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王安石罢相全景回放(第2/9页)

于是他只是再次强调,只是小事,一点细故,没什么大不了!接着就又放眼天下,寻找可以生财致富,教化国民的好办法去了。

在他身后,当时年仅27岁的皇帝陷入了痛苦的深渊。王安石的态度更加印证了他的担心,不畏天的人,怎会被天所原谅?这5年来做的事,不仅人不同意,看来连天都反对啊……接下来的时间里,王安石一如既往地改革做事,宋神宗开始写罪己诏,承认自己这些年做事对人错误深重,请天下臣民共同替他回忆,都错在了哪里。

必将改正,争求上天的谅解,获得减刑处罚。

诏书经过中书省,王安石还是不在意。有什么大不了的,水旱灾出现,哪个朝代的君主都会这样做。比如近些时的宋仁宗,除了罪己诏,都能给自己加肉体惩罚,大半夜光脚到外边站着去。所以神宗皇帝这样做,也很正常,不会有什么意外的。

站在王安石的立场上,的确可以这样想。试问,皇帝是同党,政迹很突出,外战超辉煌,政敌?司马光之流早就被踢出京城,到外地残喘去了。最近连唯一敢对抗的文彦博都被贬到外地,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多做事,做好事,把眼前的难关尽快度过去,才能让年青、心慌的小皇帝镇定下来。

从而对改革的信心更大!

但是现实状况大出他的意料之外,对他不利的事从这时起,一件接一件,不断地涌现出来。第一个,他的老朋友司马光从远方加急送了一份奏章,积极响应皇帝的挑错号召。

他一共总结了6条,眼光独到,我们实在有必要一条条地详细研究,才能看出大名鼎鼎、光辉伟大的司马温公有多么高超。

1,“广散青苗钱,使民负债日重,而县官无所得。”——不知他从何得出这种结论。宋史的资料残破离乱,深究文字绝对没法证明出谁对谁错。可是后来人从宏观上就能辩明真伪。比如这一句,就算是民间因为青苗法苦不堪言,而官府居然一无所得?

那32间封桩库的钱帛是从哪儿来的?

2,“免上户之役,敛下户之钱,以养浮浪之人。”——说得不准确。上户的役是免了,可一样交钱。真要是不让上户交了,可能就没这样唠叨了。敛下户之钱不假,可按户分等,各有税款,只要不是东明县事件里别有用心的人,把等级故意搞混,有什么不公道的?养浮浪之人,这句是最脑残的一句话。

按司马光说,那些无正当职业,无不动产实业的,都是浮浪人。好,东京城里做小买卖的,夜市上的人,是不是都是浮浪人了呢?这些人就算都浮浪了,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那么国家出钱,雇佣他们做事,一来有了正当职业和身份。二来这样做了,他们就都不浮浪了,从此社会加倍安定,难道有什么不好吗?!

3,“置市易司,与细民争利,而实耗散官物。”——简直逻辑混乱,市易法的确与民间贸易抵触,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北宋自由商业的高度运转,走回头路了。可是要注意,对国家快迅积累资金却有着极大的好处,军费,这条最重要的问题,无论是均输法还是青苗法,都没有市易法来得快。

司马光居然选择无视了,“实耗散官物。”说梦话吧。

4,“中国未治而侵扰四夷,得少失多。”——最让人忍无可忍的就是这一句。敢情只有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尽善尽美了,才能走出国门,去收复失地?那样还需要关注敌人对态,寻找最佳的出兵良机了吗?最起码的战争常识都没有,不知这人写《资治通鉴》时是不是有另外一副脑浆。

另外“侵扰”,用词多好。作为历史大师,河湟之地与中国是什么关系,他居然不知道!“得少失多”,他住的洛阳离边境更近,吐蕃人和西夏人走得有多近知道不?不知道,那么闭嘴。知道,说了这些话就是该死。王韶开战前,这两国的首脑贵族都开始通婚了!

5,“团练保甲,教习凶器以疲扰农民。”——凶器,看来农民的本份就是种地,刀枪之类东西一律禁止触摸,以免变得暴戾。嗯,这个想法很好,和后来元朝蒙古人不谋而合,最好是让农民们提前100多年就七八家合用一把菜刀,那样就真的“纯朴可爱、便于畜养”了。

他怎么就看不见,没有保甲法之前,北宋每隔几年就会闹一次民变或者兵变,实行保甲法后这几年里,没有一启造反事件,连带着民事犯罪率都在下降。在他的眼里,居然是“疲扰农民”了。就算是疲,也是疲了有特殊身份,知法犯法的人。就算是忧,也只是忧了司马温公这样的“圣贤”!

6,“信狂狡之人,妄兴水利,劳民费财。”——让数字说话吧,“起熙宁三年至九年,府界及诸路凡一万七百九十三处,为田三十六万一千一百七十八顷有奇。”合计约三千六百多万亩。其中官地约20万亩。这些土地都是假的?哪来的什么狂狡之人,怎么能说到是“妄修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