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儒不同炉(第2/4页)

他根本不是个纯洁的人。

对不起,这点证据还不够。一言以蔽之,功名心和政治手段,并不会与心灵的纯洁相矛盾。不是说只有邪恶的人才懂得兵书战策,才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王安石这样做,只能证明一点。他是个有意于发展的人,想做一番事业的人,也是个明白现实状况,懂得要达到目的,必须得使用些手段的人。

王安石在半年后被召进京城,当上了翰林学士。与他一起进翰林院的,是他前半生的好朋友,后半生的死敌司马光。要说起来,这两个人实在太有缘也太重要了,他们俩再加上另一位现在还没有起步,要在两年后才考中进士的人,就是北宋中后期最有影响的三个人。

就是他们让宋朝兴旺、混乱、靡烂、亡国的。

放下那个人,先说王安石和司马光。这两人都以挚拗、倔强、不妥协著称,不过一但比较起来就会发现,司马光差多了。

有三件事可以参照。

第一,在长官面前。王安石第一次进京当官时,曾经和司马光同在包拯手下工作。某一天京城内牡丹花盛开,包拯一时高兴,请全衙员工喝酒。

席间两位未来的大佬都声称生平从不喝酒。包拯正在兴头上,哪肯放过,亲自过来劝酒。几番坚持之后,司马光投降了,他举起了杯子。而王安石不管领导怎么说,不喝就是不喝;

第二,在官司面前。

司马光的表现在濮议中己经很清楚,此人绝不会硬挺到底。王安石不一样,这是个死硬派。第一次进京时,他当知制诰,兼责京城刑狱,当时发生了这样一个案子。两个少年是好朋友,一个养了只非常好的鹌鹑,另一个想要。

自然是不给,想要的这个仗着是好朋友,居然抱起就跑。结果事大了,他朋友一时情急,追上去一刀就把他剁了。出人命了,开封府判凶手死刑,王安石不同意。他说,按照宋朝法律,注意,是有明文规定的,公然抢夺和偷盗都是贼,凶手的鹌鹑被抢了才去追,才杀人,明显是捕盗,是合法行为,怎么能判刑呢?

更何况是死刑?

理由非常充分,是吧。可开封府不服。这件事被上报到审刑院和大理寺,最后的结论是……王安石是错的。按规定他得道歉,但王安石给出的只是三个字:“我无罪。”不管对面是什么大佬什么势力,我不想低头,谁也别想勉强!

第三,在皇帝面前。

这点最重要,在皇帝面前怎样,才能真正体现出一个大臣的风骨。同样一件事,看王安石和司马光有什么不同。刚刚说过司马光当上了翰林学士,这个过程非常闹。

神宗让他当,他就是不。问为什么,司马光说,臣写不出“四六”文。所谓四六文,指的是魏晋以来流行的拼五骊六的赋体,对仗公整内容空洞。神宗一听就乐了,爱卿说梦话吗?你不懂四六文,当年的进士是怎么考中的?

司马光不回答,反正就是不当。神宗只好放他走,在出皇宫之前,有个太监追了上来,把任命诏书强塞在司马光的怀里,他也就当了。

还是那句老话,司马光为人凡事必坚持,只是不超过80%的力度;再看王安石。王安石第一次进京时曾被授予修起居住,给皇帝写日记的美差。别人求之不得,他推得汗流浃背。为了不升职,他一连写了14道奏章,可任命的诏书还是送过来了。

王安石一概不收,直到把送诏书的小吏难为得跪下磕头,求求您,收了吧,不然没法交差……王安石仍然无动于衷,他转身躲进厕所,连求饶的机会都不给了。

小吏急了,放下诏书就跑,你不要也得要。这时王安石反应神速,从厕所里狂奔而出,追上小吏,把诏书又塞了回去。

两相对照,可以看出司马光的硬度系数差得不是一点半点,可也不能就此肯定两人的高下怎样。凡事一利必有一弊。

比如王安石之刚强,硬则硬矣,小心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夕,一味刚硬,没法持久。而司马光余下的20%的妥协中含有一种难得的柔韧,让他比王安石更加坚忍。

他注定了能比王安石能等,等到他翻身作主的那一天。

综上所述,不是神宗从一开始就选择了王安石,而是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除王安石之外,所有的人都在回避,逼得神宗想做事,只能选这个人。但就是这样,王安石仍然没法立即得到信任和权力。神宗不是个一般的人,这个20岁的青年,远不是大家印象里那个凡事急于求成,做事毛毛燥燥的毛头小子,他谨慎得可怕。甚至可以说,变法之所以会有后来的结果,一大部分原因就在于他的“谨慎”。

他分两步来了解王安石。一是亲自对话,二是向大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