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三章 不是尾声的尾声

历史有如饭菜,真相就如食材,不加工是难以下咽的。看历史就如蒙着眼睛吃大餐,大多数人只能接受符合自己口味的历史。有些历史很容易辨明真相,就如清炒苦瓜,有些历史则是将真相精心加工过,吃起来很可口,要辨明真相却要费一些力气。而能以假乱真的素斋,或者是鱼香茄子这一类的造味菜,如果没有耐心的咀嚼品味和比对,能分清的人寥寥无几。

圣道二十二年,从汪士慎案到朱一贵案,再到二陈案,真相淹没于各方对真相的加工中。不管是当时英华国人普遍接受的真相,还是后世记述的信史,都归结于李肆这位厨子。但并非一切都是李肆的加工,他不过是在所有人翻炒过真相后,最后再来了一铲子,然后闷锅待起而已。就连他自己也没办法品出某些真相,比如说,谋害汪士慎的幕后真凶到底是谁。

李肆的加工手法也是清炒为主,原料都是现成的,只是作适当剪裁和挪移,以至于窜了味。汪士慎案的幕后真凶有四个嫌疑对象:江南工商、周昆来、朱一贵、白延鼎,而李肆亲口下令处决朱一贵后,禁卫署将白延鼎和江南工商两个嫌疑对象划入朱一贵案,汪士慎案的线索就只剩下三合会。侦办汪士慎案的东京总警署得出的结论顺应民心,汪案就是三合会周昆来所指使,而周昆来背后是谁,不言自明。

至于朱一贵案,禁卫署将江南工商从汪案切割下来,接到了这一案上。得出这个结论的证据也是一大把,在汪士慎掀起南北工奴案声潮时,朱一贵则在组织舆论,讨伐国内工商……

国中人心从汪士慎案、朱一贵案,再到二陈案,热度一步步攀升,但方向也为此分流了。到朱一贵案“告破”,确认是牵连南北工奴案的江南工商所为后,三个方向已经清晰显露出来。一般民人讨伐满清,工商则讨伐德川幕府,墨儒士林则讨伐与满清狼狈为奸的江南工商。

三个方向的力量形成一股涡流,推转着地方和中央,政事堂和两院的法政急速开动。

《禁辫令》在修改为“留辫就入监”,而非最初赌气似的“留辫不留头”后,连皇帝也不能这桩法案背后的民意,很利索地批红通过。

《限满令》进行了若干修改,将对象转为满清后,也获得了通过。自圣道二十三年起,清国满人旗人入境英华将受严苛限制,而入籍英华更难如登天,昔日岭南湖广江南那些旗人靠石禄模式融入英华的苦难之路也被堵住。

国中讨伐满清之势当然不会因这两桩法案而缓解,但法案却将民意引向满清,而非在国中肆虐。与此同时,虽少了汪士慎和朱一贵,但墨儒借势发挥,穷追南北工奴案的努力也获得了一定成效。两院所提的《用工法》获得通过,该法加强了对长契用工的监管,不允许缔结十年以上的长契,五年以上的长契都要在官府过契,以备官府随时监察。

《用工法》还涉及外籍工监管,原则性地提了《人身法》适用于所有人,不得视外籍工为奴隶,限制人身乃至肆意伤害。但所有外籍工里,只具体规定了压榨北人用工的具体惩罚措施,并且取缔劳力公司一类规避监察的组织,改由官府对北人发放用工执照,用无照北人为工即是犯法。

这一法案本是李肆和汪士慎早前所达成的共识,即从工商角度立起南北一心的大义基础,再逐步提升北人地步。但因汪士慎遇刺,形势急速演进,不得不提前压迫工商向南北统一大业低头。

工商此时也不得不低头,朱一贵案被栽到江南工商身上,禁卫署开列了一长串名单,但凡大规模用北人工奴,涉及人口贩卖的工商都榜上有名,其中一些露过口风,跟行刺汪朱案有关的豪商已锒铛入狱。

这一法案在西院没遇到太多阻力,西院院事们一眼就看出,由翰林院参与制订的这项法案是在示意国内工商:压榨北人工奴再无大利,转头去搞韩人鲜人日人、南洋土人乃至天竺人吧。

工商也领到了一颗糖,借讨伐满清之势,两院通过了一系列制裁满清,迫使其进一步开放工商的法案。例如满清必须废止由内务府出面与英华工商合资合作的规则,英华工商在满清境内必须拥有自主选择下游商路的自由,容许英华银行票行在满清境内设立独资分号,接受华两钞票作为两国官方贸易结算方式等等。

这颗糖正是南北事务总署陈万策的枪弹,用来瓦解满清皇商晋商势力。两院通过法案,由南北事务总署兼管的驻清通事馆负责逼迫满清接受,南北事务总署副总事,驻清国通事陈润一手拿着这些法案,一手拿着皇帝的斥责诏书,施施然再度北上。至于英华民意,相信满清朝堂和帘子后面的慈淳太后天天都在看报,已知得通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