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分裂时的悲剧(第2/2页)

这些史迹已经不能以短时间片面的解释,也不能以历史舞台人物的贤愚不肖去概括全部经过。有如五胡十六国的“蛮酋”,如刘渊,“幼好学,师事上党崔游,习毛诗,京氏易,马氏尚书,尤好春秋左氏传,孙吴兵法,略皆诵之,史汉诸子,无不综览”。刘曜则“善属文、工草隶”。又立太学及小学,“选朝贤宿儒明经笃学以教之。”石勒令僚属“典胡人出内,重其禁法,不得侮易衣冠华族”。石季龙“颇慕经学,遣国子博士诣洛阳写石经”。慕容皝对“贫者全无资产,不能自存,各赐牧牛一头”。苻坚“起明堂”,“亲耕藉田,妻苟氏亲蚕于近郊。”又“发其王侯已下及豪望富室僮隶三万人,开泾水上源,凿山起堤,通渠引渎,以溉冈卤之田,及春而成,百姓赖其利”。并且他们讨论国计民生时都以经史诗书作注脚,就算全部由文臣缀饰而成,也不能算是“乱华”,反而表现出他们想利用传统办法,收拾残局,可惜后来也都统统失败。

我们从长时期大眼光看来,秦汉的大帝国(从大历史的观点看来也可称为“第一帝国”)在公元220年后已无可改组修正,只能重起炉灶的再造。问题不仅在朝廷的高层机构,而在民间的低层机构(infrastructure)。过去以小自耕农作基础而组成的农村经济,适合于官僚机构的统治,因为彼此都是简单而雷同,不致偏畸繁复。一到人文进步,郡县的官僚即无从措手,也不知道要尊重财产权,以保持社会秩序,或是以道德名义法外抑制豪强。地产归并之后最重要的问题尚不是所谓“剥削”,而是产生“流民”,一遇饥荒,更无法赈济。所以曹操平河北,也“重豪强兼并之法”,重申“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只是这时中原鼎沸,已无法恢复原状,魏蜀吴三国之首创者曹操、刘备、孙坚,都以在扬州淮泗下邳一带募兵起家,也就是在中原的边际,还没有被灾荒损害至大的地方吸收过剩人口,投入战斗,这样更使情况不可收拾。《晋书》食货志里所说“袁绍军人皆资椹枣,袁术战士取给嬴蒲”,也就是说驱饥民作战,他们只能采树上桑实,捉田里蜃蛤之类果腹。即使有眼光的军事领袖,其补救的办法,也不过是“屯田”,也就是“出战入耕”,谈不上规复民间经济,使吏治和税收都上轨道。三国纷争的期间,很多军事首领的家属也随军进出,可见得全国流动性之大。刘备之至当阳,“今虽拥大众,被甲者少”,也就表示大量难民,混入行列。司马懿对曹操说,“荆楚轻脱,易动难安”,则指出中枢地带的人民,南北奔波,不容易固定。

这种情形至晋朝未止,有如3世纪之末关西饥民“流移就谷”,自汉中而入蜀,他们设栅作壁,推戴巴人李特为主,就屡败“八王”之一的河间王司马颙所指挥的部队。

这时候晋武帝司马炎以裴秀原来的设计行“五等封建之旨”,也待解释。中国商周之间的封建,西欧中世纪的feudal system以及日本之“幕藩”和“大名”,并不是由中央政府设计,全盘指令下属照办。而是低层机构里的农业社会,已渐具以各地方为主,自给自足的平衡趋势,此时高级权威以分疆祚土的方针,赋予上层组织,则彼此各得其所,其军备之限制,也容易做到,并无对一个极端流动的社会强迫其固定的道理。晋朝甫行封建,就将各王调来调去,又给他们以不同的头衔,加派军事任务。八王之乱时动称“带甲百万”,“阻兵百万”。其虚实不论,我们也可以想象其封建无实,各地流民甚多,诸王也适逢其会,只要他们予以口实与组织,就不怕没有参加厮杀的人员了。

我们再看贾后之乱及八王之乱时的天灾:贾后于公元291年专政。294年,大饥。295年,荆扬兖豫青徐大水。296年,关中饥,大疫,荆扬二州大水。297年,雍秦二州大旱疫疾,关中饥。298年,荆豫徐扬冀大水。301年郡国十二旱六蝗。302年兖豫徐冀四州大水。309年全国大旱,江汉河洛皆竭可涉(最后一段有夸大的趋向)。这种纪录即在多灾多难的中国,也不平常。

至于“五胡”,则“关中百余万,戎狄居半”,已开始于马援时,即东汉初年。匈奴则“五部之众,户至数万”,“依阻塞下,委质柔服”。也难怪他们不在动乱之中乘机投入了。

所以从这些迹象看来,“贾家种妒而少子,丑而短黑”,不能真正解答历史问题,仅仅提醒我们,当时人的眼光被他们的时代所拘束,才在这些细节上做文章。今日我们检讨长期分裂时的悲剧,在展开视野之余,必须创设新的理论,才能将这段历史,和以后隋唐宋的第二大帝国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