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多面司马光(第4/7页)

这是讲课吗?这是公开辩论会,请看实况转播。

这一讲的内容基本规范在《周礼》,这好理解,什么都要返本溯源嘛,周朝有孔夫子都崇拜的圣人周公旦,看看人家当初是怎么规定“先王之法”的。

吕惠卿说,根据《周礼》,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的,是每年正月的布法象魏(在宫庭外的大门上公布法律);有五年一变的,比如周王巡游天下,到处视察;有三十年一变的,是刑法的轻重缓急;还有百年不变的,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人伦秩序。

通过吕惠卿的话,我们可以看到,他起码是在用人类的语言来交流,就算周礼这种传说中的礼法真的存在,也得有个不断完善、各有适用的过程。

可是司马光就能把这些都抹平,要说一个人的才学、名望真的是非常管用的,达到了一定程度,就成了真理的化身。请看司马光的答辩。

——布法象魏,那是公布旧法(都是?肯定?);周王巡游天下,到处视察,为的正是检查诸侯们谁变更了礼乐,改动旧法的,发现了一律处死;刑法,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这只是轻重不同,不是讲法律本身的变法。吕惠卿区解经义,实在可笑。

接着他开始发动群众。

——陛下,现在公卿、侍从都在这里,您可以问问他们,国家的秩序己经败坏到了什么程度。本朝规定三司省管理天下财赋,不称职可以罢免,但宰相不可以过问它的运作。现在设立的制置三司条例司是怎么回事,宰相要用道德来铺佐人主,怎么可以用“例”?如果用“例”,宰相岂不成了胥吏?听说最近又要成立设置看详中书条例司,这又是为了什么?

底下的众位大臣欢迎雷动,异口同声:顶司马光,顶司马光!

吕惠卿对此准备不足,百忙之中回了一句。“司马光讥笑朝廷,讥笑臣是条例司官员。”他说对了,司马光的讥笑全面展开。

——改革就像修房子,一定得有良工美材才能动工。可现在变法的这些人,两者都谈不到,臣担心朝廷会露雨(今二者皆无有,臣恐风雨之不庇也)。

截止到这里,抛开各自的道理到底是谁对,先看看交流的诚意。吕惠卿不管以后是什么名声,他开讲以来一直都在说道理。司马光呢?先是攻击国家职能部门的合法性,进而否定同僚们的工作能力。

请问一个政府职员,有什么权力说别的同志是废物?大家都是人,你凭什么高高在上,认定别人不是“良工美材”,注定了办不成事?这不是什么正义感超高,或者圣人指数过人,回到大家都是人类这个基本衡量点上,这是人身攻击!

说到人身攻击就有趣了,宋史里的记载是,下面轮到吕惠卿发言,未来的无耻奸邪变得恼羞成怒,他气急败坏用别的言语来抵毁司马光,其恶劣程度让皇帝都看不过去了,说“相互辩论是非而已,何必如此!”

想必吕惠卿真的说了特别不要脸的话了,但为什么史书里半点都没记录他到底说了什么呢?以后来的“君子”们对他打压鞭笞的程度,这都是最重要、最生动、最切实的证据啊!怎么能忽略呢?

唯一的解释,只有一个——吕惠卿根本就什么都没说,或者说出来的话是保守派、司马光们没法面对,无法解释的难题,他们“为尊者讳,为贤者隐”,都给隐过去了!

吕惠卿的话找不到了,司马光的话却被记载了下来。富弼辞职之后,陈升之升了宰相,当时神宗曾经问司马光,爱卿,你对现任的宰相有什么看法啊?

司马光回答:“闽人狡险,楚人轻易。”闽,指福建,陈升之是福建人;楚,指荆湖一带,王安石是江西人。依司马光的话来说,就是陈升之狡诈凶险,王安石轻佻草率,南方人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太祖皇帝赵匡胤曾经说过南方人不许当宰相,他们当了就要坏事!

不知道这番话算不算是抵毁,呵呵,尤其还是在私下里聊天时说的。背后论人短长,好一个大宗师风范!更加好玩的还在后面,在这次皇宫内部辩论会结束之后,不管是司马光占了上风,还是吕惠卿被隐掉了话一语中的,反正新法该推行还在推行。

不仅是青苗法,连农田水利法也上台了。

农田水利法很简单,它允许任何人,不管是官还是平民,都可以去开荒、修堤、挖渠、蓄水等等对农业有利的事。民间办不到的,可以提请官方去做。官方除了配合之外,更主要的是要把本辖区内部的荒废土地调查清楚,让朝廷知道农业还有多大的潜力可挖。

这个法令,只要是脑筋正常的人都知道好坏吧。组织人力开荒种田扩大收入有什么不好吗?更何况没像西汉时王莽做的那一套,把大批的农民迁徙到陌生区域去开荒,弄得新田没开好,熟田都荒废。王安石只是在原地方,让原住民去开垦历史各种原因造成的荒地,这有什么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