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腥风血雨 第六四零章 武成王新政(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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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佑新政》地举措可以概括为二十四个字‘丈田亩、改税赋、修水利、平物价。重科举、兴工商、畅交通,强军备。’实实在在的八条内容。

这八条又分两部分,前四条可以看成是安民之举,后四条则是强国之策,且听我们一样样分说。

先说‘丈田亩’。就是之前便提过地清查土地。变法诏书上说:‘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是‘国匮民穷’地根源。

为了改变这一局面,诏书下令在全国进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税的田产。以增加朝廷的赋税,减轻百姓的负担。

第二条‘改赋税’。主要是针对现行田赋有夏粮、秋粮之分,征收上又有种种名目,非常繁烦,贪污克扣等现象非常严重。现将所有赋税、贡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种经费和全部徭役统一编派。

除国家必需的米麦丝绢仍交实物,以及徭役折算地丁银仍归人丁承担外,其余‘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全部折算为税银。总为一项收入,统一征收。如此可以避免田多者偷税漏税、田少者多缴税,平衡了税赋负担。

且国家容易掌握该收多少,百姓明白易知该交多少,还可防止官吏欺上瞒下、从中渔利。

值得注意的是,诏书中明确规定,将百姓应服地徭役,也按照朝廷制定的标准折算。按照每一户的丁口数加总,一并加入了税银中。

同时明喻天下,官府用役一律‘官为佥募’,按当地劳力标准雇人从役。将无偿转为有偿,这钱就从收上来的丁税中出。

这样做的好处很大。比如在新法没颁布之前,官府征夫的随意性很大。除了催税、解送田粮之差、修路、筑堤这些官差之外,还会无偿使用百姓给自家搬运、做饭、抬轿、驾车之类,完全是以官役之名,命百姓行奴仆之事。

新法实施之后,雇佣民夫的权力将统一收归州府一级,由各县按实际情况上报所需劳力,再由州府审核后统一拨付经费,事毕还要检查完工情况,以免假公济私。

显然新法改变了原先混乱不堪地徭役制度,大大减少了官府无度滥征民夫的现象。将百姓从繁重的劳役中解脱出来。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生产,为国家创造财富。

同时税赋劳役折银。用夫付费这两桩新鲜事,也必然会把银钱提升到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关键地位,有利于商业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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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是‘修水利’,总结疏浚大运河,重开京水河、开凿引水渠这三大水利工程的经验教训,将大河流域和大江流域重新治理。用分流主干地方式,减少水灾、增加灌溉面积。

其四‘平物价’,乃是由朝廷出巨资,在中都、洛阳、襄阳三地设立市易司,任务是在丰收时以合理的价格向百姓收购谷物稻米,以此抑制不法商贩趁机压价,避免谷贱伤农、米贱伤农;再在春荒或某地遭灾等粮食紧俏之时,以合理的价格向百姓出售,同样为了抑制不法豪强囤积居奇,讹诈百姓。

双管齐下,可以让百姓的生产生活更保险,不至于轻易破产,沦为佃农。正像诏书中所说,‘权贵贱,通有无,以平物价、济黎民,所以抑兼并也。’

从以上四条可以看出,秦雷的变法旨在‘安民’,尽可能的为老百姓解除负担。他地设想是,十年之内使绝大多数可以养活一家老小,不至于逃离乡里,成为危害社会的流民。二十年内,能让半数人家,家有余财……至少逢年过节能想买点啥就买点啥吧!

但我们同样可以看出,秦雷这法子对百姓、对朝廷都有好处,可就是有一批人想必不会太高兴。那就是原先不交税不服役、还可以随意驱使民夫做这做那、时不时还能靠着囤积居奇,发笔大横财的既得利益者们。

这些人包括被秦氏兄弟暂时撵出朝堂的士族老爷们,甚至未来也会包括刚刚跻身朝堂的新贵们。秦雷虽然对那些官僚不报好感,却也知道自己终究还是要靠这些士大夫治理天下,而不是那些感自己恩的老百姓……

前唐太宗说:‘民为水,君为舟。水可载舟,亦能覆舟。’百姓的拥戴确实是很伟大地力量,但大多数时候却不顶什么事。就好比他李世民,是靠着那帮子老西儿门阀夺下来的天下,而不是什么老百姓的支持。

所以他这句话地重点,是在最后一句‘亦能覆舟’上。李世民清醒地认识到,老百姓那温顺的表象下。隐藏着无比狂暴地力量。这力量足以毁天灭地,改换新天。

因为畏惧。所以爱民。古来贤君皆是如此,秦雷也不例外。但真正能帮得上这些至尊地,却还是那些不怎么可爱的官僚,以及他们所代表地各种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