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顺治朝(第2/28页)

据《实录》所述,3月12日对多尔衮的公开贬责虽然是由年轻的皇帝诏布,但却是通过宣读权位至重的满洲亲王济尔哈朗、博洛、尼堪以及内大臣的上疏来表达的。他们对多尔衮的弹章从1643年皇太极驾崩时举行的议政王大臣会议说起。他们解释说,因为福临那时太小,所以建立由多尔衮与济尔哈朗两人共同摄政的体制是必要的。

逮后睿王多尔衮独专威权,不令郑亲王预政,遂以伊亲弟豫郡王多铎为辅政叔王,背誓肆行,妄自尊大,以皇上之继位,尽为己功,又将太宗文皇帝昔年恩养诸王大臣官兵人等,为我皇上捐躯竭力,攻城破敌,剿灭贼寇之功,全归于己。其所用仪仗、音乐及卫从之人,俱僭拟至尊,盖造府第,亦与宫阙无异。

众王指出:多尔衮的这些僭越之举,都显示了他的悖逆之心。他的其他罪行也源之于此。他任意糜费府库之财,积累的金银财宝不计其数;他将陈泰、刚林等族人及所属牛录人丁尽皆收入自己的旗下;他使豪格不得善终,又纳其妃——所有这些显见其有悖逆之心,以致众人惧威吞声,不敢出言。因而,正是在他死后,在3月6日议政王大臣会议时,他的属下才决意站出来,揭露多尔衮曾私制帝服,“曾向何洛会、武拜、苏拜、罗什、博尔辉秘议,欲带伊两旗移驻永平府”,永平府将成为他的新都。现在,众所周知,顺治皇帝宣布了这些罪恶,判何洛会死罪,剥夺了多尔衮及其亲属的显贵的爵位。

在1651年3月12日将多尔衮的罪状诏布天下之后,顺治皇帝继续镇压多尔衮的亲信,这得到了济尔哈朗及其追随者以及吏部满洲尚书谭泰的支持。谭泰本来是前摄政王的有力支持者,现在转而拥护年轻的皇帝。贵族们升官晋爵:济尔哈朗之子济度和勒度得封郡王,豪格之子富寿袭爵,尼堪与博洛复封亲王,1651年3月25日,谭泰封公,作为对他背叛以前的同伙以及多尔衮的奖赏。在他们的帮助下,顺治以与多尔衮密谋篡改《太祖实录》,以期夸大多尔衮的武功为名,在议政王大臣会议上审问大学士祁充格、刚林、范文程和宁完我。4月7日,济尔哈朗召集议政王大臣会议,赦免了范文程和宁完我这两个年高德劭的汉族归附者。但是,两名满洲大学士则受到严惩,祁充格和刚林被处死,刚林死后还遭灭族。五天以后,诏罢由多尔衮规定的、令满达海、博洛和尼堪管部事之制。同时,上三旗被置于皇帝的直接控制之下,指派满洲将领统帅各部。

吏治改革

当顺治皇帝和济尔哈朗一起动员起一部分满洲贵族对付那些曾经是多尔衮死党的贵族之时,顺治本人又开始了一项认真的工作,旨在整饬吏治,他声称吏治的腐败在多尔衮摄政后期就已存在。顺治的这一努力一方面确实以较为正规的行政体制,甚至以明制,代替了多尔衮摄政时期的权宜之制;另一方面,它又使得顺治显示出极具儒家气质的改革派君主的姿态,这反过来吸引了满汉官员对他的支持,他们认为清朝的长治久安,有赖于它能否在民众眼中维持住它的仁德形象。皇帝本人在1651年3月27日一道长篇敕谕中,向吏部明确指出了这一点。敕谕表示了他对所报告的官吏贪污腐化现象的忧虑,那些报告提醒顺治,除非进行改革,否则朝廷很可能失去人心。想到实际上利用职权胡作非为的高级官员可能会将责任转嫁给下属,这些低级官员将因此受劾被罚,皇帝特别忧心忡忡。顺治命令吏部调查这一可能性并严格条例,他还将几个部的尚书互换职位,特别将谢启光从户部调任刑部尚书。次日,顺治斥责户部滥征商税、使商旅裹足不前的作法。皇帝敕责的结果,是在5月29日又下诏令,罢免不胜任的吏部官员。

在接下去的几天里,顺治皇帝审阅了所有大臣的人事档案。1651年4月7日,他向吏部宣布检查结果。至少对他来说,那些官员是令人失望的。皇帝既已亲政,就要求手下官员洗心革面,“克己奉公”。但他们仍然作弊如故,“未能洗涤肺肠”,“遂致挂欠漕粮三百余万石”。例如谢启光在户部任职七年中,从未彻底核算账籍。税粮账目中存在着巨大赤字,总额达白银3000万两之多。谢启光还屡屡不顾关税原有定额,滥派差役,加倍索求,任意徇私,从而威胁了商人的生计。由于这种违法乱纪的行为,谢启光被朝廷罢职,永不叙用。

接着,清廷还罢免了其他一些官员,包括内院的人员,但是在4月7日被罢免的、官秩最高的那位,不是别人,正是多尔衮的忠实伙伴、大学士冯铨。顺治皇帝复审了1645年吴达弹劾冯铨的奏章,虽然他对那些指责并不肯定,但却由此推断冯铨“殊失大臣之体”,是一个追求私利的溜须拍马的家伙,他在重要问题上始终回避表态,以便稳保官职。敕书说冯铨“七年以来,毫无建白”,并补充说:“毫无争执!”除了趋炎附势外,冯铨还被谴责结党营私,特别是与李若琳“朋比为奸”。这种结党的目的没有详细说明,但这种指责就已严重得足以导致朝廷罢免这两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