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千夫所指复熙河(第3/5页)

陕西、青海、四川三省之间的山都是什么样子的,生长在内地平缓地带的中原人,要身披全副铠甲,举着兵器,冒着箭雨擂石向上仰攻,这几乎是完不成的任务。而更要命的是攻到一定坡度时发生的事。

羌人很狡猾,生长在这片山地里,他们知道什么情况下宋军才会最狼狈,就是等宋军攻到一定位置时,前进很累、后退有点远,这时他们才突然冲下去。

没办法,宋军立即就支持不住,开始败退。这时在阵后面,王韶开始换衣服,他脱下了文官的袍子,穿上了一身铠甲。古今中外无数次战役都证明了一个真理,不管军队的装备怎样,战局如何,最重要的是士气。

指挥官有两种选择,一个是“弟兄们,给我冲!”,一个是“弟兄们,跟我上!”哪个大兵都知道,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命令里,哪个才是真把他们当弟兄的人。

王韶就是这样,他穿上铠甲,挤进了冲锋的队伍里。在整个战局中,他是最清醒的一个,此战不胜,多年来的准备会变成乌有,甚至京城里的王相公都会被连累,变得一无所成!

殊死的搏斗开始了,没有什么计谋,没有半点的侥幸,王韶带领队伍反攻得手,冲上了山顶。由此乘胜追击,“获首领器甲,焚其族帐。”

使“洮西大震”。

可没时间高兴,大震的结果就是真正的敌人杀过来了。吐蕃人己经明白了自己面对的是什么人,河州方向的吐蕃之王木征火速派来了援军。王韶刚刚强攻得手,就面临着一个问题——防守。当然,也可以不防,在敌军到来前迅速退回秦州,那样毫发无损。

但是打了这一仗,爬了这么高的山,还死了那么多的人,为的是什么呢?

这时王韶给出的答案与之前宋朝所有的战例都不同,他清醒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入侵一片土地,不管是繁华密集的燕云十六州,还是荒凉广阔的河湟之地,最重要的都是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如果注重一城一池的得失,就会像宋太宗赵光义那样,围城不下,被敌军集结后一战溃败;相反,看辽国入侵北宋,总是寻找宋军主力对决,杀倒一片,当地就会出现真空状态,辽军可以为所欲为。

城?

当城里只剩下老百姓时,就只是敌人的金库,再没有什么抵抗力。

王韶看透了这种军事理念,他选择了一条看似惊险的光明大道。为什么要防守,为什么要撤退,我是来入侵的。

他命令自己的部下,名将景泰的儿子景思立率领宋朝西军中的精锐泾原兵在竹牛岭虚张声势,而他本人,率领主力人马悄悄转向西方,向武胜的方位前进。

大地茫茫,为什么偏偏选中了武胜?前面的《平戎策》里说了,它是宋朝与西夏势力消涨的契机所在,同样的,在宋朝与吐蕃的河湟之战里,它也一样敏感。

至少河州的木征明白这一点,他派来的援军,就从武胜远远地兜了过来,想打王韶个措手不及。可王韶偏偏迎了上去,这是他和前代的宋朝将领们截然不同的地方。

你要战,便决战,他求之不得。在王韶的军事生涯里,从来没错过和敌人主力对决的机会。

两军在武胜附近遭遇,木征派来的人名叫瞎药,大家要记住这个名字,看一次少一次了,并不是说他会死,而是跟王韶打架的吐蕃人都会有后遗症……武胜之战,来偷袭的瞎药被宋军反偷袭,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自己的地盘上,会突然间和宋朝人遭遇。

王韶挥军力战,史书里给出的记载是瞎药大败,率军逃跑。可这太片面了,把当年的战况彻底淡化。有一个事实得注意到,王韶此行的风险有多高。

不是说吐蕃人有地利,他们的骑兵多强悍,而是瞎药有个占决定性的优势——武胜堡。它当时己经是个堡垒,它在吐蕃人的手里!

王韶不仅要大面积迂回,寻找敌人主力对决,更要防止瞎药和武胜堡联合起来。实战的结果是他不仅把瞎药打得落荒而逃,更加趁势直逼武胜堡,把吐蕃人从据点里赶了出去!

从此武胜落入了宋朝的手里。王韶立即就开始了建城,它有了个新名字,叫镇洮军。首战大捷之后,王韶没有乘胜追击,他停了下来,因为有件更重要的事要办。

给朝廷写奏章。

报功是必须的,但却是次要的。在这封奏章里,他貌似非常欠扁地写了一句额外的话——皇帝以及各位宰相注意了,俺得说明下。这次打仗,没用朝廷一纹铜钱,都是俺开荒经商自己赚的。

参照一下宋朝的以往历史,就会知道王韶这是在没事找事。比如太宗时期的曹彬,只是掏自己腰包给边关士兵打赏,就被贬官处理;看仁宗朝,张亢、滕宗谅在边关打了那么多胜仗,可是一点点的财务账面不清,也得丢官罢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