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天山春猎(下)(第2/5页)

赵廷玉说话很不客气,并不因为程千里是他弟弟的岳父而表现谦虚,事实上,他的西州都督是从三品衔,程千里的副都护不过是正四品,还低了他半级,在庆王党内,他的地位也要高于程千里。

程千里脸上有些挂不住,他低低骂了一声:“你懂个屁,李庆安是御史中丞,有监察权,他若不查,杨奉车的那些把柄什么都不是。”

“可是你太颓废了。”

赵廷玉用指节重重地敲了敲桌子,“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你是北庭副都护,就算没有军权,军户粮食这些事情你总能管吧!可你居然什么都放弃了,你太让殿下失望了。”

“我实在太累了,我觉得我们可能斗不过他。”

身体的虚弱侵蚀了程千里的意志,他的信心在一天天的丧失,他叹了口气,沮丧地道:“圣上不仅给了他军权,还给了他监察权,甚至连营田使给了他,集军政大权于一身,他想收拾我还不容易吧!你还有好,有军队可以依凭,我又有什么?”

“话不能这样说,你是庆王殿下的人,是为了庆王的利益而斗,你太多考虑自己了,程都护,你可别忘了,你在庆王面前可是发过毒誓的。”

想到对庆王发过的毒誓,程千里浑身不由打了个冷战,良久,他强打精神道:“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什么都别做,就耐心地等待朝廷的任命书过来,只要我们也能拿到节度副使,那就完全不怕他了。”

“可是,他不会袖手旁观。”

赵廷玉冷冷一笑道:“他现在正被葛逻禄人和沙陀人的矛盾弄得焦头烂额呢!哪有心思来管我们,春猎结束后,我立刻回西州,你要振作起来,不要再沉溺于酒色了。”

“春猎!”程千里叹了一声,“打打猎其实也不错。”

……

春猎是北庭官方传统的休闲活动,每年的三四月份,春光明媚,北庭骑射高手共聚天山,以行猎来切磋骑射技艺。

猎场在轮台县以南,也就是今天的乌鲁木齐一带,这里是天山北麓,森林茂密,河流众多,草原肥美,生活着众多的野生动物,狼、熊、盘羊、原羚、马鹿、狐狸、鹅喉羚等等,当年李庆安便是在天山的另一边打到了一只黑豹,那张黑豹皮至今还挂在李林甫的外书房中。

中午时分,浩浩荡荡的狩猎队伍出现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由于人数众多,狩猎队伍便分为三支,三名都督各带一支队伍,分布在三四百里的漫长猎场上,李庆安的瀚海军带着沙陀和葛逻禄,以及北庭文武高官和庭州三县的健儿,约八百余人,天空猎鹰盘旋,猎犬狂吠、马行如飞,刹那间千骑卷过平岗。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李庆安纵声大笑,他骑一匹雄壮的栗色高昌马,手执火烈弓,飞驰着冲上了一座高岗,后面跟着驰上数百飞骑。

山岗上北风猎猎,一只猎鹰收翅落下,停在他的肩头,李庆安极目远眺,前方是莽莽森林,北面是一望无际的草原,一条河流如玉带般的蜿蜒流淌在草原之上,一直流入百里外的庭海。

沙陀首领骨咄支飞驰上前,高声笑道:“久闻李使君神箭无双,能否让我等开开眼界?”

北庭官员们大部分都只听说李庆安是安西第一箭,却从未见他展示过箭术,闻言都纷纷赞成。

“使君,射一箭吧!”

李庆安也不推辞,便欣然道:“那好,我就给大家献丑了。”

他抽出一支刻有他名字的长箭,抬头寻找目标,就在这时,远处的森林上空飞起几只鹞鹰,盘旋着向这边飞来,这是猎鹰侵入了它们的地盘,它们前来驱逐。

领头是一只硕大的雄鹰,展开翅膀足有五尺,体型比所有的猎鹰都要大得多。

“这是鹰王!”几名鹰奴都激动得叫喊起来。

雄鹰仿佛被入侵者的无礼激怒了,它展翅从入侵者的头顶呼啸而过,引起一片惊呼,谋刺逻多沮丧了放下弓箭,他想射下这只鹰王,怎奈速度太快,他的箭捕捉不了目标,不仅是他,所有的勇士都露出了失望之色,这只鹰王不可能被箭征服。

李庆安没有举弓,而是收缩瞳孔打量这只天之骄子,这是一只刚刚成年的苍鹰,嘴尖锐而弯曲,披一袭铁灰色毛羽,带有利钩的趾爪苍劲有力。

他动心了,正如骑兵爱马一样,边疆的将领对鹰都有一种特殊的向往,鹰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能收鹰王为兵,这也是李庆安的一个梦想。

他慢慢拉满了弓,他知道,鹰王还会再次来炫耀武力,果然,鹰王在天空翱翔,猎鹰们纷纷四散飞远,它们惧怕了这只鹰王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