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贺兰悲歌 第二节(第2/4页)

在南方,熙宁十一年以前,广南东路与广南西路的税收,其总和甚至都比不上荆湖南路一个大一点的州,而且因为运输与市场的原因,海外贸易的交易点,海商人们往往也更愿意选择泉州与杭州等城市,而并非广州。这件事情在熙宁十一年终于发生变化,广州一州的商税,在这一年正式超过潭州之全部税收。在广南东路的移民数量虽然有限,但是却带来了更先进的生产工具与生产方式,也使得广南东路的农业有了一定程度的起色。前三司使曾布因此政绩而受到朝廷的表彰,本来其高升指日可待,但是另一件事却影响了这件大人的仕途——为了沟通与荆湖南路、江南西路的交通,增加广州对商人的吸引力,这位曾大人与薛奕将军、蔡确大人合谋,竟然从南海诸岛至注辇国控制的小岛上,掳掠了三千余土人为劳工,用于修葺道路,沟通河道,其中有一半以上客死他乡。这件事情被一位派往广南东路办案的监察御史发觉,一本奏章,让曾布与蔡确各降一级,薛奕削侯爵,成为熙宁十一年下半年震动天下的大案。宋廷因此也着手海外第一次人事调动,将狄谘调任广州,曾布调任凌牙门,蔡确调任归义城,而三地的监察虞侯、常驻凌牙门与归义城的监察御史,则是因为失职,全部罢职换上新人——这种程度的调动,既是考虑到南海地区在早期需要倚重熟悉情况的官员,又可防止了他们在某地经营过久,形成尾大不掉之势。不过由此次调动,也知道了三地在宋廷心目中的地位:广州最重,其次凌牙门,其次归义城。

而在西北,熙宁十二年的春节,石越与刘庠正兴高采烈看着地图上的驿政网慢慢的延伸,眼见就要遍布陕西一路大部分地区,这绝对是让人欢欣鼓舞的。

而更让人高兴的是,重修三白渠等水利工程,也进展得十分顺利。不过,这种表象的背后,却同样有着残酷的现实。石越将留在陕西路的众多西夏俘虏分成了三部分,一部分下级军官和勇武的战士,被石越打散整编入宋朝的禁军——按当时的惯例甚至可以独立成军,这些俘虏会毫犹豫的向昔日的袍泽挥刀——向朝廷献俘的那一部分,就被皇帝编成了一个营的完整编制,派往河北。但为了谨慎,石越还是按自己的习惯,将这些人全部打散整编;一部分老幼与随军工匠,石越将老幼着派往马监,将工匠编入作坊;而最大一部分普通士兵,则成为了石越的免费劳力——当然,名义上不是免费的。这些人被告知,西夏拒绝了对等交换俘虏的建议,更不会出钱赎买他们,他们已经不可能回到故乡。

唯一的出路,就是在陕西路的道路与水利工程完成之后,他们可以按自己工作量的多少,在宋朝的南方得到一块大小不等的免征赋税五年的土地。

这些俘虏们对宋朝南方的土地并不感兴趣,但是这不是他们感不感兴趣的问题,因为他们没有别的选择。石越不过是为了避免御史的弹劾,减少道义上的阻力,用“南方的土地”为此来披上一块稍稍温情的面纱而已。

陕西路的百姓为了战争付出沉重的代价,他们得到战争带来的这一丁点好处自然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为了所谓的道义,让这些战俘编成吃白饭的军队,或者便宜各级官僚,成为他们的私佣,却还要征发陕西的百姓来修路通渠,在石越看来,这毫无疑问是一种伪善。

一开始还心存疑虑的刘庠等人,也很快接受石越的解释:这些战俘,不过就是没有正式的名号,将薪俸折成了土地兑现的厢军,如此而已。

宋朝的法律与道德,都不允许野蛮的役使百姓,哪怕是他国的百姓。在宋朝,一个蕃商如果在宋朝病死,他完全不用担心自己的身后事,宋朝市舶司会保留他的财产,想方设法派人通知他的家属,让他们来继承这笔遗产。如果是为了通商而遭遇到海难死亡的水手与商人,也可以从市舶司得到一笔抚恤金——哪怕他根本不是宋朝的臣民。垄断海路,对蕃商征收高税是一回事,但这种温情脉脉的人情味却是宋朝所独有的。你当然可以把他当成一种招徕海商的手段,但是你却不可以违背这种道德习惯。石越是深知这一点的,至少他比曾布要理解得深刻——役使俘虏其实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事情要做得好看。

如果他果真严酷地对待那些俘虏,不给他们任何报酬,他必然会面临朝野上下铺天盖地的谴责声。但是如果他付了报酬,哪怕仅仅是名义上的,或者是画饼充饥,事情的实质立即就会变样,人人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

有时候,借口也是很重要的。

而在西夏,也有他们自己值得全神贯注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