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李元度(第2/3页)
“一营之权,全付营官,统领不为遥制;一军之权,全付统领,大帅不为遥制。统领或欲招兵买马、储粮制械、黜陟将弁、防剿进止,大帅有求必应,从不掣肘”;
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一种彻底的层级责任制。湘军内部,由勇丁而什长而哨官而营官而统领而大帅,层次分明,逐级负责;既不许越级报告,也不许越级指挥。形成这种制度的本质原因,则根源于湘军的招募制度。严格按照湘军营规来组建部队,那么,营官由统领挑选,哨官由营官挑选,什长由哨弁挑选,勇丁由什长挑选。什长以上的各级军官皆有专权,皆负专责;而自士兵以至军官,俱只听命于其直管上级,心无旁骛,职有所专。上级对下级,只问点名是否应卯、遣调是否及时、作战是否出力;而下级本辖之权,尤其是人事权,上级例不干涉。因为,治军最重要乃至唯一的目标,不过基层士兵于危险之际能够懔遵军令、以命相从而已;要做到这个目标,前提则在于日常训练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得扎实可靠;能否做好这两项工作,又赖于各级军官对本辖人员的有效管理;而能否有效管理,关键则在于各级军官必须拥有职责范围内的全部权限。“譬之木焉,统领如根,由根而生干生枝生叶,皆一气所贯通”。
李元度治军则不然,他采用的是扁平化管理。依照今日企管理论,这种管理无疑更人性化、更能促进组织内部的交流;这种管理的前提是组织成员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实现组织目标需要成员具备极强的创造力。但是,军队不是一般的组织,而是一部由血肉之躯构成、用来杀伐攻取的庞大机器,纪律(等级)严明重于个性发扬,令行禁止甚于往复辩难;否则,令以言歧,法以情乱,必然降低杀人机器的运行效率。李元度不能参透此意,而希望在全面了解军中隐情的前提下,奖罚生杀皆自己出,不滥罚,不枉赏;但是,对于三千多人的平江军来说,一人之心力或有时而穷,一人之目力或有时而尽,追求最精确的管理,反而堕入最混乱的迷宫。一些基层士兵、军官或因这种人性化管理而免遭冤屈、获得福利,对李统领个人抱有好感,“危险之际,爱而从之者或有一二”。但是,限于精力,领导关怀只能落实到有限的个人,作不到雨露均沾;而与此同时,中上层军官的权力和威信却已受到破坏,并直接导致对本级职权的放弃。于是,更多的基层士兵和军官获得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既感受不到来自最高级指挥官的“爱”,也不用体会针对直管上级的“畏”,从而严重影响全军在“危险之际”执行命令的效率,所谓“畏而从之,则无其事也”。“畏而从之”,是军事制度的“恒态”;“爱而从之”,则是超越制度的“变态”。李元度秉文人之质,抱妇人之仁,妄以“变态”为“恒态”,乱了湘军的家法,曾国藩不得不多费口舌对他进行批评教育。
曾国藩还批评他“但取平江之人,不用他籍之士”;此语意甚微妙。湘军的基本建制单元,本就以乡谊维系。早在创建水军时,曾国藩就叮嘱负责征兵的人:“水手皆须湘乡的,不参用外县的,盖同县之人易于合心故也”;曾国荃的“吉”字营则“不独尽用湘乡人,且仅用屋门口周围十馀里之人”。然则,李元度“但取平江之人”,也未见得大谬不然,曾国藩为何要批评他呢?原来,李元度“甄录”的平江老乡,大多用来充任中上层军官,而不是普通勇丁,这就破坏了营-哨-什-勇逐级挑选下属的湘军制度,有任用私人的嫌疑,而不仅仅是地域歧视了。
因为上述原因,李元度再度从军,曾国藩就没让他带兵,而是让他做了记室、参军。李元度“下笔千言,条理周密”,恰能胜任文案工作,倘若顺着这条职业道路走下去,虽不敢奢望左宗棠、李鸿章那样的功勋,但如李瀚章、盛宣怀那样,幕优则官,混个一、二品大员还是很有指望的。可是,天意弄人,李元度的职场生涯终未能如此完满。
咸丰十年春,太平军定计:佯攻杭州,解南京之围。清军果然中计。江南大营旋被攻溃,张国樑、和春先后阵亡、自杀,江苏、浙江全面告急。新任浙江巡抚罗遵殿,原在湖北任职,和胡、曾等湘军领袖交谊极深,当此危急关头,自然向湘军乞援。其时,湘军诸部被太平军牵制在湖北、江西、安徽三省,无法赴援浙江。不得已,李元度又一次投笔从戎,重新扮演廖化的角色。李元度重出江湖,胡、曾都不看好他,胡林翼给罗遵殿写信说:
“(李元度)爱才如命,疾恶如仇;而所疾固多恶人,所爱未必才士也”;此谓李军中并无人才,难以改变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