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矛盾

东京都有一个区,叫作港区,因为它紧挨着东京湾,一个面向太平洋的海港。在港区繁华的街道不远处,驻扎着一支庞大的军队,还有各种各样的军舰、战斗机,甚至航空母舰。但是,这些军舰和飞机都不是日本的,全都挂着美国的星条旗。日本明明有自己的自卫队,为什么还要让别人的军队驻扎在自家领土上呢?这还要从第二次世界大战说起。

驻日美军基地

“二战”初期的日本军队非常凶悍,先是侵略中国,后来又向美国在太平洋上的殖民地下了手。美国无法坐视不管,就开始制裁日本,不给他们供应石油。1941年12月7日,日本海军偷袭了美国的海军基地珍珠港,只用了很小的代价就几乎全灭美国太平洋舰队。这让美国彻底愤怒了,正式对日本宣战。

美日这两个当时的世界强国之间打得非常惨烈。举个例子,瓜达尔卡纳尔是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面积只有5302平方公里。就是这么个小地方,日本和美国纠缠了半年多时间,大大小小的海战打了30多次,美国损失24艘军舰,阵亡3000多人;日本被击沉19艘军舰和6艘潜艇,阵亡25000人。就这样,美国和日本在太平洋上一个岛一个岛地争夺,双方伤亡都很惨重。后来美国人渐渐占了上风,占领了日本在太平洋上的所有岛屿,最后以这些岛屿为基地对日本进行了大轰炸。投在日本广岛和长崎的两颗原子弹,也是从太平洋的小岛上发射的。在遭受两颗原子弹轰炸之后不久,日本就宣布投降了。

战后接管日本的联合国军把内阁、军部通通废除,天皇也成了一个没有实权的空架子。这段时间占领军的总司令麦克阿瑟将军相当于日本的上帝,联合国军在他的指挥下在日本各地都建了兵营,整个日本满是外国士兵,东京就是一个大的军队司令部。

1952年,美国结束了占领,把各地的管理权交给了日本。但是,驻日士兵并没有减少,而是以一种新的方式存在——这里就要提到日本和美国之间最重要的一个协议《日美安保条约》了。

《日美安保条约》于1951年签订,规定“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击……采取行动对付共同的危险”。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攻打日本,美国有义务出兵;反之亦然。这样一来,美国成了日本的保护者,不仅能够在日本合法驻军、使用日本的军事基地、享受后勤服务,而且根据1952年签署的《日美行政协定》,美国每年还能从日本拿到一大笔“保护费”——大约1.55亿美元,当时这笔钱接近日本GDP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