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家 境(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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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类祭典欢娱的场合常有人伺机行骗偷抢,因为这类活动所费不赀,人潮拥挤,若想维持秩序,有时还会以意外收场。中元鬼节原是最庄严的盛会,1836年的中元节,在广州城西郊一处村庄,有当地商人和富户筹了七千两银子之多,在庙前广场搭建竹席凉棚,施放焰口。知县下令修了两条通往庙会的路,彼此平行,一条供男子行走,另一条供妇人行走。结果有两个年轻人扮成妇人,想走妇人专道行抢,但是扮相露了馅,立遭拘捕,并“迫令示众”。22

1836年,二十二岁的洪火秀夹杂在生员之中,走在贡院附近布政使衙署外的大街,有两个人引起他的注意。一个是广州人,像是给另外一个汉语讲得结结巴巴的洋人做翻译。这洋人穿戴奇特,洪火秀后来想起,他穿一件似乎是前明式样的“宽袖短袍”,头发则是“在头顶结成一束”。此人透过翻译给旁观的人“算命”,虽然并没人要他这么做。他对洪火秀说道:“你将位居至尊,但伤感致病,须忌之。”23

第二天,洪火秀又见到这两人站在龙藏街上,比他们昨天站的地方还南面一点,但更靠近贡院。这次他们没说话,但其中一人递给洪火秀一本书。洪火秀接了过来。这本书是梁发的《劝世良言》。24

洪火秀对这洋人的描述不清不楚,用语也不着边际。但种种迹象说明这洋人就是史蒂文斯,他刚从那趟路途最长的沿海之行回广州没几个月。1836年初春,史蒂文斯除保有“美国海员友好协会”牧师的正式头衔之外,又担任“中国传教团”牧师的新职。他的友人说“散发《圣经》和小册子”此时成了史蒂文斯最热衷的事25。史蒂文斯在中国虽然已有好几年,但他还是需要翻译,他觉得汉语实在是太难了。他不久前才写道,对学习汉语一事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不可能学通汉语;另一种看法较新,认为学汉语易如学拉丁文或希腊文。吾人不取极端,但吾人承认偏于前者”26。史蒂文斯死后,有个在广州与他很近的人写道,史蒂文斯虽“在学习汉语方面造诣颇深”,但实情是,“他的进步主要在于准确,而不以速度见长”。只有纯正的语言在这个背景下才有用。想用商人和水手的那种洋泾浜英语去传播上帝福音,几乎是不可能的。27

广州城城门雄伟,戍守兵丁身穿红黄相间的上衣,前胸后背写着大大的“勇”字,他们看似勇敢,实则懒散,贿赂也是家常便饭。史蒂文斯在广州城边上住了很久,对此当然是心知肚明28。而且,他最近从沿海之行对北方人和南方人之间的差异有所体会,他觉得北方人“多疑矜持”,相较之下,他所接触的南方人“易于结交”,还有点“痞”气29

洪火秀对那洋人身边翻译的描述也是同样含糊。我们知道,这人不可能是梁发,因为梁发因违禁散发基督教小册子一度遭官府拘捕,已在一年前离开广州。虽然广州的洋人将他保出狱,但他觉得他不能再冒身家性命之险,于是迁到较为安全的麻六甲(即马六甲)去了。梁发以前曾与屈昂一道向赶考生员散发过小册子,但那人也不是屈昂。屈昂的仇家向官府告发他,说他与洋人过从甚密,之后也被迫逃离广州藏匿30。那人也不可能是梁发或屈昂的儿子,因为梁发的儿子已逃到新加坡,而屈昂的儿子则顶替父亲,关在牢里。我们顶多只能从一个住在广州的英国人在这年春天写的一封信来推断此人身份,他在这封信里提到,所有曾与梁发在一起的华人基督徒都散了,“只有一人除外,此人有些文学底子,校对了我们付印的许多小册子,作了些润色”。31如果这个中国人真有胆陪一个洋人进广州城里传播福音,他也未必会将此事形诸文字,公之于世。史蒂文斯也没有记下此事或与别人谈起。1836年年底,史蒂文斯在前往新加坡途中,突然头痛欲裂,高烧不退,群医束手无策。不到三周便蒙主宠召,得年三十四岁。32

就洪秀全记忆所及,他当时没有细读梁发这套小册子,只是“草览其目录”33。洪秀全到底读到了什么?他并未明言。但是小册的目录有他的姓。“洪”这个字在小册子的第四篇第四条里非常醒目,说“洪”水摧毁了世上一切生灵。这一段不断重复这个骇人听闻的讯息,并说这浩劫是由创造万物的“爷火华”的意旨。中间这个“火”字又与洪秀全原名“火秀”相同,所以洪秀全与上帝之名有相同之处。小册子里有“洪水”,又有“火焰”。而“洪秀全”的名字居然这两种东西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