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火烧阎乡(第3/4页)

眨眼间,这支骑军竟然已杀到袁军大营的中军大帐。

袁熙在睡梦中被惊醒,披头散发,光着脚跑出来,眼见汉军扑来,吓得大叫一声,扭头就跑。

赵云眼见那杆竖在中军大帐外,上书‘三军司令’的大纛旗在风中飘扬,二话不说,挺枪刺出。直径足有二十公分的旗杆,被赵云一枪轰断,大纛旗在火光中,更轰然倒塌……

“我乃常山赵子龙,谁敢来战!”

火光照耀下,赵云威风凛凛,厉声喊喝。

远处,袁熙连滚带爬的跑出去百十米,见周围军卒聚拢过来,顿时胆气一壮,大声道:“放箭,给我杀死他。”

一队弓箭手跑上前来,弯弓搭箭。

可是赵云却毫无惧色,大枪翻飞,上护其人,下护其马,便朝着袁熙扑来。

这爪黄飞电,原本是曹作为曹宪的嫁妆,送给刘闯的礼物。

当时衣带诏尚未泄露,曹还存着拉拢刘闯的心思,所以才把他最为心爱的坐骑,送给了刘闯。

后世常说,白马银枪。

可事实上,在战场上很少有人骑白马,因为目标太过醒目。

当然,也有那艺高人胆大的人,喜欢骑乘白马。甚至还有如公孙瓒,组建了那支白马义从。

赵云出身白马义从,对白马情有独钟。

赵琰嫁给刘闯后,曹宪和赵琰的关系极好,同时也是为了拉拢一个伙伴,所以便把爪黄飞电赠给了赵云。

这爪黄飞电在曹手中的时候,只有在正式场合才会被曹骑乘。

它本就是一匹宝马良驹,而今到了赵云的手中,才算是有了发挥的余地……赵云纵马而行,在乱军中犹如一道闪电。袁军的弓箭手一轮箭矢射出,未等第二轮利箭上弦,赵云已经杀到近前。

历史上,赵云长坂坡在乱军中七进七出,无人可挡。

可那时候,他没有爪黄飞电,就能把曹军杀得人仰马翻。这支袁军的战斗力,显然无法和当时的曹军相提并论。而赵云的年纪,也正好在巅峰状态,瞬间便把拦在面前的袁兵杀散。

袁熙在扈从保护下,眼看着赵云好似天神下凡般冲来,已是心惊胆战。

他哪里还有胆量应战,大喊一声,拨马就走。

赵云追出去几百米,被几名骑将阻拦。当他将那几名骑将斩杀之后,再去找袁熙已经不见了踪影。

此时的袁军大营,已经乱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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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火借风势,风助火威,阎乡二十里连营已变成一片火海。

赵云眼见火势越来越大,心知不能再继续追杀,于是便率领八百悍卒纵马创出袁军大营,在辕门口,更一枪震塌了辕门。伴随着辕门轰然倒塌,袁军大营火光冲天,被火海覆盖……

看着四处逃窜的袁兵袁将,赵云忍不住哈哈大笑。

“此等宵小之辈,也敢犯皇叔虎威?”

此一战,赵云率八百铁骑闯营,斩杀袁兵袁将无数,身边部曲,却无一人战死。

自此赵云正式打响了自己的名号,火烧阎乡更成为他的成名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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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熙率领残兵败将逃出大营之后,便往北平而去。

在半路上,他与孙轻的兵马汇合一处,总算是稳住了阵脚。

此时,天已蒙蒙亮,远处天际,泛起一抹鱼肚白的亮光。袁熙见赵云没有追上来,这才松了一口气。

“孙轻,何以辽东军到了近前,竟然无人觉察?”

孙轻看上去也是狼狈不堪,苦笑道:“二公子,非是末将无能,我命蒋奇值夜,却不想此人不听将令,莫说没有派出斥候,甚至连值夜都不做安排。若非末将巡视营地,只怕损失会更加惨重。”

“蒋奇呢?蒋奇何在?”

袁熙闻听,怒不可遏,忍不住咆哮不止。

蒋奇,已经死了……可是孙轻却不会说出来。只是心里面,却开始盘算起来。看这样子,袁熙恐怕是难成大事。既然如此,我留在这里似乎也无太大用处,倒不如另寻出路的为好。

黎明时分,旷野幽静。

就在袁熙才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忽听远处,提升阵阵。

孙轻连忙举目观瞧,就见旷野尽头,雪尘滚滚,似有千军万马赶来。

“休走了袁熙!”

喊杀声,回响天际。

袁熙心里一哆嗦,连忙爬上战马,大声喊道:“孙轻,是何方兵马?”

就着那晨光,就见一队兵马正迅速笔记。在那队兵马身后,雪尘飞扬,直让人感到心惊肉跳。

孙轻看清楚旗号,也是大惊失色。

来者打着汉军旗号,显然是汉军的追兵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