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清朝统治的建立(第3/34页)

在地方投诚,接受赦免,或顺治以后荐至北京的明文官:

姓名 明官职  省籍 
李化熙 兵部侍郎 山东
宋权 顺天巡抚 河南
任濬 兵部侍郎 山东
张煊 御史 山西
李鉴 宣化巡抚 四川
谢升 吏部尚书 山东
田维嘉 吏部尚书 北直隶
黄图安 分守道丞 山东
房可壮 副都御史 山东
刘汉儒 四川巡抚 北直隶
苗胙土 郧阳巡抚 山西
陈之遴 编修 浙江
刘正宗 翰林学士 山东
谢启光 兵部侍郎 山东
孙之獬 翰林学士 山东
李鲁生 国子监司业 山东
魏琯 御史 山东
潘士良 刑部侍郎 山东
霍达 江苏巡抚 陕西
吴伟业 少詹事 江苏

南京陷落时及以后降清的明朝文官:

姓名 明官职 省籍
周亮工 御史 河南(南京居民)
刘应宾 吏部郎中 山东
张凤翔3 工部尚书 山东
钱谦益 礼部尚书 江苏

资料来源:孙甄陶《清史述论》,第21—25页,以及《贰臣传》。

上表注:1.受过李自成人马的拷掠,纳款获释;2.致仕,由多尔衮信邀出仕;3.受过李自成人马的拷掠。

山东的投降

山东的情形表明,在乡绅与满族征服者结为同盟镇压城乡义军盗匪上,它比其他任何一个省份都要来得迅速。尽管这里的民众中也有一些著名的忠明之士,但在维护共同利益而携手合作上,山东士绅对满族征服的态度最为典型。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贰臣”中有那么多的山东文人。山东与辽东两个半岛的相似性,也使这种联盟变得容易了。许多东北边民,通过海上贸易与水军服役,与山东家族保持了密切的联系。但理解山东士绅对清政府的态度的关键点,是满族进入之前这一地区的阶级冲突的激烈程度。

晚明时期,山东是一个社会与经济的极端繁荣的省份。像济宁这样的城市在16世纪末就已经繁荣起来了;作为地区货物集散地的大运河畔上的临清,尤其繁荣。还有一些富裕的乡区,例如淄川,为大地主所控制。但是,这个省的中部,泰山与沂蒙山周围地区,以及西南地区,却相当贫困,在17世纪20、30年代经常遭到饥荒的袭击。在西南地区的地主并不太富裕,但有很强的自卫能力,住在有家兵和沟垒防护的“家庄”中。许多人习惯以劫掠为生。横贯山东西部的、从北京到徐州的东去大道,整家整家的人——甚至整村整村的人,以抢劫为主要生活来源。滕县与兖州府会之间那令人生畏的驿路上的旅客们,如果能够逃脱“响马”的袭击,那真是要感谢苍天有眼了;如果其车马没有陷入泥淖,以致被村民以租借牵引用的骡马为由而横加勒索,那也真是万幸。

山东也是教派会道活动的中心之一。1622年,徐鸿儒领导的白莲教起义持续了六个月之久,有200万人卷身其中,最后才被4.7万名士兵镇压下去了。这场民众大起义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满族占领辽东后,成千上万的难民涌入山东,以逃避满人的追杀洗劫。然而,1642年与1643年,满军深入到山东腹地劫掠,结果是官府失去控制,社会陷入混乱。像临清这样的城镇遭到了严重破坏,农村甚至变成一片废墟。到1643年,地方官员已经征收不到赋税。据记载,任何案件审理都不能再进行了。正式的地主政府已不复存在,权力落入了地方权贵或大盗悍匪手中。兖州南部的滕县与沂县的县府屡遭攻击,地方官员已毫无权威可言了。据当时史料记载,当时民户十之七八参预了不法之举。农村社会中“盗户”与“良民”截然两分,后者基本上是地主,他们在安定社会上与政府的利益上完全一致。除了这些“盗户”,在滕县以东的九山地区,还有许多亡命之徒的永久性的大本营。这些“匪巢”中最大的一个,由王俊领导。此人是一位武林高手兼地主。在40年代的颗粒无收的灾荒中他也丧尽家财,便转入绿林行劫了。在兖州的东北走向的大道上,以及嘉祥一带的大运河畔,有一个在当地称为“满家洞”的地区,是个方圆300里的丘陵,有四个乡坐落其中。这一地区有成千个洞穴,以及许多设防的双层石堡。在明朝最后几年的内叛外侵的日子里,满家洞的农民逃入洞穴避难,并用布蒙住洞口。整个这一地区完全摆脱了地方官府的控制,派来维持秩序的乡兵不止一次地在此全军覆没。一些亡命之徒结成了更大的团伙或匪帮的联盟,有些经常冠之以朝官名号的头目,承担松散的领导之责,在这块土地上称王称霸,为所欲为。曾有位官员报告说:“村落灰烬无遗,百姓杀掳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