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权臣的结局(第2/11页)

  截至乾隆十三年前,张廷玉在政治最高层一直稳如泰山,四十多年从没有犯过任何错误,这在整个中国历史上是十分罕见的。不能不说,这个人身上确有过人之处。

  首先,张廷玉有过人的才华。张廷玉自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入值南书房,为皇帝起草文件起,就充分表现了出色的秘书天才。雍正即位之初,屡有诏命,皇帝“口授大意,(张廷玉)或于御前伏地以书,或隔帘授几,稿就即呈御览。每日不下十数次,皆称旨”。每次雍正口述后不过片刻,张廷玉即可拟就,每日十数次从未出过差错,其文思之敏捷实非常人所及。

  其次,张廷玉办事非常勤勉,为皇帝服务不惜心力。史载他晚上退朝后还要点双烛治事,即使已经就寝,还经常在枕上思索所拟之文,或觉不妥,立即披衣起身改正。他心思缜密,记忆力极强,能将各部院大臣、全国疆吏的出身、经历,以及各司员府县甚至胥吏的姓名、籍贯丝毫不差地说出来,就像一个活档案库。对其办事能力,雍正帝曾这样称赞:“尔一日所办,在他人十日所不能也。”(《澄怀园语》卷一)

  当然,这只是他仕途成功的一半原因,另一半则与才华无关。

  张廷玉是康熙时期的大学士张英的儿子,这是他人所不能及的先天优越之处。张英是清代著名大臣,因为“缜密恪勤”,深得康熙欣赏,被提拔为一朝“宰辅”,在政治高层数十年如鱼得水。为了让张廷玉继续光大家门,张英言传身教,传授给他大量做官的独门心法,所以刚刚进入仕途的张廷玉就将成熟老练的风姿展现在朝廷之上,引起了康熙皇帝的特别注意,年纪轻轻,却已深通“为臣之道”与“保身之术”。

  熟读经史而又得到父亲独门秘传的张廷玉早就认识到,为臣之道不外两个重点:一方面要能从君主那里成功地猎取功名富贵,另一方面又要不为皇帝这只猛虎所伤。

  这就好比火中取栗,实在是一个高难度动作。

  张廷玉深知,皇帝最防备的,是大臣的私心。在明主面前,只有以退为进,以无求为求,以无私来营私,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所以他为官数十年,处处事事都从皇帝的角度出发去考虑和判断,从不露骨主动地为自己牟取私利。朝廷上下公认他为人淡泊宁静,气质和平。乾隆皇帝夸奖他“风度如九龄”。他平日生活无声色之嗜,办事出于公心,从来没有贪渎指控。他做主考官时,有人欲通关节,以微词试探,他赋诗以辞道:“帘前月色明如昼,莫作人间幕夜看。”

  当然,越是这样皇帝越不会让他吃亏。因为他清廉,雍正皇帝先后多次对他进行赏赐,赐银动辄上万两,还给了一所当铺,让他补贴生活。因为他从不主动为自己的亲人牟取私利,所以皇帝对于他的子弟亲戚的仕进也多有照顾。但皇帝越施恩,他就越谦退,皇帝每有奖赏,他必尽力逊让。雍正十一年(1733年)其长子张若霭高中一甲三名探花,张廷玉闻知“惊惧失措”,立刻面见皇帝,“免冠叩首”,以自己家世受皇恩,科举很盛,请求皇帝降低其子的名次。张廷玉说,“天下人才众多,三年大比,莫不望为鼎甲,官宦之子不应占天下寒士之先”。雍正大为感动,经他恳请,特将张若霭改为二甲一名,并把此事前后情由在谕旨中加以公布,表扬张氏的公忠体国。(《张廷玉年谱》)

  除了以上这些原因,张廷玉身上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柔”与“顺”。

  张廷玉对历代大臣得祸之由深有研究。他认为,做高级大臣最忌讳的有以下几点:

  一是性格过于刚直,比如比干和海瑞。他们不讲方式方法地与天子作对,下场当然悲惨。

  二是做事过于讲原则,比如岳飞。他只从国家民族角度去考虑问题,却不顾及帝王个人心理隐私,以社会正义去挑战帝王的一己之私,终至非死不可。

  三是权力过大,不知谨慎。历史上倒霉的权臣多是由此。皇帝与大臣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性格气质思维方式及个人偏好不同,不可能事事都想到一起。与皇帝意见相左之事既多,不免日久生怨,积隙成仇。

  第四点则比较有清朝特色,那就是由于大臣们因为“好名”而获罪。专制主义发展到清代,连儒学的人格追求,也成了专制极度扩张的妨碍。原因很简单。儒学固然有维护“纲常”的一面,同时也有追求自我完善,要求人格独立的一面。儒学一方面要求其信徒尽力为皇帝服务,同时也要求他们不能放弃对自己人格尊严的坚持和精神价值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