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紫 荆(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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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年的中英南京条约并未解决鸦片贸易的地位问题。在名义上,买卖鸦片仍是非法的,但交易数量却扶摇直上,并沿河道向广州以外的内地扩散。昔日海盗,今为河匪;1844年洪秀全第一次在广西传教时,就可能已有匪徒进入桂平一带,“保护”鸦片买卖,到了1846年冯云山深入紫荆山区时,这情形已是确实发生了。大多数盗匪对这地方还不熟,所以便以当地的山匪,或胁迫当地村民充作向导。22

郁江和黔江在桂平县城交汇,之后入浔江,而桂平自然就成了这类活动的中心。每年有几千人沿浔江回家,洪秀全也是其中之一。从桂平逆流而上,多奇岩激流,小溪曲折通幽。自桂平顺流而下,则是百舸争游,生意兴隆。货物集散繁忙,自然引起匪徒觊觎,而沿江多岛屿水湾,又为水生水长的劫匪提供了藏匿栖身之所。广西人对于从贩卖鸦片、绑票和收取保护费能得多少钱财心知肚明,所以也会窝藏河匪,提供食物。到了1840年代中期,一些自称“米饭主”的人成立合股商号,做起收保护费的生意,也来分一杯羹。23

许多河匪在当年干海盗时也是秘密会社的成员,他们把这一套也带到内河。这些会社其实颇为松散,其中最有势力的是所谓的三合会或天地会,其发端要追溯到1760年代,有一群长于福建东南和广东的人不满时局,里头有云游僧道、拳师、赌徒、糕饼制作匠、江湖郎中等。他们签了一份血盟,尊其中一人为“师傅”,其余则按序齿结为“兄弟”,并喝下掺香灰的酒以表“同心合一”。他们的计划时有变更,但总是包括开设堂口招募新血,劫掠富户官仓和县廪,积聚资金以“举大义”。24

朝廷难以用武力压制天地会的扩散,因为它不光是反贼,也不光是宗教团体,它更是一个根深基广的“会社”,在动乱年头保民安良。有个天地会成员被抓,便向官府解释:

天地会之名源于天地乃万民生存之本,其意只求尊天敬地而已。初起之时,众人各愿入会乃因如遇红白喜丧可得会众资助,或如与人争殴亦可得人相帮。如道遇劫徒,彼等一听本会切口即不再纠缠;如向会外人显露己之会民身份,彼等亦将示“敬”。故此,欲入会者为数极多。25

这种互助和“保民”的活动很容易变相为“勒索保护费”,从广东一个姓徐的供词便可清楚看出这一点。此人贩卖酒酵,他从福建一名赖姓店主买了酒酵,然后运回家乡贩售。一天,有五个人抢了他所有的银两,他气急败坏,赶到姓赖的店铺。赖直截回以:“你如入天地会,便能免得日后在路上被劫,而我也可去讨回你被抢走的银子。”徐同意加入天地会,很快就拿回钱财;最重要的是,他知道以后在这地方行走要做些什么。如果再遇上拦路抢劫,他应马上竖起大拇指——这个暗号代表“天”,抢劫者会伸出小指,以表示“地”,这样他就能畅行无阻了。26

在华东华南一带,这类暗号很常见,不过也用其他的记号。会上兄弟在茶馆喝茶或抽烟袋,会把三根手指并在一起,或是外衣的第二粒纽扣不扣,或把辫子盘在头上,辫梢扣于发盘中心27。他们还会选些暗语来确认身份,这些话在旁人听来并不觉冒昧,但会中兄弟一听就明白,如“往日无缘相会,今日得以识荆”等等。若在路上有劫匪或生人问他们去哪里,就要说“从东部来,要去西边”。若是问到从哪里来,就回以“我从桥下过来”,指的是入会仪式上穿过刀剑架起的排阵28。南方各省的会众入会时便知“开口不离本,出手不离三”,好教会众终身难忘。说“开口不离本”时伸手,说“出手不离三”时并拢手指29

他们永世不忘的“本”就是“洪”。“洪”一字意兼指硕大或洪水,亦做姓氏,在天地会之前存在已久,但对成千上万的天地会会众来说,“洪”却有特殊的召唤含意。在1760年代到1840年代之间,天地会规模扩大,影响日增,也创造了自己的神话,并使其完备。“洪”这个字其实是1760年代天地会创始人的诸多化名之一,它也是1368年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年号“洪武”的第一个字,代表天地企盼“反清复明”,天地会还杜撰了一套谱系,溯及17世纪清兵灭明之时。除此之外,“洪”也见于古代佛教典籍和占卦相书中,并经常与“太平”年月并用。30

但永不忘本并不是要大声呼号:天地会会众反将“洪”字拆成几个数字。左边三点水即为“三”,右半的“共”为“廿一”和“八”组成,故会众在说话或相互引见时便用“三八廿一”,或将“八”作“两点”,与“三点水”相加成“五”,而为“五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