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忠良or奸党王越(第3/8页)

此时的王越得意得很,对待犯事官员,说情的人,经常当众高声怒斥,出够别人的丑。对百姓也好得很,工作风风火火,办事雷厉风行,还经常巡视县学,和学子们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好一派意气风发。

京城里当然有很多人不满意,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御史,竟敢太岁头上动土?立刻就有人指示言官上奏弹劾了,罪名“五花八门”,比如“滥施刑罚,危害地方”,又比如“横暴无忌,中伤陷害”,还有生拉硬扯,把王越和王振扯成本家兄弟的,荒唐不要紧,整你才是真。

所以王越很快发现,贪占行动虽然部分叫停,可是他重点弹劾的几位违法官员,却最终不了了之。倒是他高谈阔论的一些话,被人当成“证据”,列进了弹劾他的黑材料里。

当地的同僚也开始排挤他,处处“不合作”,表面上对你客客气气的,其实却没人理。折腾半天,给受冤者的许诺,大多数都打了水漂,而京城要好的同年也捎话来了:下次京察小心了……

可王越是倔脾气,不让干,偏要干。

顶着压力,憋闷的干了一年,虽然有重重反对,他却知难而上,硬顶压力,总算惩处了几个贪官,平反了几个小冤案,有了一点小工作成绩,就在这时,一声晴天霹雳硬生生砸下来——父亲去世了。

王越对父亲有深厚的感情,谁知自己刚刚小有所成,父亲却魂归西去。王越悲痛万分,悲痛以后,毅然做了一个决定:扔下工作,归家服丧。

在当时,身为朝廷命官,这种事情理当先通报上级,等到上级派来了新官,交接完工作后方可归家,王越的行为在当时,等于“渎职”。

这件事,或许还有另一个原因,浙江的事情,干得憋屈。

王越这一走,招来了官场生涯里第一次要命的弹劾,弹劾的罪名是“身为御史,擅离职守,目无国法纲常,视朝廷法度如草芥”。罪名还不是最要命的,要命的是弹劾他的人——顶头上司,大明朝都察院左都御史——陈循。

在明朝的官场上,御史弹劾官员,是司空见惯的,然而御史中的最高领导——左都御史,弹劾自己下属却是罕见。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信号:你的直接领导都看不惯你,哪里还有你的容身之地。

陈循在历史上名声不错,是有口碑的清官,开始对王越很赏识,可他是景泰皇帝的亲信,清算一事,本来他是坚决的执行者,派王越去,是让他推波助澜的,谁知他唱反调,现在弹一把,顺便向皇帝表忠心,这才是重要的。

景泰三年,王越父亲去世,归家丁忧,27岁的年纪,在官场的第一步,抬腿溅了一脚泥之后,黯然离去。

留在浙江的,是一段史书上有口皆碑的称赞:警慑贪污,激浊扬清,意气风发,见事风生,众皆佩服。这是一个曾经壮志满怀的青年,官场青春岁月的见证。

河南浚县的田园风光间,丁忧的王越习武、读书、奉养老母,与同年书信往来,打发时光。当然,做的最多的还是写文,《王襄敏公集》的多部诗篇都写于这3年,“落日青山暮,西风百草新”,壮年之岁,倒有了几分垂垂老人的哀叹。

可这百草怎么才能新呢,西风在哪里呢?不到30岁的年纪,却已经暮了?

就在王越苦苦思索的这几年,大明景泰七年(公元1456年),发生了一件震撼朝野的大事——夺门之变。

被瓦剌放回并遭幽禁的太上皇朱祁镇,趁景泰帝朱祁钰病重之际发动政变重夺皇位,次年改年号为“天顺”,同时大清洗。景泰帝时期的重臣统统遭到排斥甚至治罪,北京保卫战的功臣于谦等人惨遭杀害……

这是王越丁忧的第三年,大明王朝发生了惊天动地的政治地震,这场地震,却为王越的前途震开了一扇门。

多年前,王越在浙江得罪的重臣们,这一下统统被清理了,当年弹劾王越的陈循,被发配辽东充军了。王越没有“清算”的前科,当年的“站错队”,现在倒成了“站对队”,前途大着呢。

果然,到天顺元年,王越被重新启用了,这次的官职是京城监察御史,遇见了新上司,都察院左都御史寇深。

寇深在历史上的口碑并不好,善于打击陷害,于谦被杀,陈循被贬,都是他在罗织罪名。这样一个上司,自然要难相处得多。

然后他见到了王越,一个听话的御史,在他面前俯首贴耳极其恭顺的人,他判断,这是一个听话的人。

4年丁忧的生活,让王越改变了很多,他是一个不甘心现状的人,4年的时间,他一直在苦苦思索改变的办法,而思索的结果,就是这个。

所以寇深看到了一个这样的王越,工作踏实认真,从不乱说话,事事都先请示领导,甚至有同僚们说自己坏话的,他也会第一时间向上反映,为人处事方面,虽听人说很桀骜不驯,恃才傲物,但是在他面前,却是很老实。这更加坚定了寇深的判断,从此坚定地把王越看成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