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承上启下的改革型皇帝雍正(第4/5页)

1.整顿吏治

康熙治政,标榜宽仁,到了晚年,由于身患中风,吏治松弛,贪污腐败,已然成风。雍正在长期的政治生活中,对康熙晚年弊政看得较为清楚,于是在雍正元年(1723)正月,他就马上大刀阔斧、雷厉风行地连续颁布了十一道谕旨,谕各级文武官员,不许暗通贿赂,私受请托;不许库钱亏空,私纳苞苴;不许虚名冒饷,侵渔贪婪;不许纳贿财贷,戕人之罪;不许克扣运费,馈遗纳贿;不许多方勒索,病官病民;不许恣意枉法,悖才多事等。严诫:如因循不改,必定重罪严惩。

二月,又命令将亏空钱粮各官即行革职追赃,不得留任。

三月,命各省巡抚,将幕客姓名报部。禁止出差官员纵容下属勒索地方,后又把户部库存亏空的二百五十余万两白银叫历任堂司官员赔补。

接着又设立会考府,进行审计,整顿收支。

这一年,被革职抄家的各级官吏就达数十人,其中有很多是三品以上的大员,与曹雪芹家是亲戚的苏州织造李煦,也因为经济亏空而被革职抄家。对于这一改革,《清史稿·食货志》说:“雍正初,整理度支,收入颇增。”有史家也评论说:“雍正的整顿吏治,实为千载一时,彼时居官,大法小廉,殆成风俗,贪胃之徒,莫不望风革面。”这说明了雍正整顿吏治的成效。

2.设立密折制度

什么是密折呢?密就是机密,折就是将奏文写在折叠的白纸上,外面加上封套。康熙朝有奏折,雍正朝设立密折制度加以完善,只有皇帝特许的官员才有资格上奏折。康熙朝具折奏事的官员一百多人,雍正朝增加到一千二百多人,奏折的内容,几乎无所不包,诸如刮风下雨、社会舆情、官场隐私和家庭秘事等,皇帝通过奏折可以直接同官员对话,更加了解和掌握下面的实际情况。雍正朝对奏折运转的处理程序,规定“阁臣不得与闻”。这就避开了阁臣干预,特别是官员之间互相告密,互相监督,强化了皇帝专制权力。

3.设军机处

雍正创设军机处,作为辅助皇帝决策与行政的机构,地点在紫禁城隆宗门内北侧。军机大臣没有定员,少则二人,多则九人。主要职责:每日晋见皇帝,商议处理军政要务,以面奉谕旨名义,对各部门、各地方发布批示;奉旨起草公文,由朝廷直接寄发,称为“廷寄”,封函标明“某处某官开折”字样,由兵部捷报处收送;誊录保存公文,就是将皇帝批阅的奏折,誊录副本,这项制度使大量档案得以保存。

在清初,重要的军政机构有三个:一是议政处;二是内阁;三是军机处。议政处源自关外,主要由王公贵族组成,称议政大臣,参划机要。后来设立内阁,军务归议政处,政务归内阁。议政处的权力逐渐减弱,到乾隆时撤销,军机处建立后,军政要务归军机处,一般政务归内阁,军机处权力远在内阁之上,大学士的权力为军机大臣所分,逐渐排斥内阁于机务之外。大学士兼军机大臣才有一定实权。内阁宰相,名存实亡。明代内阁对皇权有一定的约束,如诏令由内阁草拟,经内阁下发,阁臣对诏令有权封驳。军机处的设立,使皇权专制走向极端——既不容皇权旁落,也不许臣下阻挠旨意。

4.改土归流

在云、贵、川、粤、桂、湘、鄂等省的少数民族地区,主要由世袭大土司进行管辖。雍正实行“改土归流”制度,就是革除土司制度,在上述地区分别设立府、厅、州、县,委派有任期的而非世袭的“流官”进行管理。这一改革,打击了土司的世袭特权和利益,减轻了西南少数民族的负担和灾难,促进了这一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进步。西南的民族问题,到雍正时得到解决。

5.摊丁入地

中国过去土地和人丁分开纳税。康熙五十年(1711)后,实行“盛世滋人丁,永不加赋”,但此前出生的人丁要缴纳丁银。雍正实行丁银摊人地亩的制度,从法律上取消了人头税,减轻了贫穷无地者的负担。另外,又使社会人口急剧增长,到道光年间,中国人口已突破四亿人,人多地少的矛盾开始突出。

6.废除贱籍制度

中国古代有一种贱籍制度。贱籍就是不属于士、农、工、商的“贱民”,世代相传,不得改变。这类人不能读书科举,也不能做官,这类贱民主要有浙江惰民,陕西乐户,广东蛋户,安徽伴当、世什,江苏丐户等。绍兴惰民,相传是宋、元罪人的后代,男的从事捕蛙、卖汤等,女的做媒婆、卖珠,兼带卖淫等活计。陕西、北京的乐户,系明燕王朱棣起兵推翻其侄建文帝政权后,将坚决拥护建文帝的官员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妓。安徽的伴当、世什,地位比乐户、惰民更悲惨,如果村里两姓,此姓全都是彼姓的伴当、世什,有如奴隶,稍有不合,人人都可以捶打。雍正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这些贱籍,命令除籍,开豁为民,编人正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