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化民成俗:流氓是如何教育百姓的(第2/8页)

  今天当有重大法规政策出台时,我们在一些城市街头尚能看到流动宣传车上架着喇叭,大声宣读。殊不知这一做法的专利权也属于朱元璋。洪武三十年,朱元璋要求每村每里应该选派一名声音洪亮的老人,手里摇动一个装有木舌的铜铃,每五天一次,在五更时分,行走在乡村的街道上,大声朗诵“六谕”,即朱元璋苦心想出来的六句话:“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这个流动宣传员的作用是让农民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启发和教育,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正如一部方志中所说:

  洪武初年,皇上亲制谕俗“六谕”,令老人执木铎,于每月朔望及每日五更天将明之时,朗诵于通衢,使老百姓在夜气清明之际,忽闻此语,冷然省惕,湔洗前非,坚其善行,圣王爱人之心至无已也。

  意思是说,每天五更天天还没亮时,恰是天气清明人心清醒的时候,老百姓在梦醒之际忽然听到这些教诲,自然会如当头一棒,猛然醒悟,良心发现,洗去非心,坚决向善。“六谕”的内容与今天以标语牌形式树立于每个小区的家庭美德规范“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十分相似,在流动宣传的同时,也被制作成卧碑,立于每个村口和居民区里。

  朱元璋主导下的化民成俗工作,不论是纵向看中国历史,还是横向比较世界史,都是宣传教育技术的一大突破性发展。和以前历代皇帝们软弱无力的教化方式比起来,他的化民成俗工作更加突出思想性,进一步突出了经常化、制度化。这一运动在城乡各地广泛开展,并逐步深入人民群众的学习、劳动和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开展得广泛、深入、扎实,无论在规模、影响和实效上都开创了人类史的先例。

  据教育活动开展后各地官员们的汇报,朱皇帝的思想教育活动卓有成效。往年村民酗酒、吵架、偷窃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而经过教育后,大大减少了。相反讨论如何发展生产,如何修路修桥做善事在村里蔚然成风。

  各地城乡环境面貌和人们的精神面貌都发生了深刻而显著的变化,有效地提高了全社会的文明道德水平。

  这些汇报的真实性如何,无法考证。

新戏《琵琶记》

  为了化民成俗,朱元璋还对戏曲工作亲自进行指导。他起自民间,深知这类通俗文艺对老百姓有着潜移默化的巨大影响。

  从朴素的农民观点来看,成天看戏,不过日子,不是正经人做的事儿,所以洪武年间的民间戏曲工作重点落在禁上。一是限制人看戏,“太祖谓詹同曰,声色乃伐性之斧斤,易以溺人。一有溺焉,则祸败随之。故其为害,甚于鸩毒”。看戏容易让人沉溺享乐,不安心工作,所以他不主张老百姓把太多精力放到玩乐上。对于那些痴迷学戏的人,他十分反感。“洪武二十三年三月,奉圣旨,在京但有军官军人学唱的,割了舌头。”李光地《榕村语录》载:“明太祖于中街立高楼,令卒侦望其上。闻有弦歌饮博者,即缚至倒悬楼上,饮水三日而死。”

  他反对老百姓搞迎神赛会,洪武三十年更定的《大明律》规定:“若军民装扮神像,鸣锣击鼓,迎神赛会者,杖一百,罪坐为首之人。里长知而不首者,各笞四十。”(薛永升等《唐明律合编》)二是限制戏剧的内容。朱元璋对戏剧创作和演出有明确的思想导向,即推广有利教化百姓的戏剧,禁绝那些有不健康内容特别是挑战专制秩序的戏曲。元代杂剧内容驳杂,有些戏一味追求无厘头搞笑,神仙皇帝形象不那么庄重,让朱元璋感觉很不舒服。

  洪武六年,朱元璋发布诏书,禁止戏台上扮演古代帝王圣贤:“诏礼部申禁教坊司及天下乐人,毋得以古先圣帝明王、忠臣义士为优戏,违者罪之。先是,胡元之俗,往往以先圣贤衣冠为伶人笑侮之饰,以侑燕乐,甚为渎慢,故命禁之。”这一命令后被载入《大明律》:

  凡乐人搬做杂剧戏文,不许装扮历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圣、先贤、神像。违者,杖一百。官民之问家容令装扮者,与同罪。其神仙、道扮及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劝人为善者,不在禁限。

  当然,限制的作用是有限的,更聪明的做法是充分发挥戏曲的正面作用。所以朱元璋戏曲工作的另一个重点是树立通俗文艺的样板,引导戏曲创作的新风。有一次,朱元璋看到一出新戏,叫《琵琶记》,内容是说已婚的蔡伯喈中了状元,被宰相选中做女婿。在这出戏中,蔡伯喈不断在种种矛盾中挣扎:因为父母年迈,他不想赴考。但为了给国家作贡献,最终仍然赴试。为了服务君主,他就要做官,做官就要听宰相的话,可他又不想丢弃结发妻子。在内心挣扎斗争中,表现了他忠孝节义俱全的高尚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