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景之治(第2/2页)

七国的叛变,也因先朝宿将周亚夫的指挥得当,不出三月而事平,七王皆死,首事者妻子人宫为奴。又十一年之后景帝又以条侯太尉周亚夫“此鞅鞅非少主臣也”,也就是看出他经常带有不高兴和不服气的态度,很难在继位皇帝下做社稷之臣的样子,找着细故将他下狱死。这时汉朝同姓子弟的王国,或国除改为郡县,或被分裂为小王国,其官僚亦由朝廷遣派,一到汉武帝初年,残存的王国更有名无实,汉朝实际已恢复秦朝全面郡县的体制。司马迁作《景帝纪》时,注重刘启一朝,为“安危之机”。只有班彪班固父子作《汉书》时才强调文帝“宽忍”,景帝“遵业”。又提出“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的歌颂。

中国官僚制度之下,皇帝是一切争端和是非的最高裁判者,即使对付技术问题,也必予以道德名义。很多事情其解决方法又要迅速确断,因此通常残酷少恩。汉朝的皇帝中,只有第七位宣帝刘询对此情节了解最深,而且直言不讳。他的太子见他因大臣稍出不逊之辞,即将他们处死作诤谏,宣帝即作色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并且叹说:“乱我家者,必太子也!”

这些事迹使我们知道历史资料,不仅是“真人实事”,里面经常有很多牵涉出入有待我们重新考虑的情节。我们读史,尤其要注意古今环境之不同,及我们的立场与作史者立场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