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禁军(第2/6页)

众臣议论纷纷:“既无证据,如何能强行关押?三司会审数日,几名官员毫无所谓,为何还不将人放出?”

御史公面色不变:“当日陛下下令,不止老夫一人听见。何况三殿下私离扬州违抗圣令是切实罪证,何来毫无证据?本官亦是遵旨行事,奉命而为。”

“世间从无先定罪再查证的道理。三殿下贤德你我平日可见,如今陛下受奸人谗言,您身为御史台长官,竟纵容而不加劝诫,实为失责。”

御史公冷静辩驳:“三殿下几次三番被陛下惩戒,罚至扬州亦不好好自省,擅离职守,私藏在京。换做个普通人身上,便是死罪。怎不见尔等劝诫殿下?要论失责,老夫万比不过诸位。”

“陛下病重,三殿下回京探望父亲,情有可原。他是为人臣,可同样也是为人子。我大秦素来以孝为先,御史公要判他过孝之罪吗?”

“如今陛下病重,尔等却以莫须有的罪名强行关押三殿下,不让他前往尽孝,实失我大秦风范!”

双方争论不休,难出结果。

考虑到顾登恒如今的身体情况,以及未来的储君之位,能站出来说句公道话的。少之又少,几乎被淹没在巨大的浪潮之中。

所谓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虽说无可厚非,还是会觉得心凉不已。

御史公几乎孤立无援,每日都要对阵成批大臣,可谓舌战群儒,疲惫不已。好在他平时强势,御史台大权在握,加之如今受顾登恒信任,疏离朝政,地位并不为几人心思所动。

只是半月下来,肩上压力过大,导致戾气过重,见谁都是一副“谁再说话我就杀谁”的架势。

刑部尚书虽先前就签了船厂的文契,算作正式接管,但因近段时日朝中大事不断,方拭非在殿上的说辞又让他委实寝食难安,心力交瘁。一直到顾登恒称病后,才有时间去了解船厂各处情况。

他掌管刑部,并无多少管理商铺的经验,看账簿也不似王声远那样精细。对于经商的理解,一直处于最普通的认知。

先前他忙于公务,完全忘了去管理船厂,结果船厂依旧正常运作,未出现任何纰漏。刑部尚书沾沾自喜,觉得这船厂不愧是顾琰所建,各处皆是妥当,不用他太操心,只要用身份正正闹事之徒即可。实在是个天下无二的好差使。

结果今天,他重新拿起船厂各式账册,细细查看,彻底傻眼。

之前王声远的说明避重就轻,错开了最重要的一点没让他发觉,而他也一直疏漏了这点——顾琰的钱究竟是哪来的?

满朝上下,都猜测那是顾登恒给的钱;或是王声远利用户部职权,从各处坑来的钱;再或者是顾琰利用职权,从各处船商那里半坑半抢的船。

的确是嘛,现在商船上河道,大半都会报顾琰的名字。顾琰为何要保他们?

没有三分利,谁人五更起?

低价售船,才是合情合理。

他是这样认为的,没有丝毫怀疑。

可事实看来,没钱,从一开始就没钱。

船厂下的所有船只,虽然所有权的确归属船厂,可只有一艘——也就是朝廷给他的那一艘,是真真正正属于他的。其余所有的船只,名义上为售,实际则为租。

船厂并未支付任何的银两购入船只,而是以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飞钱,来暂时使用该匹商船。

若是支付不出,则要出售现有船只作为赔偿。

一艘赔一艘,全都是这样来的。

船厂每日获利,只能将将偿还朝廷要发给各处民间船商的飞钱。而所有的获利,永远都在还钱的路上。

也就是说,这艘船厂,规模宏大,背负着近千万两白银的债款,继而发展成了大秦最大的民间船厂。

他要是想将这船厂扭亏为盈,凭他的年龄……重新投个胎吧。

刑部尚书往后翻一页,就要发出一阵颤抖。到后面,颤抖停了,只剩下一声声的狂吼在心底咆哮。

——坑我!

——他们竟然联手坑我!

真不愧是——不愧是户部侍郎!

顾琰!

他恨!

他做错了什么?是什么不可饶恕不可原谅的罪臣吗?是一个如此令人讨厌,活该被人陷害不得善终的佞臣吗?连顾登恒都帮忙一起坑他!

刑部尚书这一颗心,真是说不出的抑郁。对着桌上的案卷,都打不起精神了。

他深吸两口气,叫自己缓过这一波冲击。

末了,他猛得站了起来。觉得这样不行。

万一!哪怕只是万一!顾登恒同他一样根本不知情呢?!

顾登恒连顾泽列都可以处置,那顾琰的所作所为,若是看不过眼,会不会替他申冤?

刑部侍郎站起来,在屋内躁动地走了几圈。

原本他是不该如此天真,去找顾登恒自讨没趣,向他告自己侄子的罪状。可想想那笔数不到尽头的欠款,自己名下的船厂,将来惨淡的前途……又抑不住这颗蠢蠢欲动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