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北京法源寺》(第2/2页)

史事以外,人物也是一样。能确有此人、真有其事的,无不求其符合。除此以外,当然也有塑造的人物,但也尽量要求不凭空捏造(例如小和尚普净,他是三个人的合并化身,就参加两次革命而言,他是董必武;就精通佛法而言,他是熊十力;就为共产党献身做烈士而言,他是李大钊。我把他定名为“李十力”,并在李大钊等二十人被绞名额中加上一名,就是因此而来。又如在美国公使馆中与康有为对话的史迪威,他确是中文又好又同情中国的人物,我把他提前来到中国,跟康有为结了前缘)。这类“苦心”与“调剂”,书中亦复不少。

总之,写历史小说,自然发生“写实的真”和“艺术的真”的问题,两种真的表达,小说理论头头是道。《北京法源寺》在小说理论上,有些地方是有意“破格”的。有些地方,它不重视过去的小说理论,也不重视现代的,因为它根本就不要成为“清宫秘史”式的无聊小说,也不愿成为新潮派的技巧小说,所以详人所略、略人所详,该赶快“过桥”的,也就不多费笔墨;该大力发挥的,也不避萧伯纳(G.B.Shaw)剧本《一人演说》之谶。

正宗小说起于18世纪,红于19世纪,对20世纪的小说家说来,本已太迟。艾略特(T. S. Eliot)已咬定小说到了福楼拜(Flaubert)和詹姆斯(Henry James)之后已无可为,但那还是七十年前说的。艾略特若看到七十年后现代影视的挑战,将更惊讶于小说在视觉映像上的落伍和在传播媒体上的败绩。正因为如此,我相信除非小说加强仅能由小说来表达的思想,它将殊少前途。那些妄想靠小说笔触来说故事的也好、纠缠形式的也罢,其实都难挽回小说的颓局。

在一般以小人物为小说的矮丛中,我高兴我完成了以大人物为主角的这部《北京法源寺》。写大人物是多么振奋自己、振奋人心的事!书中大人物之一谭嗣同,他以身殉道、“踔属敢死”(章太炎语),更是“清季以来”“一人足以当之”的“真人物”(熊十力语)。他一生心血,全在《仁学》一书。写成之后,他感于台湾新丧日本之手,乃不用真名,而以“台湾人所著书”颜其封面,借哀浊世;如今,我独处台湾,写《北京法源寺》,“台湾人所著书”之谶,百年孤寂,又复重演。契阔四十载,今印此书以归故国,沧海浮生,难忘我是大陆人而已。

199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