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四十七节 论战

“你打算侮辱我独孤家族?”

两个人离的很近,云烨发现独孤谋的瞳孔不由自主的缩了一下,眼神变得尖锐起来。

云烨点点头说:“我也觉得你丢不起这个人,那就是你堂弟在胡搞,只要不是你的主意就万事大吉,你弟弟是被我砍死也好,还是被你回家揍死也好,都一样。

看看吧,你弟弟干了些什么事,敢把开远门交给倭人掌管,我倒要看你怎么处理,我帮你杀了十六个,剩下的都在大牢里关着呢,不知道问出点什么来没有,这些倭人都是住在开远门附近,全是清一色的武士。

当初张亮家骊山的惨案知道吧?出手的就是倭人,要是长安城出现那样的惨案,你独孤家就算跟脚再硬恐怕也要给世人一个交代吧?”

独孤谋点点头,四处看看,最后从兵器架子上把云烨的宝剑拿了起来,抽出来看了看对云烨说:“这种事情处理起来一定要快,你说是不是?”

“这是自然,兵家讲究的就是一个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独孤仇的两条腿会被我打断,这辈子不要指望自己走路了,留着生儿育女就行,记住了,不是因为受到你云烨的压力,而是因为他干的事情太丢人。”独孤谋指指大理寺方向又说:“该在大理寺吧?”云烨点头。然后这家伙长笑一声就推门走了出去……

云烨看看空空的剑座,摇摇头就开始重新审阅文书,忙了两天,又积攒了一大堆。

日头将要落下的时候,独孤谋回来了,把云烨的剑还给了他。

这家伙身上非常的干净,但是全身上下都带着一股子浓浓的血腥气,云烨瞅了一眼站在门外的狄仁杰,那里还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你的剑不错,杀了百十个人依旧没有卷刃的意思,还有没有,送我一把,家里的刀剑用起来不得劲,总是卷刃子,独孤家的剑法就讲究了一个快字,剑卷了刃子以后破风声太大。”

云烨把那把剑取下来放到独孤谋的身前道:“我拿着这把剑十年了,一个人都没杀,今天倒是开了荤,你喜欢就拿走,我重新找一把充门面。”

独孤默看看落日回头对云烨说:“时候太晚了,我干不回户县了,听说你家的饭食不错,今天凑巧,就去你家吃一顿吧。”

云烨发现自己很难拒绝独孤谋,自己也下了差,从荷花池边上找到正在嚼莲子吃的旺财,这个笨蛋,光知道傻吃,莲芯都没有抽掉,苦的它不断地流口水,就这还不知道住嘴,依然拿蹄子踩破莲蓬,不断地找莲子。

从旺财的背上找到了它的手帕,帮着擦了嘴,见它不断地吐舌头,又把它的嘴掰开,把残留在牙齿上的莲子沫子全部擦掉,这才拍拍旺财的脑袋,打算回家。

独孤谋就在边上饶有兴趣的看着,神情有些奇怪。

“这是我兄弟,从我出山就跟着我,现在二十几岁了,虽说身子还算健壮,说到底还是老了,舍不得离开我,我也就一直带着它,莫要见笑。”

回过神来的独孤谋摇摇头说:“不见笑,将军爱马这是本份,说起来战马都是军人的兄弟,战场上生死相依的,回来了,富贵了自然不能让自己的兄弟没了下场,不管是多么薄凉的将军,对自己的战马那可是不离不弃啊,当第二条命一样的伺候。”

独孤谋其实是一个很健谈的人,很多时候都能一语中的,两个人坐在马车上,从草原的突厥谈论到漠北的回纥,从骑兵队形冲击破阵,一直谈到驼城的悍勇无敌。

“我总是不服气啊,论本事独孤谋自认过人一等,但是在战阵上却远不如你,我也就在马邑和恶阳岭大战了三回,虽说杀敌无数,事实上却是被逼着回到了原地,到最后恶阳岭还是被苏定方率先攻破,说起来都是憾事啊。

李靖用兵一辈子就守了一个堂堂正正,这其实是接受了韩擒虎的衣钵,都说恶阳岭之战他算是行了一次险,结果,就这么一次,还被柴绍生生的给破坏掉了,让李帅的计谋没了下场,你当时不在马邑,李帅的脸色当时看起来真是精彩,打了胜仗却让他更加的烦恼了。

李绩在谋,程咬金在勇,牛进达守着一个稳字到底混了一个琅琊公,至于说到侯君集,此人极度喜欢弄险,虽然在不断地弄险,但是最后一次却把到手的筹码一次性的输的干干净净,到了最后还要赔上自己的性命。

其实我最看不懂的就是你,你打仗几乎没有什么精彩之处,好多时候的行为看似愚蠢之极,比如万里迢迢的去救援郭孝恪,我当时在沙盘上演绎了无数遍,没有找到你可能大胜的任何线索,当别人都说你是为了救援友军才做出的大无畏举动,纷纷对你赞不绝口的时候,我的评价只有两个字——愚蠢!如果用四个字评判那就是愚蠢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