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爱书如命(第2/2页)

朱肱三人心花怒放,鸡琢米一般乱点头,连连拱手称谢,拍胸脯赌咒发誓绝对爱惜,绝不弄坏一点点。

叶知秋也知道,爱读书的人是最爱惜书的,更何况他们也知道这些都是皇室藏书,自然是毁损不得的。便都蹲在书箱旁边,小心翼翼翻看起来。

这不看还不要紧,蹲下来一看,三个人的眼珠就再也没调开过,拿起这本又想看那本,放下又拿起来,好不容易选定一本,翻开看几页,或者连声赞叹,或者用心苦记,或者凝神思索。

叶知秋把瓜果菜肴都放在桌上,把碗盏也拿出来,道:“差不多中午了,该吃饭了,今天中午咱们就不去食堂吃了,就这打牙祭吧。这菜肴都还热的,应该是家里上午做好的,一起吃吧!”

这三人有了宝书,哪里还顾得吃饭,一头扎在书里,蹲在那看着,都没听见他说话一般。

叶知秋拿着筷子在一锅黄焖栗子鸡的白瓷边上当当敲了几下,大声道:“谁要不来吃,就把书给收了!”

三人跟中箭的兔子似的跳起来,忙不迭答应说吃!然后小心翼翼把书放下,坐了过来。

他们三人中,唐慎微和庞安时都是医学世家,只有朱肱不是,三人的家道都还算比较殷实的,属于小康之家,每日饮食也少不了鱼肉,只是,见到王府这些精美菜肴,才知道他们以往吃的,可以算得上猪食了。

看着他们瞪大的眼睛,叶知秋笑道:“小心,别把口水滴答进菜肴里!来!咱们先饮一杯,算是见面酒!”

各人这才发现自己面前都搁着一个精美的白玉杯,斟满了一杯金黄色的贡酒,酒香扑鼻。

那朱肱很响地咕咚咽了一声口水,没等叶知秋端杯子,自己先把这杯酒拿起来,一仰脖,甚至都没有经过舌头,就直接倒进喉咙里了。

这眨巴眨巴嘴,涎着脸举着空杯子对叶知秋道:“我说国舅爷,再给我一杯成不?我还没咂摸个滋味,就没了。”

叶知秋笑道:“你整个一猪八戒吃人生果!”

“猪八姐?”朱肱奇道,“是谁家的闺女啊?”

“哈哈,”叶知秋忍俊不禁道,“是你们老朱家的,跟你一样胖的大仙女!”笑着给他又斟了一杯酒。

这一次,朱肱不好意思先喝了,可是酒味太过诱人,咕咚咽着口水,催促唐慎微和庞安时道:“哎呀快点端酒啊!这是皇宫贡酒!赶紧的呀!”

两人忙端起酒杯,唐慎微道:“国舅爷,多谢你好酒好菜,咱们有了你这个室友,以后口福不浅啊!”

叶知秋笑道:“行了,别国舅爷国舅爷的好不好,都是一室之友,叫我名字好了。看样子我年纪最小。”

庞安时笑道:“你才不到十六岁,我们几个都二十多岁了,自然你最小,唐慎微年纪最大,都快三十了,然后是酒鬼朱肱,小他三岁,再下来就是我,然后就是你。”

叶知秋道:“那小弟见过三位大哥!”

三人忙赔笑连说“不敢当”,朱肱眨着小眯缝眼瞧了一眼叶知秋床下那一箱书,涎着脸道:“你是国舅爷,我们又吃又喝又看你的书,应该你当老大才对。”

庞安时和唐慎微立即会意,都忙点头。

叶知秋笑了,他知道,他们三个之所以甘当小弟,却不是因为趋炎附势怕了自己这国舅爷的名头,而是那一箱书起作用。北宋的印刷术和造纸术还很不发达,而医者大都把自己的医术秘而不宣,愿意刻印成书的少之又少,所以市面上能见到的医书不多,更何况皇家典藏医术,都是精品,他们三个又都是痴迷医道者,若能让他们借阅,别说当小弟了,就是当徒子徒孙,那也是心甘情愿的事情。

叶知秋道:“罢了,我最小还当老大?笑死人了。咱们还是各叫名字好了。”

四人边吃边聊,那朱肱酒量当真不是一般的,一盅酒一大半都让他一个人喝了,庞安时笑骂他真是一头牛。他也不以为意。

唐慎微酒量一般,两杯酒下肚,脸就红了,心中又惦记着那些皇家医学经典,催着他们快吃快喝。

朱肱和庞安时也想赶紧吃完了好看书,所以很快便把酒喝光了,饭菜也吃过,眼巴巴望着叶知秋,他不发话,也不好这就去拿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