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宋辽“共管地”的“双重国籍”居民(第2/2页)

同年下半年,辽朝政府也宣布赈济“两属户”。宋朝得悉这一消息后,给沿边政府下发一道批示:“北人忽尔逾常,饭恤两属之民,意必别有所在。可严责雄州及缘边安抚司,委刺事人钩测其端以闻。”要求雄州等沿边政府密切留意辽朝政府的举动,千万不要让辽政府抢走民心。

次年,即熙宁十年(1077),雄州政府发现辽政府召集“两属地”五十八村的首领,以及逃移归业的“两属户”一百五十四户,宣布给予赈贷。雄州政府一面致信辽朝涿州政府,抗议“官吏赈贷”。一面火速报告朝廷。宋廷批示:“雄州体量上件所贷民户,如委阙食,相度具当如何赈济以闻。”随后,雄州政府免掉了“两属户”的赋税,并向他们“赈济米豆”。

正是因为宋辽两朝对“两属地”的治理存在这种奇特的竞争性,雄州政府偶尔拒绝蠲免“两属户”税收,才会被瀛州太守王汉之视为是“规小利,失大体”“为朝廷羞”的蠢事。

雄州“两属地”的政治竞争性,不单表现为两边政府竞相赈恤“两属户”,而且,当一边政府过度役使“两属户”、导致当地社会秩序受到破坏时,另一边的政府还会致函对方,表达抗议。如熙宁九年,辽朝政府在“两属地”的费家庄六村抽壮丁六十人,置弓箭手。雄州政府即“移文涿州诘问”。

还有一次,由于“辽人刺两属民为兵,民不堪其辱”,许多居民都弃家投奔雄州城,“有大姓举族南徙,慕而来者至二万”。当时的雄州太守张利一马上发粮赈恤难民,同时移牒诘问涿州,自此之后,辽人遂“不敢复刺”雄州“两属户”服兵役。

于是我们可以发现,“两属地”的政治竞争性,让“两属户”多了一项选择权——尽管他们不能如同现代民主制下的公民那样用手投票选举政府(民主选举制实际上就是一种竞争性政治,西方政党政治中,政党为讨好选民,往往都会承诺减税、增加福利,以致在福利国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却可以“用脚投票”选择政府。当辽朝政府虐待他们时,他们就选择投奔宋朝政府。反之亦然。

来看一个例子吧。元丰二年(1079)三月,“雄州两属户避北界差夫及科柱木修琢州城,各携家属来,近本州并关城居止”。神宗指示说:“两属户避役逃移,不免失所,其给口食赈恤。候北界移役少息,谕令复业。”

这时候,辽朝琢州也致函宋朝雄州,表达抗议:“南界县官以兵马遮约,不令应役,请速遣回。”雄州政府既没有依辽朝政府的要求即刻遣返难民——这么做显然不合人道主义;也没有将这些难民纳为全属南居民——这么做将造成宋辽关系的紧张化。而是根据枢密院的指令,采取折中做法:出榜安慰逃难的“两属户”:“不可远弃家产,候北界差科稍息,有人招呼,各归复业。”

一千年前,宋辽两朝在订立和平协约之后,承认现状,将边境一部分地带划为“两属地”,由此形成了一种竞争性的治理秩序,这种竞争性的治理让“两属户”获益,因此“两属户”才会越来越多。宋人(当然也包括辽人)表现出来的政治智慧,我觉得不差于现代欧美国家在边境设立“共管地”的务实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