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街头喋血(第3/3页)

清末革命家所进行的暗杀,主其事者多为官宦和富家的子弟,或是受教育程度比较高的热血青年。这与俄国近似,俄国贵族青年就是暗杀权贵的主力。象参与策划刺杀铁良的俞大纯之父是陆师学堂总办俞明震。怀揣炸弹准备炸死出国考察宪政五大臣的吴樾出身商人家庭,其父先官后商。刺杀恩铭的徐锡麟,其家更是富甲一方,自己还捐了个道员。参与谋杀铁良、亲身行刺王之春的万福华虽说家境不算富裕,但后来也学医经商,还是个候补知县。

清季的革命暗杀其行为本身带来的意义好象比目的更为重要。除了恩铭被杀之外,其余因行事匆忙、准备草率、策划不足,全都未遂。事实上,当时的暗杀者并不在乎刺杀的对象是死是活,也不在乎自己能否脱身,他们比较看重的是这样的行为所带来的巨大影响。每次暗杀事件之后,壮怀激烈、一腔热血、慷慨赴死、义无反顾的精神可以引起轰动效应,暗杀者的“英雄形象”和自杀式的壮举,远比死一两个清廷官吏更有价值。如汪兆铭行刺摄政王载沣,无论是革命党还是后来人,好象也无人在乎摄政王的生死和这样的行为能否取得成功,大家更钟情于“年少有为”的汪兆铭如何慷慨悲歌,“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而汪在狱中与陈氏的那段情缘故事才是历史的兴奋点。

那时的暗杀,只有徐锡麟杀恩铭案导致的后果比较严重,恩铭死了,徐锡麟被捕后处以极刑,而其他的暗杀,其对象活着不说,行刺者也没有受到本应受到的严重惩处,株连瓜蔓就更少。象吴樾是自毁,事件过后,仅有介绍他住进桐城试馆的户部主事金寿民被革除功名,其余人等均无牵涉。汪兆铭尽管入狱,但发落不算很重。依照当时人的说法,“大抵清廷末造,诓怯成风,不敢滥兴大狱,以耸中外视听”。

清末暗杀之所以蔚然成风,既是受欧洲革命、俄罗斯党人的影响,也是那时革命党对时代的认知。“排满之道有二,一曰暗杀,一曰革命。今日之时代,非革命之时代,实暗杀之时代也”,“欲言革命者,不得不前以暗杀,后以复仇(革命)。”革命党人的暗杀,其实更重要的是宣传,是造势,也是震慑。按当时的说法,是为了“杀一儆百”之效。刺杀王之春是为了警告那些“卖国”之辈,刺杀铁良是想威胁那些“顽固”派,刺杀出国考察宪政五大臣是为了破坏当政者利用宪政进行“欺骗”的阴谋,刺杀摄政王载沣则是表明推翻清廷的决心。正是在这些近似疯狂的暗杀声势中,革命者的伟岸形象得以树立,当政者也闻风丧胆。辛亥革命后及清室逊位前,还有两起暗杀,将清末的革命暗杀推向了顶峰。一次是三位革命党人谋炸袁世凯,未遂;一次是革命党人彭家珍炸毙满族亲贵良弼,彭家珍当场身亡,良弼血肉模糊,最后惨死。这两起暗杀令京师全城处于恐慌之中,为清廷瓦解、民国确立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可以说,民国成立前的暗杀塑造了一批英雄,也制造了一片革命的恐怖气氛。

但在民国建立后,中国的政治暗杀出现了重大转变。

民国肇建之时,总统、内阁、议会、政党、宪法这些近代政治制度的诸多要素均呈现出来。政党团体有大小六百多家,而且是自由组合,各具主张,基本没什么限制。内阁是联合组阁,而且还是经国会正式通过。如唐绍仪、陆征祥、赵秉钧、段祺瑞、刘冠雄、熊希龄、王宠惠、蔡元培、宋教仁、陈其美、施肇基等内阁成员,除个别人外,多是应一时之选,不论放在什么样的民主国家,其学养、背景、历练、素质都算优秀。议会分参、众两院,尽管不出自选民,但依据的是1912年8月颁布的《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也是自由选举,各党各派各省均有代表。

由于民国完全不同于清廷专制,公开肆意捕杀异己为社会所不容。因此一些人只能靠暗杀来维护自己的权威和利益。无论是革命党内部,还是执政者,均热衷于使用暗杀方法来对付持不同意见者或不同派系的人。因为革命者和执政者一样,当他们自己的利益受到挑战时,即便是同道,照样不能容忍。而行刺的方式和目的,也转变为单纯杀人,而不在乎行为本身是否英雄壮举。他们不再是响当当的热血青年,而是要千方百计地隐蔽自己的身份和姓名。他们的刺杀任务常常被一层层布置下来,其间环节之繁复为的是避免幕后主谋暴露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