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节 帝国的利刃

在帝国军官培训学院成立的典礼上,朱祁钰担任了该学院的名誉院长,并且负责为第一期学员讲解部分战术课程。当然,陈懋才是学院的第一任院长。而在典礼活动上,朱祁钰正式宣布了帝国军队改制的大体方案。随后,一场轰轰烈烈的军队改编行动开始了。

帝国第二次军制改革的核心,是将原先的两级并行制改为了三级隶属制。这不仅仅是整个军制改革的核心,更是为了适应未来的远征战争所进行的最为必要的改革了。当然,这也是帝国军队战斗力再次提高的根本所在,如果没有这次的军制改革,那么帝国军队必然会被其臃肿的体系给拖垮,根本就不可能获得今后那些辉煌的胜利!

在实行二级并行制的时候,帝国军队是分成了中央军与地方军两种不同编制的。帝国中央军除了负责京城(南北两京)的卫戍与安全工作之外,主要的任务就是负责对外战争,在对外战争中充当主力部队。相反,地方部队则主要负责帝国其他各地的安全卫戍工作,只有在最为必要的时候,才会承担起为中央军提供后勤保障的任务!

从这两级编制来看,帝国军队之前是比较适合在周边地区进行征战的。对日战争,以及在南洋,西洋两地的战争,这一军事编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胜利的基础。不过,很明显的,这两级编制本身就存在着指挥机构并行,且过于复杂,不适合进行远征作战。且重复的指挥系统,只能制造出混乱来,这对军队征战是致命的威胁!

在两级编制中,帝国中央军的问题还不大,毕竟这是主力军团,且都受到皇帝的直接节制,并且由陈懋控制的帝国总参谋部负责具体的策划与指挥。相反,地方军的指挥体系却极为混乱。陈懋的总参谋部也负责地方军的指挥工作,不过,因为地方军还负责地方保卫与安全工作,所以又受到了政府的节制。实际上,地方军本身就类似于警察部队,要受到两套指挥系统的控制,结果就导致地方军内部的问题极为复杂。在征战时期,帝国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胜利,所以地方军中的这些问题还没有体现出来。但是,到了和平时期,地方军中的弊病就表现得非常的清楚了!

朱祁钰这次搞的军制改革,其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改变地方军本身的毛病,并且将军队从国内治安的任务中解脱出来,为成立单独的帝国警察部队留出空间。当然,这也能够更进一步的强化军队的单一性,将军队的力量都集中到对外战争上来,这样才能够更有效的发挥军队的战斗力,并且为今后的远征做好准备!

新的三级隶属制中,就不存在指挥机构并行的毛病了。在新的军事体制中,已经取消了地方军,并且集中了军队的指挥大权。这样一来,军队与政府就完全分离了,并且相互不干涉,政府所控制的将是今后成立的警察部队,军队则不负责国内治安任务,进一步消除了军队干涉政务的危险性。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强化了帝国军队的战斗力。

三级隶属制中,国防部将负责全国所有军队的人事安排,卫戍部队的调动,以及军队的后勤物资供应,军人薪饷的发放等等。总参谋部则负责军队作战计划的制订,向国防部提交人事调动的请求,以及在战争时期负责军队作战的指挥工作,在和平时期根据假想敌的制订相关的作战计划,以及负责军队的训练,演习等工作。这两个部门中,国防部本身是由帝国内阁政府控制的,并且由国防部长直接向内阁总理负责(实际上是向皇帝负责)。总参谋部本身就直接向皇帝负责,而不需要向内阁总理负责。显然,军队的人事,以及指挥大权分属两个部门,而且分成了战时体制与非战时体制。不管是哪套体制,最终,军队的控制大权是掌握在皇帝手里的,这就是说,朱祁钰为控制军队加了一道双保险!

在新的军制中,占主要地位的仍然是帝国中央军。不过,朱祁钰则取消了中央军以集团军为最高编制的方式,准确的说,应该是为集团军换了个名字,换上了更具有帝国特点的名字。另外,各军的名称也有所变化。

第一集团军改编为青龙军团,仍然由卫平担任司令官,陈豫为副司令。下辖谢正卿的第一混成军,陈豫的第二重骑兵军,卫平的第三重步兵军,马寿成的第二十一轻骑兵军(前西北骑兵军团的第一军),巴克尔的第十六轻骑兵军(前蒙古军团的第一军),以及各军团直属部队。

第二集团军改编为朱雀军团,仍然由罗国栋担任司令,杨天奉为副司令。下辖罗国栋的第四轻步兵军,杨天奉的第五重骑兵军,严广儒的第六轻步兵军,李天长的第二十二轻骑兵军(前西北骑兵军团的第二军),呼罗暂的第十七轻骑兵军(前蒙古军团的第二军),以及各军团直属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