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1561年浙江淳安县的常例和额外服务


1.正赋附加 所有银纳上升了5%。 夏税折绢:由纳户额外承担,折银174两,外加绢12匹。 秋粮长银:农村征收者额外税纳,20两。 盐粮长银:征收者的额外税纳,10两。 税收解运:每个解运者的额外负担,0.5两。

2.特殊场合的费用,分摊给全县80个里。 清军匠:每里银1两。 审里甲丁田:每里银1两。 审均徭:每里银1两。 造黄册(每10年1次):每里银2两。

3.县级官员的俸给和津贴 知县,正七品:名义上俸禄每年粮食90石;实际从纳户中征收了180两。 皂隶银,等等(初无定额,通常县级是30—50两),实际征收上升了200%。

4.里长之役 80个里长轮流到县衙应役 每个里长初次应役,要送给知县一些礼物:白米1石或者5斗;鹅、鸡、鱼、蜡烛、水果,还要有一桶酒。 知县出外,由值日里长供应店钱人情礼物

5.对盐商的额外征纳 经过盐:每100引银0.1两。每年约有50000引,可得银50两。(这一比率大约是盐本身价值的1/5000) 住卖盐:每100引银0.1两。每年约有7000余引,可得银70两。(这一比率约为盐本身价值的0.5%)


注:

1.资料来源:海瑞《海瑞集》页48—49。所列项目稍微进行了一些变动和解释。

2.同样的常例要提供给知县的下属和知府。

3.上级官员出巡总是给当地带来额外的财政负担。巡盐察院经过,费银200两。巡抚经过,用银三四百两。这些花费因为没有专门的补助,所以最终都要由一般民众承担。见《海瑞集》页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