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家国天下与自我认同(第2/7页)

家国与天下,是肉身与灵魂的关系。天下代表了至真、至美、至善的最高价值,这一价值要在人间实现,必须通过宗法家族和王朝国家的制度肉身,这些制度是由将伦理与政治合为一体的名教、典章制度和风俗组成,由此,天下价值不远人,就在人间的礼法秩序与日常生活之中。离开了家国的肉身,天道将沦为无所依傍的孤魂。另一方面,宗法秩序的正当性、国家秩序的合法性,无法自证其身,只能从超越的天下意识,从更高的天命、天道、天理中获取。家国对于中国人来说之所以神圣,之所以具有不可撼动的现实权威性,乃是因为它是天下价值的人间体现。对家国秩序的遵守,就是对天道的尊重。反过来说,若是家长和君主的作为不符合天下之大道,违背了圣人之言,那么作为个人就没有尽忠尽孝的道德义务;假如出现了逆天而行的暴君,按照孟子的激进思想,便可以遵循天命,起而革命,重建王朝。

在以自我为出发点的家国天下连续体之中,家国不过是中介物,最重要的乃是自我和天下这两极。天下在古代中国有两个密切相关的含义:一个是普遍的宇宙价值秩序,类似于西方的上帝意志,与天命、天道、天理等同,是宇宙与自然最高之价值,也是人类社会和自我的至善所在;另一个含义是从小康到大同的礼治,是人类社会符合天道的普遍秩序。前一个天下,因为作为价值体等同于天命、天道、天理,所以不必经过家国的中介,自我便可以与其沟通,孟子有“天民”之说,此说以后为宋明理学特别是阳明心学发扬光大——个人的内心因为先天拥有良知,可以直接与天理打通,良知即天理,天理即良知,自我与天下有直接的通道,不必经过家国的转手。后一个天下,乃是现实世界中的文化伦理秩序,个人若要与天下打通,必须经过“齐家治国”,才能达致“平天下”,因而家国成为从自我到天下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而与出世的佛教、向往天国的基督教不同,儒家的个人良知之实现,必须通过在家族与王朝的公共事务之中从事道德实践,所谓致良知中的“致”,不仅是对天理的领悟,更是对天理的践行。

于是,在家国天下连续体中,古代中国人的自我便具有双重性:一重是自我无法离开家国的现实伦理秩序直接与天下沟通,个人的自我总是一定的伦理和政治秩序中的自我,离开了家国秩序,自我将不复存在;另一重是认为个人是独立的“天民”,可以绕开家国的现实秩序,通过内心的良知,自我直接与超越的天理打通,这是从孟子到宋明心性儒家的看法。更有甚者,视家国为累赘的道家,则更是相信通过审美的自由追求,自我可以与天下至道合二为一,融入至善至美的自然秩序之中。中国文化中自我的这种双重性,形成了中国人性格中似乎是截然对立的两极:他们是严谨的家族主义者、忠君爱国的保守主义者,但同时,又是自由散漫的自然主义者。他们身上具有权威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复杂性格,常常在两个极端当中来回动荡,平时是遵守礼法的顺民,乱世之中又会成为蔑视一切权威、无所羁绊的“天民”,甚至暴民。

总而言之,古代中国人的自我,镶嵌在双重的自然与社会秩序之中。其一是作为天民,自我从属于以天道为核心的宇宙秩序,其终极价值都要在这一宇宙秩序和超越性的天道之中获得。其二是作为家族成员和王朝臣民,自我又总是在一定的宗法和王朝秩序之中,在正式的礼法制度和民间的风俗传统中,履行自己的道德职责,并获得具体的身份认同,这一身份感是相对的、语境化的,但在确定的关系之中又是明晰的、绝对的。家国与天下,既是具有高度同一性的连续体,同时又有某种不可弥合的断裂,而自我恰恰镶嵌于这一连续与断裂的夹缝之中。中国文化最强调天、地、人三个元素,在家国天下的序列之中,自我是人,家国是地,而天下乃为天也。在现实世界,人(自我)立足于地(家国)与天(天下)沟通,所谓的个人,总是在一定的历史文化脉络中,总是在家国天下的共同体中得以生存,获得自我的认同。但在精神世界,自我因为拥有良知,又可以超越家国直接与天道接轨,他以“天民”的身份出现,直接从超越的天道中获得神意,化为圣人的意志,而这一意志又是在现实的家国秩序之上,或者化为家国秩序本身。

正是传统中国文化中这一微妙的两歧趋向,到了近代演化为一场中国式的“大脱嵌”革命。

二、近代家国天下连续体的断裂

近代所发生的“大脱嵌”革命,指的是个人从各种宇宙、自然和社会关系网络中抽离出来,成为本真的、独立的个人。按照查尔斯·泰勒的分析,这一过程在欧洲大约经历了长达五个世纪漫长的“长征”,其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类中心主义的转向”,人类作为整体从宇宙秩序中“脱嵌”出来,成为与自然世界相对的“人类主体”;二是“个人主义的转向”,个人的“内在自我”被发现并被赋予独特的价值,使个人从有机共同体中“脱嵌”出来,获得具有个人主义取向的自我理解。个人的自我理解不再依赖任何外在的意义框架,而具有了自我的本真性,成为“分离自在的独立个体”,这是在近代被建构出来的概念,并成为现代社会重要的社会想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