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的“布拉格之春”

捷克斯洛伐克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开始酝酿经济体制改革。1964年10月,捷共中央公布了由全国经济改革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完善国民经济计划管理的原则草案》(以下简称《原则草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原则草案》的基本内容是:国家除保存制订中央长期规划的机构外,逐步把国家机器的有关部分变成企业和超企业组合的行政机构,同政治性的国家机构分开;党机关活动中免除其指挥经济的工作,把党的职能集中于政治工作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工作;企业应当成为尊重市场规律和生产效果的经济活动独立实体;提高专业干部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重新解决工会、工人、企业行政干部在工厂和企业管理中所应发挥的作用问题,让企业的全体员工通过奖金(利润提成)直接感觉到管理不善的恶果,为此,必须让他们对管理拥有某种形式的发言权(建立某种形式的自治机构)。

看得出,《原则草案》并未从根本上触动计划经济体制,仅仅是想逐步使政企分离,党政各司其职,使企业从原来的完全面对计划转变为“一只眼睛盯着国家计划,另一只眼睛瞄向市场”。捷共中央虽然公布了《原则草案》,但是规定要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进行“讨论”,到1966年以后才启动运行。

1966年5月31日至6月4日,捷共召开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捷共中央第一书记、共和国总统诺沃提尼在总结报告中,既未对经济、政治的严峻形势做出客观的、符合实际的分析,更未对今后采取的应对措施做出明晰的决策,空谈“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十三大还制订了第四个五年计划(1966~1970),规定五年计划的主要任务是“恢复国民经济的按比例发展,全面巩固国民经济和创造经济储备”,至于经济改革则只字未提。这就意味着,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将停止尚未真正启动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加强计划经济。

1967年,全国的经济形势更加恶化。第一季度,日用商品的批发价格上涨20%,市场日用商品价格更是猛涨。物价上涨,外贸出口减少,劳动生产率低下,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得不到应有的改善。这方面的矛盾,突出地反映在住房短缺上。在布拉格、布拉迪斯拉发、布尔诺、俄斯特拉发、科希策等大、中城市,很多成年男女因为没有住房而不能结婚;而很多已婚夫妇因为没有住房,只能分别住在集体宿舍里,不能有孩子。全国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责难:“我们忙着建设社会主义,结果把建造住房给忘了。”经济的恶化还促使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民族的矛盾表面化。这些矛盾,又综合成对诺沃提尼当政的不满。

1968年1月4日,诺沃提尼被撤销捷共中央第一书记职务,杜布切克当选捷共中央第一书记。1月6日,勃列日涅夫给杜布切克发去贺电。勃列日涅夫在贺电中说:“真诚地希望您在……加强社会主义国家的友谊和全面合作、加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工人运动队伍的团结这一伟大事业的活动中取得成就。”[15]3月22日,诺沃提尼向国民议会正式提出:辞去共和国总统职务。当天下午,国民议会主席团投票表决通过,接受诺沃提尼的辞职。3月30日,斯沃博达当选为共和国总统。杜布切克当选为捷共中央第一书记后,在1968年初的几个月里,重大的人事调整是以切尔尼克取代纳列尔特出任政府总理;为备受迫害的斯姆尔科夫斯基彻底平反,并任命他为国民议会主席。

在实行这些新的领导人员调整的同时,杜布切克还调集部分党政领导人、各学科高级专家、学者,成立“政治委员会”,起草捷共当前时期的行动纲领,作为改革的政纲。经反复讨论,1968年4月5日,捷共中央全会通过了题为《捷克斯洛伐克通向社会主义道路》的改革政纲,即《行动纲领》。《行动纲领》的俄文本全文刊登在捷共中央委员会的专门新闻简报上,全文共63页。《行动纲领》的内容分为:捷克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党的领导作用;发扬社会民主,建设新的政治管理体制;国民经济的提高和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科学和文化教育事业等五个部分。《行动纲领》的基本精神正如该文件最后所说的,是“坚持走捷克斯洛伐克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纲领宣称:“我们将进行试验,赋予社会主义发展以新的形式。捷克斯洛伐克有责任总结和利用自己比较先进的物质生产基础、非常高的教育水平和无可置疑的民族传统,走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承担起捷克斯洛伐克对国际命运负有的使命。”“我们要创造一种条件,使每一个关心社会主义事业和各族人民事业的真正的公民都能感觉到,他们是自己国家命运的主宰,是必不可少的,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为此,行动纲领应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复兴的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