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国家建构中的地方认同

历史上的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自秦朝之后就建立了大一统,但两千多年来,将近一半的时间又处于王朝林立的分裂状态。虽分分合合,但始终有一个想象中的中国。在中国内部,有中原与边疆之分,也有中央与地方之别。中国不仅是一个中央帝国,也是一个地方中国。

士大夫是国家与地方联结的纽带,从士大夫精英的历史可以考察历代地方与国家关系的演变。那么,进入了“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的清末民初,国家与地方的关系发生了什么样的逆变,士大夫精英从中扮演了何等历史角色?在科举废除之后的中国,旧士绅阶级逐步让位于新知识阶级,而1916—1925年间,正是这两个阶级并存、新老交替的时期,他们如何在地方与国家的冲突之中展开角逐?这些问题,正是本章要研究的核心内容。

一、历史上的地方、国家与士大夫

从西周到清代的三千年的中国历史,曾经有过封建制、贵族制和王权官僚制三种不同的制度。西周是家国一体的宗法封建制,秦汉是有限的王权官僚制,魏晋南北朝到隋唐是中世贵族制,而宋元明清则是绝对的王权官僚制。在这三种不同的制度形态下,不仅国家与地方的关系迥然不同,而且士大夫精英也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在宗法封建制下,他们是封建士大夫,在贵族制下,他们是世家大族,而在王权官僚制下,他们是官僚士大夫。

先看第一阶段西周封建制。宗法封建制,乃是天子封诸侯为立国,诸侯分封土地和人民给卿大夫为立家,因而形成金字塔形的封建等级制度。所谓的家国天下,就是以这种宗法分封制联为一体的卿大夫、诸侯与天子。天子代表天下(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国),诸侯代表列国(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地方),卿大夫代表采邑(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家乡),家国天下之间,通过层层分封与效忠而形成血缘——文化——政治共同体,既是亲戚,又是君臣,如同一个大家族;同时,受到分封的诸侯与卿大夫对自己的封地有绝对的自主权,不受天子的支配,因此诸侯国和采邑之间又是独立的,相互不隶属,各有各的特色。拥有独立采邑的地方贵族、卿大夫只须对自己的宗主诸侯效忠,无须对天子承担义务;而最底层的庶民与士更是只知有家(采邑),效忠于家(卿大夫),不知有国(诸侯),更不知天下(天子)。[1]卿大夫及其所依附的士阶层,身为封建时代的地方精英,他们是自己封地的实际所有者。虽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名义上属于周天子,但一方贵族可以独立决定地方的各种政治、社会与宗教事务,有强烈的家(地方)意识,而是否有国与天下意识,则将取决于不同层次贵族的相对位置。底层贵族大夫与士仅仅忠诚于家,国与天下不授其分封,显得何其遥远;一邑之主——公卿则不同,其对宗主国诸侯有忠诚的义务,但周天子所代表的天下对他而言则天高皇帝远;真正对天下负有宗法与政治义务的,是受周天子分封的各同姓和异姓诸侯。从士、大夫、公卿到诸侯,周天子所形成的宗法性分层网络,有一套严密而复杂的周礼加以维系。

待春秋战国时代,礼崩乐坏,封建制度逐渐解体。到秦始皇时代,建立了“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的大一统国家。秦朝的郡县制,权力高度集中在皇帝手里,地方毫无自主性可言,再加上前所未有的苛政,秦二世而亡。继之而起的汉朝,总结了秦政速亡的教训,在汉初融封建于郡县之中,这就是所谓的郡国制:郡县与诸侯国并行。虽然到文景两代诸侯削弱,郡县强化,但地方仍然有相当自主性,乡县三老,皆由基层选举产生,与县令有商有量,官民合作。太守、县令施政,必得照顾地方舆论,尊重地方意愿。两汉的郡太守,如同古代的诸侯,只是太守不能世袭而已。其官吏皆忠诚于他,“当时的士大夫,似乎有双重的君主观念,依然摆不脱封建时代的遗影”。[2]两汉的察举制度与后来的科举不同,不是自上而下选拔人才,而是自下而上推举乡里贤达,民间乡议是最重要的衡量标准。钱穆称赞说:“两汉人才皆从地方自治出,而地方自治则注重学校教育与乡邑清议,宜乎两汉吏治之美,冠绝后世。而汉代国力之隆,治化之蒸,亦皆本于此矣。”[3]

为什么钱穆称赞两汉有古代各朝中最好的地方政治?因为当时的政治精英既是中央的,又是地方的;士大夫既忠诚于抽象的国之象征君主,又忠诚于一土之地方官,中央与地方之间有微妙的平衡。汉代的士大夫有循吏和酷吏之分,循吏亦吏亦师,教化百姓,化民成俗,致力于传播儒家文化;酷吏是典型的官僚,承接秦政,奉行律令,统一了全国的法政秩序。[4]在这里,同为士大夫精英,循吏与酷吏代表的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儒家循吏代表一个自律的、自组织的宗族乡里社会,而法家酷吏象征的是一个以行政律令为中心的他律的政治世界。这两个世界,也是家的世界与国的世界,家国在西周通过分封制获得封建式同一性,到了秦代法家当政,家国分离,国压制了家。两汉期间,寓封建于郡县之中,合文士与官僚于一体,家国再度统一。谷川道雄对此颇有见地:“汉帝国的完成过程,是一个政治世界将自律世界纳入自身的过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