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节 经济案件

为了约束国内资本家,以及商人的行为,为国内的发展打下一个好的基础,制造一个好的环境,在新政推广初期,朱祁钰就授权丁用,让他着手建立了一套经济方面的法律。其中,很多法律条款都是超前的,这些经济法的法律思想也是超前的。比如,在推行经济法系统,以及新的刑事法典时,朱祁钰首次确立了公诉人的方式,并且通过成立帝国检察院,由检察院来充当重大案件的公诉人。这种法律思想显然是超前的,在没有实际原告的情况之下,可以直接由帝国检察院提起公诉,由帝国检查院来充当原告!

这次,用来对付柴彪的经济犯罪行为的就是这一办法,直接由帝国检察院充当原告,而提起公诉的,是广州地方检察院。在检察院提起了公诉之后,广州地方法院立即下令,由刚刚成立的广州地方警察局查封了柴彪的所有资产,并且立即冻结了柴氏纺织集团公司的所有账目,将相关人员都暂时关押了起来。接着,针对柴彪经济犯罪一案的全面调查行动展开了!

这也是帝国历史上第一宗经济案件。可以说,在没有相关的法律之前,这类经济案件,其实是属于家族内部事务的,帝国的司法机构根本就不可能对其进行调查,更不可能对这样的案件进行审理,对犯罪人进行定罪。不过,有了法律依据,那家族内部事务也得服从国家法律,在法制的背景下,帝国原来的,封闭的家族管理系统就彻底的崩溃了。而柴彪经济案,也成为了后来众多相似的经济案的借鉴,可以说,这宗帝国第一经济案,从调查到审理,再到最后的判决,都有着巨大的代表性,并且成为了今后类似经济案件的审判标准!

当时,朱文正手里所掌握的证据,其实就足以给柴彪判死刑了。这属于极严重的经济犯罪,按照相关法律,判处死刑都不为过了。不过,朱祁钰仍然让司法机构去彻底的调查柴彪的资产,结果,查出了很多之前根本就不知道的事情,而且,最后还直接与南昌案产生了联系,牵出了更大犯罪活动!

当时,柴彪的实际资产主要是柴氏纺织集团公司六成的股份,其市场价值大概在三千五百万到四千万之间,而柴彪每年的分红在两百万左右。可以说,柴彪一人,就是富可敌国的了。不过,调查结果显示,柴彪的资产总额,除去了那些股份之外,已经达到了六千万!显然,这完全超过了柴彪在这十来年里的收益,也就是说,柴彪本人有着大笔来历不明的资产,这显然是贪污所得!

另外,当时柴氏纺织集团公司的年销售额大概在六千五百万左右,不过经过彻底的调查,入帐的部分,只有五千万,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假帐。经过司法部门派遣的财务人员进行统计,柴氏纺织集团公司,在进出口方面,谎报货物价值的情况极为严重,而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帝国大量的关贸税收流失!

以景泰十二年为例,柴氏纺织集团公司进口物资实际上为一千五百万元,而柴彪虚报货物单价,并且对货物总量严重虚报,结果在通关申报的时候,只有一千一百万元,直接给国家造成了五十万左右的税收损失。另外,该公司全年出口货物总额达到了三千两百万左右,而柴彪故意压低货物价格,并且通过走私渠道,导致两成以上的货物没有进行申报,直接给帝国造成了近两百万的税收损失!而柴彪也正是通过这两种办法,从中谋取高额非法回报,初步估计,仅景泰十二年一年,柴彪所得的非法收入就超过了三百万!

这些数字是让人触目惊心的,三百万的非法收入,足足是广东一省全年的税收总和了!而这足以让十万户家庭过上一年,足以为帝国军队武装两个全员满装的重步兵师!而损失的税收,更是占到了帝国岁入的三成以上。这么严重的经济犯罪,如果是放在以往的话,就算是操了柴彪的九族都是最轻的惩罚了!

当然,这还不是完全的调查结果。当调查深入下去的时候,关于柴彪怎么控制柴氏纺织集团公司,怎么买通公司层层人员,怎么制造假帐,怎么谎报通关货物,以及怎么与政府人员勾结,怎么买通政府,司法官员等等的罪证也都被查了出来。前五日的调查,就已经查出了上千名涉案人员,而被牵扯进来的,政府,海关,司法等等部门的官员,竟然有上百人之多,而且每一个人的手脚都不干净!

到这一步,柴彪那些纸醉金迷,贪图美色的罪状就不是最为重要的了。甚至,连当年柴彪奸淫妇女(现在是他的大老婆)的事情都被翻了出来,按照帝国律令,虽然没有婚内强奸一说,不过在柴彪正式迎娶之前,这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当然,柴彪在日本,南洋地区干的那些事情,因为涉及到了其他国家,所以也被司法机构的官员暂时给忽略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