武装,消防等民生设施都是由商会自己管。在强大的民间社会基础上,政府不敢随意践踏百姓。它的学术文化最自由是不是有根据?
政治上表现在,三权分立的体制建立起来了。国民党学后来苏联,搞了个“党国体制”,党和政府不分,以党治国,国民党要领导政府,取消了民选的国会,并限制言论自由。他们宣布,“总理遗嘱”就是中国的宪法,谁都不能批评,然后推行党化教育、党化司法。胡适在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之间拍案而起:为什么我们连上帝都可以批评,孙中山不可以批评?!而北洋政府统治下没有这样的情况。
文化教育上是这样,政治上三权分立体制建立起来了。那有没有问题呢?有人攻击北洋是卖国政府,是不是卖国,以事实为例。
第一,二十一条。在这条上,袁世凯没有卖国。而且在这个问题上,他坚持了维护国家主权、国家利益的立场。日本人强迫袁世凯接受的二十一条当中,以第五条最厉害,第五、六、七款说,你们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请日本人做顾问,使用的武器或者向日本采购,或者由两国联合制造。袁世凯当即说,这条绝对不讨论,侵犯中国主权太厉害。对其他条款,他也尽可能抵制,比如日本商人在中国购买土地,袁世凯也说不接受。结果二十一条讨论下来,最后不得不让步接受的有十条左右,二十一条只是最初提出的。签订以后,袁世凯马上召开会议,上下一条心想办法拖延,实际上二十一条是没有执行的。“二战”后的日本首相吉田茂曾经为大英百科全书写关于日本的词条,后来出了单行本叫《百年激荡史》,里面讲到二十一条的时候说,日本人除了遭到骂名之外,并没有任何实际收益。所以袁世凯在二十一条上没有犯错误。这个不是我袁伟时一个人讲,史学界多数人都持这种看法。
第二,袁世凯死了以后,段祺瑞也被称为卖国,他借日本人的钱,贷款共一亿四千五百万日元,被说成丧失国家主权,是被日本人利用了。实际上,当时换任何人主政都不能不借外债,但这一亿多,是从清末到民国最优惠的一笔贷款。因为当时中国政府的信用不好,往往借一百只能拿到九十,但这笔是实数支付,而且利息很低。所以,说段祺瑞卖国也没有根据。
还有其他事情这里不讲了。但有一条,收回国家主权,废除不平等条约,是从北洋政府开始的。大家知道“五四”运动是因为山东问题而起,怎么解决的?是在北洋政府时代,1921年末到1922年2月,包括中国在内的九个国家在华盛顿开会,讨论怎么解决中国问题,一致同意要尊重中国主权,逐步解决不平等条约,并且在会上达成了协议,首先青岛要还给中国。结果青岛和山东主权被收回来了。
还有关税自主和司法自主问题。当时中国的司法因为有领事裁判权也不能自主。华盛顿九国会议决定要另外开关税会议解决中国的关税自主问题。正是在段祺瑞最后一次出任执政,1924年到1926年初那段时间,开了关税会议,结果达成协议,从1929年1月开始,关税自主权交回中国。但是,由于国共操纵学生造成冲击,这个已经达成的协议没有最后签字解决,1928年国民党执政以后,才正式签字实行,但还是按照北洋时代谈妥的条款。司法权收回也是北洋政府时候开始的。当时有个地质学家叫丁文江,是中国现代地质学的开创者,孙传芳找他商量现在上海租界的问题怎么解决,要建立一个大上海,怎么办?丁文江说我不想做这个事,我想办军校;中国为什么一再出现混战局面,就是因为军人没有现代知识;我来培养军人的话,就要让他们懂得现代历史、现代政治,让他们懂得人文社会科学,了解这些东西,然后也学军事,这样培养出来的军官才能真正维护国家利益。孙传芳没有接受这个建议,让他把上海搞好,我是督办,你来做总办,怎么做我都支持。丁文江于是开始规划上海,做得非常漂亮。其中一个成绩,就是通过交涉,将上海的司法权收了回来,将领事裁判权废除掉。这样的政府是卖国政府吗?没有道理,没有根据,这个断言是不成立的。
确实北洋时期有问题,问题在于军阀混战。在袁世凯时代,因为袁的威望很高,没有人敢反抗,全国是统一的。袁世凯死后,因为北洋政府练军不是按照国家军队去做,马上就面临分裂。北洋本身内部分裂,冯国璋与段祺瑞分裂,打了起来,但那只是一方面,打起来的规模也不大,另一派是上海,整个基本局面是比较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