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衣锦还乡:对凤阳乡亲的特殊照顾(第4/8页)

  《明史》卷一三八对这件事是这样记载的:“时造凤阳宫殿,帝坐殿中,若有人持兵斗殿脊者。太师李善长奏诸工匠有厌镇法。”

  也就是说,在验收工程的时候,朱元璋坐在新修成的宫殿中,却隐隐约约听到似乎有人在殿脊上拿着刀枪打仗。他询问怎么回事,李善长奏报说,有人对这座宫殿“下了镇物”。

  朱元璋的反应是我们可以想见的。明史说他“将尽杀之”,也就是把修造宫殿的所有几千名工匠全部杀掉。工部尚书薜祥冒死进言,说只有木匠才能下镇物,铁匠和石匠没有责任,“活者千数”,一句求情,救活了一千多人。

  就因为这一件偶发之事,导致了中都城全部作废。今天看来不可思议,在大明王朝却是天经地义:天下者,帝王之天下也。他的意志,是国土内唯一的意志。难道你以为他会为了珍惜一百万工匠六年的劳动,而生活在将造成自己心理障碍的建筑中吗?

朱元璋的报恩方式

  生活在老家的想法破灭了,但是朱元璋对自己的老乡,却从来不改亲爱之情。对别人,他是高高在上的帝王,是杀人如麻的魔鬼,但是对老乡,他却始终是那个讲义气、重感情的“重八”。

  开国不久,他正式任命刘大、曹秀为从仕郎,专门守护皇陵。还特意为他们改了名。刘大之名当然不能进入诏旨,他特别改为刘英。曹秀则连名带姓一起改了,叫做汪文。

  何以把姓也改了呢?原来汪大娘有子三人,为了报恩,朱元璋特令曹秀改姓为汪,以示对汪大娘的纪念。其他二子,继承曹氏香火,依然姓曹。所以凤阳民间至今有“洪武改姓,曹汪一家”之说。六百多年过去了,凤阳曹汪二姓之间,仍有不能通婚的习俗。

  洪武七年元月,朱元璋专门设立皇陵祠祭署,于是汪文、刘英的官名又改为了“皇陵祠祭署署丞”和“署令”。汪大娘的另两个儿子,一个被安排为祠祭署中层官员,另一个被封为卫所指挥。汪大娘地下有知,当可含笑了。

  这一年六月,朱元璋又特意把恩人的第三代,汪文的儿子汪伦,刘英的儿子刘鉴,送到南京国子监读书,“日给糈脯,冬夏给衣布等物”(《凤阳新书》卷二),照顾十分周到。

  及至洪武十一年五月皇陵完工之时,朱元璋又宣布,将刘继祖追封为义惠侯,特命将刘继祖夫妇、汪大娘,还有村中一位朱元璋小时候叫干娘的赵氏神主配在父母陵寝,享受皇家烟火祭祀。这在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

  洪武年间,别的大臣见了朱元璋,都如同老鼠见了猫,大气都不敢出,只有他的老乡们,在朱元璋面前一直大大咧咧,不拿自己当外人。洪武中期,刘英有一次从家乡跑到南京来看望朱元璋。朱元璋因有事在身,三天之后才召见,官员却找不到刘英了。找了好几天,才知道刘英不耐烦等着,已经回凤阳了。朱元璋请刘英再进京,不料刘英觉得朱元璋摆架子,不高兴,居然一直没动身。如果是别人敢这样做,朱元璋一定会灭了他九族,但是对刘英,朱元璋却感觉很抱歉。只想着怎么把刘英请来,却传来消息,刘英突然病故。朱元璋深感悲恸,特意写下了《祭署令刘英》:

  昔者朕寓居是方,存亡者感英父子之恩,至今犹存情怀,未尝有所忘也。

  前者英赴京来,朕为机务浩繁,兼寿有年,失顾问于英,三日复觉,令人觅英所在,莫知所之。稽于金川之门守者,报无知英之出入。

  复于京内物色数日,乃知英还矣。命召复劳再见,久未至。再命召之,告者乃云英亡。

  呜呼!感恩之道常怀,感恩之礼未终,英遽然长逝,朕思昔恩,不胜嗟悼。特以牲醴之奠祭之。英其不昧,飨之!(《高皇帝御制文集》卷十八)

  朱元璋的御制文集,篇数本不太多,关于汪刘两家的圣旨,竟然多达五篇,可谓绝无仅有。朱元璋的开国功臣,后来被他杀戮殆尽,只有汪刘二姓,不但洪武一朝享尽荣华,甚至终明之世,都世袭为官,朱元璋的报答,可谓情深义重了。

大明帝国的一个特殊群体

  朱元璋回乡所见到的二十户老乡,后来成了大明帝国的一个特殊群体。

  他们被朱元璋立为陵户,不用下地干活儿,坐享国家补助,并且子孙世袭。

  朱元璋在制定了天下各阶层礼仪制度后,还特别规定,这二十户陵户建房,可以用官员用的红色。所谓“无贫富,皆赐朱户复其家”。数代之后,有的陵户家庭破败下来,住进了“茅屋柴扉”,然而“上犹施朱”(沈士谦《明良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