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中立法案(第3/4页)

于是,州法院裁决这家公司违反了《中立法》,不得做这笔买卖。

然后这件事就上报纸了。但当时这件事闹得还不大,还没受到全国关注,在华盛顿的北清大使也还不知道这件事。但是接下来不得了了,此判例一出,另外五家野营用品公司所在的三个州,都有类似的犹太人团体出来,起诉这些公司,说他们违反中立法,把军事装备卖给交战国。

因为南明跟纳粹德国交好,所以犹太人连南明也一起恨上了。

英美法系很注重以前的判例,再加上这件事只要不装傻,谁也不会认为南明真是当“野营用品”买的。于是三个州法院纷纷裁定野营公司败诉。

这六个野营公司当然不愿放弃这么大的订单,于是联合起来,向联邦法院上诉。于是这样一来,这件事就成为全国热点了。各大报纸也纷纷报道。于是华盛顿的北清大使也知道了。

……

各国驻外使节一般都有两个身份,一是外交官,第二就是情报人员,都有相当强的情报素质。

北清驻美国大使分析,这件事应该是一个信号,表明南明打算开始在美国的大规模军购。因为南明的纺织品生产能力,是位于世界前列的。10万顶帐篷、30万条睡袋还不至于去美国进口。这应该是南明的一次投石问路,想先用这种介于“军事装备”和“野营用品”之间的东西试探一下,看看美国对《中立法》的执行度。如果这一次成功采购,那么下一次可能就是采购其他更大、更敏感的东西。这样一步步的“温水煮青蛙”,让美国逐步容忍,最后能肆无忌惮地采购大批军备。

大使分析道,这意味着,很可能南明对大清的野心不是一点半点,而是真的打算打一场全面、长期战争,真的想彻底灭掉大清。南明和大清相比,最大的劣势就在于战争潜力相对不足。可是南明又很有钱。如果南明能够畅通无阻地在美国采购的话,那就等于把美国近乎无限的工业能力为己所用,让美国成为支持南明战争的兵工厂了。

好在南明的第一次试探就没有得逞。不过因为联邦法院还没有判下来,大使说还是不能掉以轻心。

为什么呢?因为现在虽然几个州的州法院都维护了《中立法》,但是现在的《中立法》里,只是规定了不能卖给交战国,而对于内战却没做禁止。而且,《中立法》是把认定“是否属于交战国”这个权力交给了美国总统。也就是说,像现在大清和南明这种情况的,美国州法院虽然认定是两个独立的国家在打仗,但是具体是不是两个独立国家,在这种有争议的情况下,总统说了算。

而罗斯福1933年刚当上总统,今年是最后一年,明年年初正要大选,他肯定是想连任的。美国国民大多都站在南明这一边,而且南明真的能在美国大肆采购的话,肯定能刺激美国经济在大萧条后的恢复,创造出很多就业机会。罗斯福如果想争取选票,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不过反过来,大清也不是一点机会没有。美国是法律最大,只要法律规定死了的,总统也只能干瞪眼。而大清和南明在国联里都有席位,这是法理上最有力的依据。联邦法院如果能坚持这一条,判定明清就是两个交战国,那总统也没有办法。

但是南明也肯定会说:这是我们的内战,我们不属于交战国。这点北清也承认,不信你们去问北清。

……

大使很隐晦地提醒,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皇上应该考虑如何应对。

……

广武拿着这两份情报,陷入了深深的惆怅。

第一条不用说,大舰队北上了,登陆应该迫在眉睫了。南明登陆,肯定会非常依赖海空优势。南明在黄海上,本来就有两艘航母在游弋,轰炸津浦铁路沿线。现在另两艘也北上了,南明四艘航母全弄到北边去了。这四艘航母的飞机、加上东江舰队原有的飞机,将是很可怕的空中力量。

还有两艘战列舰、两艘重巡、两艘轻巡,这些火力加在一起,将远超过山东半岛任何一个港口的岸防火炮。包括威海、青岛两座军港。

但是不管怎么说,第一个问题总在预料之中。应对的方法也很简单:调兵进山东就是。

真正惆怅的是第二个问题。南明赴美军备采购。

……这不单单是美国卖不卖给南明的问题,还牵扯到非常敏感的“名分”问题。传统上,无论大清还是南明,双方都不承认对方是合法政府的,都坚称自己才是唯一的合法政府。两边怎么打仗,也都坚称是内战的。

但是现在大清承认是内战,南明就能顺利在美国大肆采购。不但能买到所谓的“军事装备”,连武器弹药都能直接买到。等于是整个美国军火库都向南明敞开大门,人家想买什么买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