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6章 他乡有故交

格兰纳达,阿兰布达宫。蒲寿庚拢着袖子从这座正在施工的,美仑美奂的宫殿中出来,被阳光刺得两眼一眯。然后他又努力睁开眼睛,望着低处的民居和商业区,繁荣、安逸、和谐。白色的房屋、赭红的屋顶,密密叠叠,依着山坡延伸,看上去几乎密不透风。

伊斯兰教清真寺的半圆形屋顶,基督教教堂的尖顶,还有和寻常的建筑没有太大分别的犹太教堂,共存在这座繁华而美丽的城市当中。

这座城市的宗教是自由的,思想是开放的,人民又是那样的温和、友善。这大概就是蒲寿庚在西方流浪多年,最后选择了格兰纳达王国作为自己养老之地的原因。

这座城市让他有一种身在家乡的感觉,这家乡就是泉州!

而且格兰纳达王国也有一种让蒲寿庚无比熟悉的感觉,这个国家仿佛就是个袖珍版的大宋,偏安一隅,向基督教王国卡斯蒂利亚俯首称臣,换取的确是一份浓缩的繁荣和安逸。这里的国王不像埃及的马木鲁克苏丹,雄才大略,野心勃勃,杀伐果决,谁也不知道会是下一个挨刀子的倒霉鬼。

蒲寿庚一族逃离麻六甲后先去了天竺,但是却被其他伊斯兰教商人排斥。因为他们是大明帝国的敌人,谁和他们交好,就别想在麻六甲做生意了!甚至还有人想要取下他的首级去献给大明的海峡总督,因为陈德芳悬赏一千两黄金购买这颗头颅。无奈之下,蒲寿庚只好带着族人继续西行,先去了马斯喀特,在那里卖掉了大部分船只,和马寿山还有其他几家从泉州一块儿出来的伊斯兰教商人告别,还遣散了大部分仆童打手,只带着最核心的族人,绕道红海去埃及寻找伊斯兰教的明主。

但是明主拜伯尔斯却是个自以为是的暴君,根本不听从蒲寿庚提出的联蒙抗明的正确意见,反而认为蒲寿庚是蒙古人的奸细,还想要斩了蒲寿庚的头送去麻六甲给陈德芳,作为马木鲁克苏丹和大明结盟的礼物。

幸好蒲寿庚拿出了火药配方、天雷箭和三弓床弩,才让明主拜伯尔斯留了他一命,让他做了兵工厂总管。不过蒲寿庚还是找了个机会,在拜伯尔斯出征的时候,带着家人逃出了埃及……他可受够了伴君如伴虎的日子,那种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脑袋搬家的日子可真不是人过的!

在“出埃及”后,蒲寿庚对伊斯兰教明主什么的已经没有兴趣了,他只想找一个远离大明帝国的安逸去处,平静舒适地度过余生。于是就有一些在地中海经商的朋友向他推荐了格兰纳达王国——这里几乎是世界的最西方,距离最东方的大明有几万里之遥。而且格兰纳达的苏丹穆罕默德·本·尤素福·本·纳斯尔是整个欧洲都有名的智者。虽然向基督教国家卡斯蒂利亚称臣,但是却将自家的小国经营得有声有色,他让伊斯兰教、基督教、犹太教和谐共处,在格兰纳达建立了大学,开设有宗教和自然科学课程20多门,不仅让格兰纳达大学成了整个伊斯兰教世界的学术中心,而且还吸引了大量的基督教徒前来学习。

而格兰纳达果然没有让蒲寿庚失望,这里仿佛就是一个处于世界尽头(蒲寿庚才不相信有什么明洲新大陆呢)的泉州。不,这里比泉州还要好。泉州毕竟是异教徒统治的城市,而格兰纳达却是伊斯兰教治理的乐土。这个纳斯尔苏丹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蒲寿庚的偶像,他就是想成为纳斯尔苏丹这样的伊斯兰教统治者——他蒲寿庚可当不了拜伯尔斯那种杀人不眨眼明君,人家从一介奴隶一步一杀人爬上苏丹宝座的。他不过是个豪商,也就是能杀一些没有反抗能力的赵宋宗子,还差点儿被一个叫赵与郁的疯子灭了门……

大概因为纳斯尔苏丹和蒲寿庚是一路货色,两人居然一见如故。蒲寿庚很快成为了阿兰布达宫的座上宾,还当了格兰纳达王宫的顾问大臣。隔三差五就被召入宫中,给苏丹讲述东方的奇闻异事和天道教的各种新奇的学问。

“这样的日子真好啊!”蒲寿庚感慨了一声,就迈步往自己的轿子走去。他的儿子蒲师文,管家蒲安,还有六个阉割过的黑奴正守在那里。

“阿里,”蒲寿庚唤着儿子的经名,“你怎么来了?怎么不盯在火药工坊?马木鲁克人还等着提货呢。”

蒲寿庚现在不仅是格兰纳达的顾问大臣,还是一名军火商!主营居然是火药、天雷箭和三弓床弩!格兰纳达苏丹和马木鲁克苏丹都是他的客户——纳斯尔苏丹只是将火药武器储存起来,当成以防万一的杀手锏。而马木鲁克的拜伯尔斯苏丹则希望用这些武器去推平地中海沿岸的十字军,然后再反攻巴格达。因此这位杀人不眨眼的明君原谅了蒲寿庚的出走(不原谅也没办法,总不能为了抓蒲寿庚出兵伊比利亚半岛吧?),还向他购买火药武器,以武装马木鲁克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