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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忽起立,以一手抓袁,而以一手指女。众俱惊骇而走。官命其仆从大胆者往解之,不得脱。官知其有异,命拘袁及女,尸乃复踣。一鞫而服。其后袁某以斩决,……

以尸变复仇的故事自以《聊斋志异》中的“田七郎”最为大家所熟知,仅采一句,以见其壮烈:

宰惊定,始出验,见七郎僵卧血泊中,手犹握刃。方停盖审视,尸忽突然跃起,竟决宰首,已而复踣。

精魂不灭,一跃一踣之间,狗官的脑袋就搬了家,这简直比聂政刺韩、荆卿刺秦更值得让人浮一大白。太史公若在,一定会让他与轵里、易水同传的。

二〇〇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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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付尸变最令人佩服其胆气的,是民国时据说发生在山东大学的一件事。某生以病暴卒,因亲属未到,停尸未敛,而同学四人为守灵。夜间四人打麻将以消夜,背尸而坐者想吸烟而无火柴。一人说,灵床边上有火儿。其人即取火点烟,复坐。而那尸首竟也坐起,立在此人座后。对坐者见之,急道:“诈尸了,你别动!”便让左右二位抬起桌子,使其人自桌下钻出,再放平桌子,而那僵尸就扑到桌面上了。

[2] 清人汤用中《翼駉稗编》卷八“潘媪”条,处于假死状态的潘老太太活了过来,只是打了个哈欠,儿女的大棒子就抡了过来,多亏老太太跑得快,否则也要变假死为真死了。

[3] 这种恶灵附体作祟的观点在西方吸血鬼传说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英国小说家爱德华·本森(不是写007的那个本森)写的一篇吸血鬼故事《阿姆沃斯太太》中,有一段专门谈此:“一个吸血幽灵附上一个活人的身体,将超自然的力量即蝙蝠似的飞翔能力给予这个活人,晚上它享受着血的盛宴。当它的宿主(即那个被附的活人)死了之后,它继续附在尸体上,尸体因此不腐烂。白天它休息,晚上它离开坟墓,继续进行它那可怕的勾当。”在吸血鬼电影中常常有这样的情节,自己的朋友或亲人被吸血鬼咬后,立刻化形为吸血鬼,虽然还保留着亲人和朋友的相貌,但也要毫不留情地把它杀死,因为它已经不是亲人和朋友了。