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士大夫阶层(第6/8页)

一个外地(哪儿的没讲)到京的衙前,任务是“纳金七钱”,连一两银子都不到,这哥们儿居然过了一年都没能交差回家。其原因就是在他本地衙前得到了任务,风雨无阻地送来,被这边的衙门给忽悠了。

各种敲诈勒索,各种巧立名目,让这位兄台晕头转向应接不瑕,直到回家的路费都没了。而且还不敢逃,小心逃回去全家都有罪受罚。

想想这样的日子还能过吗?让我们和宋朝人换位思考一下,就算股神巴菲特到了宋朝,他正摩拳擦掌准备进股市里痛宰散户,可是衙前任务到了,从此没日没夜地忙,根本就没摸电脑的机会,你让他怎么赚钱,怎么养家糊口?

截止到这里,问题还没有激化。因为理论上是由四个等级的家庭来分担这些任务,人多力量大,灾难均摊,问题也就小点,可是前面我们说过,宋朝的富豪级家族、中举的人家、出家人、女户(没男丁)、单丁户等都有豁免权,这些人刨除在外,剩下的基本就是第三四等户了。

这样多的任务,这样密集的中奖律,只能造成一个结果——破产。家破人亡级别的破产。并且这还是次要的,更让人发指的是三四等户破产之后的社会现象。

谁也不敢发财了。

除非您能大展神威,一下子从下五等户一跃而起,升为第一二等户,不然只要是稍微勤劳点,赚了一头牛、几只猪,多种了几棵桑树什么的,邻居们官府们立即就来向您祝贺——您是有钱人了,至少是个三四级,呵呵,今年的衙前就由您多费心了……

号称开明第一、富足第一的宋朝,前100多年,普通的黎民百姓就这样生活着。

觉得很难很绝望吗?不,这只是众多差役中的一种而已,其它的还有里正、户长、乡书手等“头衔”来帮助下乡到户收税;有耆长、弓手、壮丁等“职务”去负责抓贼;有承符、人力、手力、散从等名目给正牌子的官员们服务。

其它的,有一些还比较著名,比如县级衙门里的县曹司、押录;州级衙门里的州曹司、孔目,连同各级配备的杂职,虞候、拣掏等等等等,简直数也数不过来,都要由普通百姓去承担。

长此以往,达到百年,这是人过的日子吗?最重要的一点,是民间的生产力发展被限制了,而宋朝之所以还能存在,就一直因为它有钱。

可以花钱去买和平,花钱养着国内有可能造反的各路饥民、暴民。所以就算只从安全角度来看,差役法都要废除。于是王安石新法集团想出了“免役法”。

简单地说,免役法的总原则就是“交钱免役”。让从前需要当差的百姓,通过交与自身等级相符的钱,买回自己的自由身,去干他想做的那些事。国家用这些钱,去召募想当差的人。

这个办法好不好?它形成了一个循环——百姓们通过交一定数额的钱,可以得到从前想像不到的空余时间,用这些时间,可以去生财养家;国家得钱,去召募人员当差,可以扩大就业人数,减少社会上的闲散人员,不仅使国家正常运转,还把各种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

这是总原则,我们看着是不是有点眼熟呢?

是的,没错,这和我们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很像。众所周知,我们每天工作,只干自己负责的一摊,每月按照收入的多少交税。这些税,由国家统一管理,召募各种公务员来运营国家。

所以我们可以肯定,这个原则没有错。下面我们看它的细节。

王安石时期的免役法有两大特色。第一,他把上等户加进来了,管你是豪门大族,进士高官,从此别想高人一等。想逍遥,拿钱来————

第二,以前没有负担的下五等户,以及单丁户、女户、僧道户、官户、坊郭户,也要交钱。只是视家产多少,与同级别家庭的交税量减半。这叫做“助役钱”。

除了这两大特色外,还有一点最具有争议的规定,就是每年的免役钱、助役钱和夏、秋两季的税一起交纳外,还要多收20%的钱,用来防备水旱灾荒,以及突发性的战争。这叫做“免役宽剩钱”。

这两大特色让王安石变成了全体特权集团的死敌,尤其是以前上四等户不管实际由谁来当差,都能隔年喘口气,可以轮换下由别人接替。这回可好,每年两次没完没了,这实在让他们没法适应。

更别说从前不管国家怎样,是不是闹灾了打仗了发大水了,都一直逍遥自在职业享受的高门大阀们。这把他们的美梦彻底击碎,并且更重要的是,王安石伤害了他们的“尊严”。

我们生来就是与众不同的,凭什么让泥腿子、下九流一样和我们一样待遇!我们就是要逍、遥、法、外!好玩的是,最先提出反对免役法,成为反对派里最经典言论的,居然是刚刚进入特权阶级的两个四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