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反腐风暴: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第2/7页)

  治理腐败,必须从“不必贪”入手,高薪或者起码是合理的薪水来养廉,以支持由思想教育达到的“不想贪”的道德境界和由制度建设保证的“不敢贪”的纪律要求。古今中外,不能例外。

  然而,朱元璋似乎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他做事从来都是选择成本最低的方式。在惩贪问题上,“强盗”出身的他显得相当一根筋,他知道知识分子们骨头软,胆子小,相信暴力恫吓可以取代一切其他努力。

  一方面是离奇的低薪制,另一方面是朱元璋对惩贪工作的过高要求,希望用刀剑造成一个绝无贪污的纯而又纯的世界。他生性苛细,连贪污一张信纸,也绝不放过。翻开《大诰·三编》,你会看见皇帝亲自惩办的贪污案里,有这样一些赃物:“收受衣服一件、靴二双”,“圆领衣服一件”,“书四本,纲巾一个,袜一双”。

  用这样的标准来惩贪,当然天下官员,几乎无人不是贪官。所以,他的严刑峻法收效于一时,不可能肃清腐败。不管朱元璋如何吓唬,为了生存,为了糊口,官僚体系还是不得不按它自身的规律运行着。所以,从即位不久就开始惩贪,直到洪武十八年,在他看来,贪污势头还是不减。大的腐败案消失了,小的腐败却仍然层出不穷。监察官员和锦衣卫报上来的贪污案件,每天都堆了满满一桌子。

  由于诛戮过甚,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行政官吏,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到十九年(公元1386年)竟没有一个做到任期满的,往往未及终考便遭到贬黜或杀头。用朱元璋自己的话说:“自开国以来,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设所有司官,未尝任满一人。”弄得朱元璋连声哀叹:“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众多!”

《大诰》

  朱元璋对形势作出了过于严重的估计。他认为,他的官僚体系,基本上全烂掉了。在他的诏书里,他指控的对象往往是官员全体。“朕自开国以来,凡官多用老成。既用之后,不期皆系老奸巨猾,造罪无厌。”他的秘书代他做的《大诰后序》中说:“日者中外臣庶,罔体圣心,大肆贪墨……”

  洪武十九年,他自己亲口说:

  我设各级官员,本来为治理人民。然而,过去所任命的官员,都是不才无籍之徒,一到任后,就和当地吏员、衙役、地方上的黑恶势力相勾结,害我良民。(《三编·民拿害民该吏三十四》)对于官员如此争先恐后,奔赴法网,朱元璋在震惊之余,也曾苦苦思索原因。他反复思考,也没发现自己的措施有丝毫不对的地方。他屡屡说,“朕所设一应事务,未尝不稳,一一尽皆的当”,“其法已定,其法已良”。因此,他把原因归结于奸顽之人之难于教化:

  于戏!世有奸顽,终化不省,有若是!且如朕臣民有等奸顽者,朕日思月虑,筹计万千,务要全其身命,使扬祖宗,显父母,荣妻子,贵本身,共安天下之民。朕所设一应事务,未尝不稳,一一尽皆的当。其不才臣民百姓百般毁坏,不行依正所行,故意乱政坏法,自取灭亡,往往如此,数百数千矣!

  那意思就是说:“哎呀!这些奸顽之人,怎么也教育不好,真想不到!我绞尽脑汁,要这些官员们能顺顺当当地当官,给他们创造条件,让他们光宗耀祖,荫及子孙。我所制定的法规政策,没有不稳当的,一一都十分得当。可恨这些不才臣民百姓,百般破坏!不走正道,偏做坏事,自取灭亡,难以计数。”又说:“唉,可怜那贪心勃然而起,迷乱了本性,做出这些恶事,虽然自求生路,又怎么可得!”

  算来算去,他还是把账算到了别人头上,他认为,一百年的元朝统治,“天下风移俗变”,人心不古,导致“天下臣民不从教者多”。他们长期“为奸顽之人所引诱”,“一概善恶立场动摇,至今为非之心不改,表面顺从,内心则异”。其中官员们尤其如此。“过去元朝统治华夏,九十三年之治,使华风沦没,彝道倾颓。读书人只知道背书,对于思想净化,毫不用力。所以做事之时,私心战胜公心,以致往往犯下大罪。”这些人受“前代”恶劣风气的“污染”,“贪心勃然而起,迷失真性”,所以“明知故犯”,大面积地贪污腐化,“终化不省”(怎么也教育不过来)。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归根结底的办法还是进行思想教育。他还是相信,“自古及今,无有不可变之俗,无有不可化之民”。虽然“难化”,他终还是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些人被错误的思想所吞噬。既然和风细雨式的教育不起作用,他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兴起一次强制性的深入的思想教育活动,用大量血淋淋的案例来警示官员和百姓。这次活动一定要搞深搞透,通过触及人民灵魂深处,希望他们“鉴此非为,格心从化”,以此来消灭腐败和犯罪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