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北部边防(第2/22页)

这种策略也不是无懈可击。有人曾指责张居正,说他声称自己对阿勒坦汗的措施有利于中夏,是“虚辞以欺君父”;说今日把中华之丝绸绮绣变成了夷狄的日常服装,名为互市,实为姑息养奸。边防的筹划者以贸易特权贿买夷狄,夷狄反过来却用兵威敲诈我们。严嵩则被人们视为奸臣的典型,常与李林甫(勾结鞑靼出卖朝廷的唐朝大臣)、秦桧(1141年出卖爱国将领岳飞的宋朝大臣)相提并论。

然而,对北方部落所实行的这种“羁縻”政策,有力地促进了边地驻军的膨胀,从而使明朝的军费负担因卫所制度的衰落而比以往更加沉重。尽管世袭军户日渐减少,军官数量却不断增加。14世纪末,京师驻军只有大约2700名军官,到15世纪中增至3000名,除禄米外,每年还要领取饷银48万两。此类开支在不断增长。到16世纪末,正规军已达120万人,仅基本开支——如果全额供给的话——就需白银2000万两。其中一部分被用来征招募兵,以弥补世袭军士之不足。募兵每人每年的饷银为18两,若在边地则外加5两,其家庭也可得到一份津贴。1492年,明朝颁行开中制度,鼓励商人运粮至边防,换取盐引回内地兑盐经营。但这一制度1500年后便逐渐废止,致使边地米价迅速上涨,每担(60公斤)值银5两。边地所需军饷当然也要随之增加:1500年为5万两,1573年增至280万两,1586年又增至360万两。这项庞大开支,需由太仓府库支付。16世纪80年代,地方每年向太仓纳银,其白银储备通常能保持600万两。但由于边地军饷不断增加,16世纪末为征讨鞑靼、平定西南土著叛乱和帮助朝鲜抗击倭寇,又花去1200万两,太仓储银也很快消耗殆尽。至1618年,太仓储银只剩下了12万两。就在这一年,后金大败明军,攻占了抚顺,明神宗不得不解开私囊,来填补兵部的50万两赤字。(当时东御府储银仍有300多万两。)

为应付这些不断增长的开支,明朝又开始加派赋税。1619年,加派辽饷,税率约为9%,除京畿皇庄外,全国各地都要交纳。由此额外征银520万两,但仅够支付辽东一边18万军队和9万战马的费用,而无法顾及九边中的其余八边。此后几年中,整个边地军费仍在持续增长。米价也不断上升。从1520年到1620年,米价翻了一倍;从1620年到1644年,又上涨了20%。1630年,明朝又提高了辽饷税率,向全国特别是江南地区进一步搜刮,但仍入不敷出。

汉族边民与满族奴隶

此时,明朝关外驻军的编制,同原来的卫所已大不相同。甚至内地军队,也由照例任职10到12年而不迁转的将领直接统辖。中央的都督府已失去权威,变成纯粹的文书处理机构。旨在实现相互牵制与平衡的三司分权的地方军事制度,也被指派督察官员去“巡抚”某一地区的做法所取代。1550年后,这些巡抚又成了常设的地方长官。巡抚之上又有总督军务,通常由文职大臣充任,但在其辖区内兼有财权和军权。

在沿边各地,这些总督又逐渐演变为地方最高长官。当关内军队不再由昔日的军户充任,而代之以募兵时,东北地区仍存在军户,其中许多人是来自山东和山西的移民,但此时他们已与辽东人大致同化了。这些辽东军户或经商,或务农,但主要身份仍是军士,并逐渐发展为一种武人阶层。其将领皆父子相袭,朝廷的任命不过是例行程序;下级军官统领着由家丁组成的私人武装,又与其上级军官形成依附关系。朝廷在如何对待这些武人家族及其军队的问题上犹豫不决。有些大臣,像16世纪80年代的内阁首辅张居正,和17世纪初的辽东经略熊廷弼,认为稳定边防的唯一办法是承认甚至鼓励他们的存在和发展。另一些大臣,尤其是都察院官员,则反对这种将导致权力分散的作法;明末国子学的官员还将他们比作唐末的军阀。只要明朝不对东北作过多干预,辽东武人便依然忠于朝廷;但中央集权却因此而削弱了。当然,严格的文化归属观念——夷夏之辨——一直占优势;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边地武人逐渐发现,夷狄部落的军事首领比明朝皇帝的文职大臣与他们更相投合。事实上,作为边民,他们已形成了自己的社会。

汉族边民与夷狄部落之间,并无明确界线,因而双方相互同化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明朝最早的卫、所,多由蒙古人组成。同样,1369年在甘肃被明军击溃的元朝军队中,也有汉族士兵。直到16世纪,还常有汉人投奔蒙古,为其充当顾问,或从事外交活动。嘉靖年间,投奔蒙古向阿勒坦汗寻求保护的白莲教徒便多达数万。在东北,满族的前身女真人中也有许多汉人。其中一部分自然是战俘,另一部分也可能是自愿归附满族的明军逃兵。他们的同化,一方面反映了满族对接受其文化的外族人,包括居住在今朝鲜北边、西伯利亚和吉林省山林中的朝鲜人的接纳;另一方面,可能也与辽东居民所固有的善战、强悍等独特品格有关。他们使用满族姓名,遵从部落习俗,实际上已成为境外居民。他们超越了本民族文化的界线,终于失去了汉族的特征,在生活方式、语言、习俗和体格等方面,都更接近于满族人,而与其同胞反相去较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